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就是……法庭?

呀呀,终于来了呢。

怎么样?这里的感觉相当名副其实吧?
是呀,感觉不错。


明明是个充满了低级趣味的空间。

我能说句话吗?

有些事情想在辩论开始前确认一下。

那是怎么回事?

只是因为死掉了就被排斥在外的话也显得太可怜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里的席位又是怎么回事?

我们明明有17个人,为什么有18个席位?


没什么特别的意思。

只是说明这个法庭最大可容纳18个人而已。

好了,开场白就差不多到这里了。

也是时候进行学级裁判了!

凶手真的在我们当中吗?

当然了,这一点可是毋庸置疑的。

好,那么大家就把眼睛闭起来,然后凶手自己举手认罪!
……

凶手怎么可能乖乖认罪嘛?


白痴么!谁会举手啊!

唔噗噗噗,那么就请开始辩论吧!
学级裁判:开庭。

就算是让我们开始辩论……

可这要从哪里说起呢?

先从验证这次案件的凶器开始吧。

刺入舞园同学腹部的菜刀,这就是凶器,不会有错的!

这不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情嘛。

不,这很重要。

这说明是有什么人从厨房拿走了菜刀。

也就是说,曾经出入厨房的人就是凶手了?

就算这样,反正凶手肯定就是苗木同学了嘛。

等一下,从厨房拿走菜刀的可不是苗木同学哦。

昨天我一直和小樱一起待在食堂的。

以防万一请允许我确认下,小樱是指?

是吾。

昨夜是吾与朝日奈一起在喝红茶。

因为我很害怕,所以强拉着小樱陪我。

如果是共犯的话,只要是先串好词就随便你们怎么说了吧?

就算有共犯存在,最终能毕业的也只有实施杀人的凶手一人而已。

电子手册中也是这么写的。

也就是说,作为帮凶是不会有任何好处的。

那如果不是你们的话,到底又是谁拿走菜刀的呢!

游泳白痴!

游泳白痴?

在吾们待在食堂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去过厨房。

为什么不早说?

因为……这个人已经不在这里了。

那就是说……

舞园沙耶香。

曾经来过食堂的就是身为这次被害人的她。

是舞园……拿走了菜刀?!

只有这种可能性了。
啊~

(有些困了。)

(什么时候结束呀?)

(无聊。)


于是苗木同学,你也就仍然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啊。

看吧看吧,果然凶手还是苗木同学吧!
不,严格来说除了大神同学和朝日奈同学之外,都有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