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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三十三次

穿书之再也不写玛丽苏了

  淦!

  又TM回来了!

  沈香无力的盯着面前这间并不大的老式房子,然后侧身躲了一步,刚巧天花板上的白灰砸了下来。

  这已经是她第三十三次穿回来了,每次都活不过三十岁。

  “阿香,你快来帮我拉下拉链。”另一个房间里传来女人的声音,这个女人的声音很沙哑,不是那种很性感的,而是那种抽多了烟而导致的沙哑,不是很好听。

  沈香垂眸,乖乖地走向这个女人的房间,算上这次,应该是第三十三次了。

  女人的背影很好看,皮肤白皙光滑,只一眼就能想象出她的样貌应该不错的。

  犹想第一次她刚来这里的时候,看到她的背影,心里立马生出极大的好感。

  沈香走进去后,女人转过了身子,看到了她的容貌,确实是个很漂亮的美妇,三十八岁了,除了有些许的岁月痕迹,细看下比二十多岁的姑娘都还要有味道。

  可惜,越美的女人越有毒。

  沈香倚靠在墙角,双手环抱胸淡淡道:“这条裙子太暴露了,你穿着不好。”

  “你这个小屁孩懂什么,这可是上好的真丝做的,一直舍不得穿,不过今晚要去金豪酒店,以后每天都能穿这种衣服了。”女人在镜子前美美的摆着造型,忽的皱了皱眉。

  “不说了,快点给我拉上,我马上就走,你晚上就随便吃点。”

  沈香走到她的身边,替她缓缓的拉上拉链。

  这条裙子很贴她的身形,凹凸有致,根本看不出来是个近四十岁的女人,浑身散发着一种成熟女人的魅惑和性感。

  从镜中看,其实能看出一点端倪,她和这女人五官十分相似,但是她比女人要瘦很多,脸上没什么肉,这样看下来,她一个十几岁的姑娘脸上的胶原蛋白还没有这女人多。

  其实这女人就是她的妈妈,或者说是沈香的妈妈,因为她本来并不属于这里。

  她本名叫沈小香,原是一个扑街网文作者,最擅长写狗血言情小说,要多狗血就多狗血,被她那少的可怜的书粉们戏称狗血小商贩。

  而这本名为《白莲花的终极大法》就是她最新完结的一本,也是反响最大的一本。主要故事情节总结来说就是女主是一朵大白莲,褒义的那种,单纯,善良,没有心机的那种,跟男主经历坎坷走在一起的故事。

  这种青春狗血校园文,女主自然是有很多金手指的,什么所有男人都爱女主啊,什么打脸女配这种爽点啊,应有尽有。

  虽然某一天晚上,沈小香正在刷着自己文底的那些评论,清一色的都是说女配就是白莲花心机婊,女主脑子有点不灵光,男主有点苏之类的,还有不少人骂她写的是什么鬼东西的时候,她撇了撇嘴就将它们彻底无视了。

  毕竟这种评论自己所有的文都有,还不止一个两个人说,她都习惯了,再怎么说黑粉也是粉啊。

  而且当她再看自己的订阅,非常可观,不由得咧开了嘴。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红彤彤的钞票下个月15就会到账,沈小香自然是高兴万分。

  但是有可能是兴奋过头了,导致她眼前一黑,再次睁开眼睛,她就到了这里。

  她的小说里面!

  而且她成了书中的炮灰沈香,是一个前期被用来衬托女主聪明机敏的学渣,出场的唯一作用就是因为不满女主太耀眼,诬陷女主偷东西,最后被女主发现打脸,被勒令退学。

  后来就一笔带过,说沈香转学途中被小混混玷污,最后不堪受辱死去。就是这样的炮灰,因为是个出场不到十章就死的人物,所以脑子一抽就用了自己的名字。

  当她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其实第一反应并不是害怕,反而充满了新奇,后面又觉得很兴奋,毕竟是自己书里啊。

  她以为进来了按照剧情发展,自己死去便可以回到家里,然而第一次死去后,迎接她的不是自己那狗窝似的家,而还是刚来书中的那一幕。

  于是她改变了思维,觉得可能是要用这个身份活下去,活到书中男女主大结局。

  结果……她在三十岁的那天死了,死的毫无预兆。

  然后开始了第三次轮回,第四次轮回,第五次轮回,直到现在的第三十三次轮回!

  她像是被困在阿鼻地狱的小鬼一样,不论怎么做都无法逃脱这个地方,甚至还活不过三十岁。

  她厌恶这里的一切!

  如果能出去,她发誓再也不写这种狗血小说了!

  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就是沈香的妈妈,原本是酒吧驻场舞女,后来勾搭上一个富豪,生下了沈香。但是富豪并不知道沈香的存在,就那么消失了。

  听说后来死了,当然作为作者的自己知道,其实根本不是死,而是因为沈香是个炮灰,因此她的家人只是一笔带过罢了。

  读者根本不关心一个十章不到就死了的小透明的家人。

  “阿香,今天晚上你就随便吃点,冰箱里还有饺子,自己煮着吃。”女人说完便兴冲冲的出门了,一眼都没看她。

  沈香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个妈妈一心只想着要榜上富豪,她女儿的生死,根本就不在乎。

  女人已经离开,接下来……

  “沈香,带你去吃饭啊。”楼下传来女孩子的声音。

  沈香慢慢走到阳台,果然是她的好“闺蜜”,邓晴晴。

  “就来。”

  这个闺蜜可不一般,她和沈香是一个地方长大的,算是发小吧,两人一起上小学,上中学,直到现在的高中,两人都是在一个学校的。

  原本的沈香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姑娘,根本和小说中的女主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但是某一天邓晴晴在她耳边说:“那个徐含灵好像跟我们的校草住在一起,那可是你的男神,你看看徐晗灵的样子,也太白莲花了吧。”

  校草,也就是小说男主陆睿,是个有颜值的超级学霸,沈香的男神,更是大部分女生的男神。

  沈香毕竟写的是狗血玛丽苏小说,陆睿自然是个万人迷一样的设定,当然,女主徐含灵是那个唯一不喜欢他的,但是后面因为种种偶然,徐含灵住进了陆睿的家里,于是两人就展开了一系列的小打小闹,最后两人HE了。

  自己的男神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住,沈香肯定很不爽,再加上陆睿总是体现出对徐含灵的不一样,在邓晴晴的引诱下,沈香做出了诬陷徐含灵的事情。

  后来几次的轮回中,她才明白,原来邓晴晴也喜欢的是陆睿,她做的这些只不过是假借沈香的手来除掉徐含灵。

  那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感受到原来这是个真实的世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思维能力,而不是仅仅是她书中的人物。

  比如她从来没写过邓晴晴对陆睿的喜欢,比如她这个在书中早已退场的人物。

  看清了这些,她开始了认真的生活,希望能冲破30岁这个魔咒。

  可是,这里就真的像是一个地狱一样,无尽的轮回......

  这一次,会不会又是一个轮回!

  她不甘心啊,一定要找到办法突破这个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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