长安市井街巷,烟火气最浓之处,当属贺夏歌一手创办的四季酒馆。
酒馆开在闹市街口,门面雅致,内里干净敞亮,凭借贺夏歌一手冠绝京城的厨艺,每日宾客盈门,座无虚席。无论是南北精致小菜,还是街头市井小吃,经她之手,都能做出别样风味,引得长安百姓、世家子弟纷纷慕名而来。
这日午后,宾客稍少,贺夏歌褪去平日里的闺阁罗裙,身着一身利落的浅橘色短打衣裙,长发束起,挽着袖口,正在后厨叮嘱伙计备菜、清点食材,手脚麻利,行事爽快,全然没有高门嫡女的娇气,浑身都是鲜活的烟火气。
她一边擦拭着案台,一边叮嘱伙计

“今日的新鲜鱼虾要仔细打理,晚些客人多,菜品务必保证新鲜,口味绝不能出差错。”
“放心吧二姑娘,都记下了!”伙计连声应道。
贺夏歌刚忙完,前脚刚走到前厅,还未坐下歇息,便听得酒馆门口,传来一道慵懒又带着几分戏谑的男声。

“店家,上好的酒菜,悉数端上来,再寻个靠窗的雅间。”
声音入耳,贺夏歌下意识抬眸望去,只见门前站着一位锦衣公子。
来人正是长宁王世子丁程鑫,一身月白色锦袍,身姿挺拔,眉眼俊朗,眼尾微微上挑,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笑意,周身透着世家子弟的散漫贵气,身后跟着随从,一看便是不好伺候的主。
贺夏歌本就性子爽朗,不喜这些整日游手好闲、流连市井的权贵子弟,见状眉头微挑,却还是秉持着店家本分,上前招呼。

“这位公子,雅间尚有空位,请随我来。”
丁程鑫抬眸,目光落在贺夏歌身上,上下打量一番,见她一身利落装扮,眉眼明艳,行事爽快,与寻常闺阁女子截然不同,眼中顿时泛起几分兴致,慢悠悠跟在她身后,步入雅间。
待酒菜上齐,丁程鑫浅尝几口,眼前一亮,看向门外喊道。

“店家,这做菜的厨子手艺倒是不错,叫出来让本世子瞧瞧。”
贺夏歌闻言走进雅间,语气坦然。

“公子谬赞,我便是这四季酒馆的主厨,也是这家酒馆的主人,贺夏歌。”

“哦?”
丁程鑫眼中戏谑更浓,放下酒杯,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没想到贺府二姑娘,竟还有这般手艺,甘愿抛头露面,开起了酒馆,倒是与寻常闺阁女子大不相同。”
他话语里带着几分调侃,听在贺夏歌耳中,便成了轻视,当即性子上来,毫不客气地回怼:

“我凭自己手艺开店,光明磊落,靠本事谋生,总好过有些世家公子,整日游手好闲,流连酒肆,一事无成,只知依仗家世度日。”
她伶牙俐齿,语气爽快,丝毫没有退让。
丁程鑫先是一怔,随即低笑出声。他在长安权贵圈中,向来是众人追捧的对象,从未有人敢这般直言不讳地怼他,眼前的贺夏歌,泼辣爽朗,明艳鲜活,反倒让他觉得格外有趣。

“贺二姑娘倒是牙尖嘴利,”
丁程鑫支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着她,故意逗弄。

“只是这菜品,虽说不错,却还是差了几分火候,若是能再合我心意,本世子便日日来捧场,若是不合心意,怕是这酒馆的生意,也未必能长久。”

“公子口味挑剔,我这酒馆做的是大众吃食,未必能合公子一人心意。”
贺夏歌寸步不让,扬声道。

“公子若是觉得不合口味,大可移步别处,我这四季酒馆,不缺公子一位客人!”
一句话,直接将丁程鑫怼得哑口无言。
看着眼前炸毛却格外明艳的少女,丁程鑫非但不恼,反而愈发觉得有趣,眼底的笑意更深:

“好一个牙尖嘴利的贺二姑娘,本世子偏不移步,往后,便日日来你这酒馆捧场,看看是你的厨艺先征服我,还是你的伶牙俐齿,先败下阵来。”
自此,长宁王世子,便成了四季酒馆的常客。
每日准时登门,寻同一个雅间,点上一桌酒菜,却从不安分用餐,总是变着法子逗弄贺夏歌,或是挑剔菜品口味,或是调侃她的爽朗性子,三言两语,便与贺夏歌吵得不可开交。
贺夏歌性子直爽,从不惯着他,每次都直言回怼,两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常常引得酒馆伙计侧目,却又谁也不肯退让。
时而丁程鑫挑剔菜品太咸,贺夏歌便直接端走,让他饿肚子;时而贺夏歌嘲讽他游手好闲,丁程鑫便故意赖在酒馆,搅得她不得安生。
吵吵闹闹间,却藏着别样的趣味。
丁程鑫看着贺夏歌生气时明艳张扬的模样,看着她在后厨忙碌时认真干练的模样,心中愈发觉得,这个姑娘,是长安城里,最特别的存在。
而贺夏歌,虽说每日与他互怼,心中气恼,却也发现,这位看似玩世不恭的世子爷,虽嘴贫散漫,却心地不坏,从未真正刁难酒馆,偶尔还会帮着打发闹事的客人。
一来二去,欢喜冤家的缘分,便在这小小的四季酒馆里,悄然生根。
每日的斗嘴互怼,成了二人心照不宣的相处方式,吵闹不断,却也暖意暗藏,一段轻松欢喜的情缘,在市井烟火气中,缓缓拉开序幕。1
这对欢喜冤家太好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