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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不值得

我路过人间

        都说暗恋是痛苦的,我的小锦瑟啊!过了这么久,我始终还是喜欢你。

                  一

  以前最怕黑的女孩子,现在可以一个人走很长、很长的夜路,以前最怕疼的女孩子,现在可以一遍又一遍的割着自己的手腕,你说这是为什么?

  人这一生啊!赤裸裸的开始,也将赤裸裸的结束,浑浑噩噩的过完这一生,也不过短短几十载。

  有些人也终将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为你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一些色彩,然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仿佛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

  我最好的朋友她要结婚了。

  我,应该为她感到高兴。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三个小时后,我却不知怎的笑着笑着就哭了,眼泪就是止不住,从眼角一直流到嘴角,不敢去擦一下,因为我正在死命的捂住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怕我会忍不住尖叫,我怕我会惊扰到房间里熟睡的她。

  就那样我直挺挺的站在她的房门外,直到腿已麻木,我都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哦,忘记给你们介绍她!

  她叫沈锦瑟,我的小青梅。

  她的名字出自于李清照的《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中的锦瑟,据说她祖母叫华年,她出生后祖父为了纪念祖母,特地给她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如果你不认识她,你会不会认为她是个温婉贤淑,可爱动人的女孩子?

  可现实却恰恰相反,她是个标准的女汉子,和温婉一点也不沾边。

  可是就这样一个女孩子,让我喜欢了好多年。

  我望向窗外,南城的夏天还是会突然下雨,天气灰蒙蒙的,雨中还会夹杂着凛冽的寒风,仿佛在控诉着对这座城市的不满,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

  我小心翼翼的挪动着麻木了的双腿,去关了客厅的窗户,因为雨会淋湿她最喜欢的小裙子。

                 二

  十六年前,母亲和父亲结束了永无休止的争吵,在一个阴雨天的早晨去办了离婚手续,父亲净身出户,没带走一分钱,也没有带走我。

  母亲用一个星期卖掉了我们居住的房子,然后带着我去南城。

  我依旧记得那天,火车站很多人,母亲带着睡眼朦胧的我上了火车,她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凑近我的耳朵对我说:“阿城,我带你去外婆那里住好不好?”

  年幼的我揉了揉眼睛,懵懵懂懂的问她:“就是那个有很高的城墙,有可多的糖人的地方?”

  “嗯!”

  南城是母亲的故乡,她整个童年、少年、青年居住的地方,那里有很高的城墙,有林木舅舅,有糖人,还有外婆门前那只大黄狗妞妞。

  这便是我当时对南城仅有的映像。

  火车哐当、哐当的行驶了一天一夜,终于在第二天中午到了站,我整个人都已经坐的僵硬。

  母亲拉着我出了站,接站的是林木舅舅还有他家的小表弟林海。

  在见到林木舅舅的那一刻,一滴眼泪滴落在我的手背上,母亲哭出了声,仿佛一切坚强的伪装都在这一刻全部瓦解。

  她甩开我的手,扑进了林木舅舅的怀中。

  我与林海表弟对视笑了笑。

  那天我是坐在林木舅舅的肩膀上,融入这座城市的。

  回外婆家的路上,天突然阴沉了下来,风刮的很大,刮到我的脸上生疼。

  林木舅舅说,南城都天就是这个样子的,阴晴不定。

  我捂着脸,我不知什么时候就到了外婆的大院子里。

  那时外婆还住在那个军区大院中,所有人都住在一起,所以邻里都很热情,听说母亲要回来,可多人在院子里迎接。

  众人散去后,林木舅舅把我放在了院子里,我瞅见外婆家隔壁那紧闭的大门里探出了个脑袋。

  只见她扎着双麻花辫,辫子上还有好看的发卡,她提溜着很大的眼睛问我:“你就是林婆婆的外孙子黎城?”(南城女子嫁人后,年轻时叫丈夫姓加娘子,年老后就是某某婆婆。)

  我点点头。

  她继续叽叽喳喳的介绍:“我叫沈锦瑟,对就是李清照那个,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的那个锦瑟,我就住在你家的隔壁哦!”

  哇,多么才华横溢的女孩子啊!我就是我对她的第一映像。

  年幼的我倾倒与她的才华!

  “你好,我是黎城。”

                三

  可以这么说,我整个童年都在她的庇护之下。

  与她那个好听的名字不同的是她的性格,她是这整个军区大院的大姐大,整个童年我们都在一起。

  那个时候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爬树、摸鱼、偷鸟蛋样样在行,让我这个从别的城市来的孩子敬佩不已,我常常是那个在不远处放风小队的一员,一有大人靠近,我们便慌忙通知,为此我们还酿成了一个悲剧。

  那天像往常一样她带着林海表弟去掏鸟蛋,而我在不远处放风,一开始都挺顺利,我蹲在地上数着蚂蚁,不时的望着大院的方向。

  到此一切都挺正常,可是那天林木舅舅提前下班回家,正好经过这片树林,我老远就看见他的身影,赶去报信的途中不小心被绊倒,石头磕进了我的额头,顿时血流不止,我被吓得不轻,最终导致事情败露,都被各自的父母捉回了家中。

  母亲既心疼又生气,上完药后拿起擀面杖就要打我,我是那个犯了错误打死也不会有半句怨言的人,就在母亲擀面杖快要打到我的屁股上时,一个小小的身影冲到了我的面前,把我死死的护在了身后,还是那个好看的双麻花辫。

  “小林阿姨,你要打就打我吧,都是我带他去的。”只见她扭过脸,狠狠地闭着双眼。

  我这才看见,原来她也挂了彩。

  后来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她的父亲很不喜欢她,嫌弃她是个女孩子,每次犯错,非打即骂。

  那天她挨了打,偷偷溜出来找我,也许是小孩子间的义气,让她把我护在了身后。

  那时我觉得她便是我的超级英雄。

  母亲心疼的把她抱在怀里,问道:“还疼么?”

  她狠狠地嗅了嗅母亲身上的香水味,摇了摇头:“不疼,习惯了就好,小林阿姨你身上真香啊!”

  她告诉我,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种叫做香水的东西,是那么的好闻。

  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陪我度过了整个童年,我所有的喜怒哀乐中都有她。

  “黎城,你哭鼻子的样子可真丑!”那晚她紧紧抱着外婆家门前的大黄狗妞妞,哭的稀里哗啦,仿佛把她前十多年的委屈都哭了出来。

  我蹲在她的旁边,扣着墙上的白石灰,郑重其事的告诉她:“沈锦瑟,我是个男孩子,怎么能让一个弱女子来护着,多丢脸。”

  她愣住了,抽抽搭搭的望着我,眼睛哭的红红的,可真像菜市场里那只肥兔子:“好,黎城,换你护着我可好?”

  “嗯。”我点点头,望着天上的星星,是那么的好看。

                   四

  后来,她长大了,长得越来越好看。

  像所有少女一样,她也有自己的幻想,她幻想她未来的超级英雄会不远万里奔赴她。

  在那个青春懵懂期,有可多男孩子排着队追她,都被我一一打发走了,我天真的以为这个样子,她身边就会只有我一个。

  可事与愿违,在一次聚会中,她看上了上一届的学长程尚,那个样样都比我好地男孩子,他学习好、样貌好、身材好、运动好、家境好!就是他们口中时常挂着的五好男孩。

  而我除了运动细胞比较发达以外,一样也不占优势,不,还有一点,我比程尚更了解沈锦瑟。

  我知道她从小到大所有的喜怒哀乐,我知道她所有的兴趣爱好,甚至她可多的第一次我都有参与。

  那场单相思她爱的撕心裂肺!

  聚会后的很多天,她到处打听程尚的喜好,拉着我给他选礼物,甚至为了多看他一眼,拽着我加入了程尚所在的篮球队。

  第一天入队介绍时,她是这样介绍自己的:“大家好,我叫沈锦瑟,不是风景很好的那个景色,而是《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的那个锦瑟。”

  她还冲程尚眨了眨眼,我心想,完了,彻底完了,我还没有开始萌芽的爱情,就这么结束了。

  嗯,果然脸是可以当饭吃的,所有人都是视觉动物。

  我以为那样一个高大上的,谪仙一样的人物,是不会看上沈锦瑟这个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的人。

  在沈锦瑟的穷追猛打下,程尚竟然坚持不住投降了。

  在他们宣布在一起的那晚,沈锦瑟破天荒的请我去校外的小吃摊吃了夜宵,她还叫了四瓶啤酒。

  也许是因为我还未萌芽的爱情,也许是因为啤酒太难喝,我竟然不争气的醉了。

  迷迷糊糊中,我开始乱嚎:“小妹妹送我的郎啊……!”

  “程尚,沈锦瑟是我的妹妹,你要对她不好,就是对我不好!”

  “程尚,你抢走了我的爱情啊!”

  “程尚……!”

  在沈锦瑟后来的描述中,我极其的不要脸,哭着闹着,最后竟然要和程尚拜把子,啤酒没喝多少,却吐的稀里哗啦,最后还是程尚把我背回家的。

  我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脸:“你个不争气的东西啊!”

  就这样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而沈锦瑟找到了她的超级英雄。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为了瞒住她父亲去和程尚约会,我做了替罪羔羊,她总有各种理由。

  所以她们的每一场约会都有我到场。我反而见证了他们从初恋到热恋到平淡再到争吵的全部过程。

  从懵懵懂懂的喜欢到永无休止的争吵,他们总共只用了短短三个月,仿佛就过完了人的一生一样。

  可以说沈锦瑟的喜欢是热烈的,她的厌烦也是热烈的。

  在结束那个永无止境的争吵后,他们在某天分手了。

  沈锦瑟删除了程尚所有联系方式,然后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仿佛她只是做了个梦,如今也只是梦醒了。

  我竟然变态的认为,他们分手了也挺好,仿佛是上天又给了我一个机会。

  “沈锦瑟,你不要拍,你还有我。”

  她白了我一眼,头也没回的走开了。

  是啊!我的小锦瑟就是这么个没心没肺的人。

  可是整个初中加高中,她再也没有说喜欢什么人,仿佛是这场恋爱断了她的所有情丝。

                 五

  南城的夏天是那么的热,空气中仿佛没有一丝水气,在蝉鸣声中,我们高中毕业了。

  填志愿的那天,她留在了南城艺术学院,而我去了外祖父的母校苏城军事学院,外祖父希望我和他一样成为祖国的栋梁。

  也许分别是时间使然的,而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来的如此之快,快得我还没反应过来。

  那个夏天,我两疯跑了整个南城,我们去南城的博物院看展览,我们去南城的城墙上看日落,我们去小树林里看日出。

  我们去了很多的地方,我们一直在一起。

  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刻,也许会有太多的不舍,可是这就是人生,人总会长大,总会分别。

  “黎城,我回去苏城看你的!”那天她还是笑嘻嘻的,没心没肺的送我去火车站,她买了可多的东西。

  “这是酥饼,这是蔓越莓曲奇!这是隔壁家阿婆的烤肉!你去了苏城就吃不到啦!都带上,免得想家。”

  我点点头:“嗯,我知道。放假我就回来,你要等我。”你要等我,等我毕业,等我有能力风风光光回来娶你。

  “嗯!我等你。”

  火车要开了,我和她挥手分别,拉着行李箱上了火车,透过车窗,我看见她用手揉了揉眼睛,对着我笑。

  我忍不住的扭过头不敢去看她,她还是那么的好看。

  “沈锦瑟,你回去吧!”我对她喊着。

  火车慢慢的向前开,我们终究是分别了。

  后来我在新的学校如鱼得水,没有她的庇护我过得也挺好,还不错的外貌和还不错的运动细胞让我成了挺多女孩子追捧的对象。

  我也想过,大学就该好好的谈一场恋爱,才不会让自己后悔,可是我发现我看每一个女孩子的脸,都会想到沈锦瑟,我可能是中了一种名叫“沈锦瑟”的毒,毒已经入肺腑,再也无法解开了。

  最开始我们还会经常发短信打电话,同寝室的兄弟也会调侃到,电话那头是不是我的小女朋友。

  我会摇摇头:“那是我兄弟。”我骗得了他们,却骗不了自己,我发现我越来越想她,做梦里想她,甚至白天也会想她,走神被教官骂时我甚至也在想她。

  终于十一放了个小长假,我连夜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看看。

  那天我下了火车,接站的是她和她的小男朋友安逸,她喊他安安。

  他们是刚进校时一见钟情的,我发现安安长的可像程尚了,她说自己已经走出去了,可是这么多年她还没有忘记。

  “黎城,我的小竹马!”她是这么介绍我的,还笑嘻嘻的让安安拉着我的行李。

  安安听话的拉着我的行李,对我笑,还挺好看:“你好我是安逸,沈锦瑟的男朋友。”

  两个大男人第一次见面还挺和谐。

  沈锦瑟像往常一样挽着我的胳膊,对我没心没肺的笑,我发现我再一次失去了她。

  我的爱情再一次凋谢了,不,我始终没有等到它的开始。

                六

  沈锦瑟的爱情来的如此之快,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原本打算再等等,等一切都正正好,我再向她告白,我以为她会在原地等我。

  可,现实给了我狠狠地巴掌,我的小锦瑟啊!她又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她和安安的爱情又和程尚的不一样,可能遇见程尚时她还小,把那懵懵懂懂的喜欢当成了爱情,以为喜欢就是爱情。

  我清楚的看见她在面对安安时,眼睛中有星星,那样忽闪忽闪,十分的好看。

  那是我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可能这就是爱情。

  安安对她很好,他会记得沈锦瑟所有的喜好,会包容她所有的小脾气,会给她制造惊喜。

  他们仿佛认识了很久一样,这是我所不能比的。

  “小哭包,快下楼,我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安安在楼下喊道!

  小哭包是安安给沈锦瑟取的外号。回想起来,除了那晚,她好像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哭过。就连分手也没有。

  我是不是错过了她最美好的时间?

  “好嘞!”我听见沈锦瑟的声音,是那么的雀跃。

  我想我可能是个变态,我竟然想着他们何时会争吵,甚至于分手,我都想到了,他们分手后,我再悄咪咪的去安慰她,让她再次投入我的怀抱。

  “小哭包,你再叫上你的小竹马,我带你们去看海。”可能是爱屋及乌,其实安安对我也不错,可我就是怎么也不喜欢他,就像一个孩子被抢了最喜欢东西,他又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抢了你东西的人?

  “黎城,你快起床。”咚咚咚的上楼声后,便是沈锦瑟的声音,我用被子蒙住了头顶,捂着耳朵,不去听,可那些话还是一字不落的落入了我的耳朵。

  只见沈锦瑟对安安说:“你看这个大懒猪,太阳晒屁股了还不起床。”

  紧接着是安安的声音:“嘘!小心他听到。”

  “那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感情可真好!”这是安安发出的感叹。

  我正闭着眼睛想着如何拒绝该不会伤害我们之间的感情时,沈锦瑟已经掀开了我的被子,我猛然想到,我睡觉只穿了个裤衩,顿时羞红了脸。

  我抬头去拽被子,只见到安安捂住了沈锦瑟的眼睛,而沈锦瑟透过指缝正偷偷的看我:“你羞不羞,睡觉又不穿衣服。”

  我连忙反驳到:“这不是还有个裤衩。”

  她摆了摆手,拉着安安准备下楼:“换好衣服赶紧给我下来。”

  刚刚编好的理由,这下子突然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

  我木然的点点头,已然认命。

  南城远离大海,所以我和沈锦瑟从来没有去过海边,她自小就有个愿望,就是有朝一日她一定会在海边盖个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就像那个故事中写的那样。

 一路上,沈锦瑟都在和安安聊她的童年,聊她那个曾经也只有我知道的愿望。

  我一直以为她是属于我一个人了,如今仿佛一切都变了,她终将也属于另一个男孩子。

  安安嘲笑她有这么幼稚的愿望,沈锦瑟就和他打闹。

  安安突然郑重其事的许诺:“总有一天我会在海边给你盖这样一座房子,养一条狗,就像妞妞一样,然后和你一起,两人一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沈锦瑟笑的春花灿烂,她亲了亲安安。

  我不知我是怎么和他们一起去的海边,又是怎么回来的。

  在那一刻,我似乎变成了个行尸走肉,我的肉体正在和他们看海,而灵魂回到了没有安安的地方。

  回来后,我没有和沈锦瑟告别便去了学校,我以为繁重的学习生活能使我忘记这一切。

                 七

  三个小时前,我接到了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很高兴,她笑着对我说:“你知道么,隔壁家的小锦瑟就要结婚啦!你可有空回来参加她的婚礼?”

  突然得知这个消息,我感觉晴天霹雳,我以为沈锦瑟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毕竟她所有的喜欢都如此的热烈,如此的不真实。

  而现实却给了我一个巴掌,彻底拍醒了我,我的小锦瑟终于不再属于我。

  我应该清醒的明白这一点,可我选择了逃避。

  挂完电话,我请了假,买了最近的那班火车票,赶回南城,仿佛那样我就可以挽回什么一样。

  而如今,我正站在她的房门外,却不敢去推开那一扇门。

  我颤颤抖抖的站着,偷偷地无声哭泣,我捂住我的嘴巴,我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我回想起我们的整个时光,我往门缝里塞了一封信,我关了窗户,悄悄地转身离开。

  殊不知,门后的那个女孩,也用手捂住了嘴巴,紧紧盯着门缝下的那封信。

  人生啊,就是这个样子的,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再见了,我亲爱的女孩,三天后,你将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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