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
庞尊和白光莹在一起了。
合情合理又出乎意料。这样的结局,在有的人眼里是美满的爱情,在有的人眼中却是可笑又可悲的。
庞尊坐在长桌前,两腿交叠搭在桌子上,手里晃着一杯红酒,在他带着白光莹回雷霆轩的前一天,和颜爵见过一面。
那次谈话一直在他耳边回响。
“你真的决定选择光仙子了?”颜爵把茶杯摆好在桌上,看着还在冒热气的茶壶。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选?”庞尊微微抬眼看着颜爵。
“这既是你的事,为何问我?”颜爵不回答。
“颜爵,我没得选。”庞尊用手指轻敲着桌面,“我追了光莹那么久,你真的觉得我会选毒夕绯?”
“夕绯待你要比光仙子更好。”颜爵拿起茶壶,倒进自己杯中,又倒在地上,此为头冲,不可饮。
庞尊看着茶水慢慢渗入土地,又说:“我好像更喜欢光莹一点。”
“那真的能称为爱吗。”颜爵拿起茶壶给庞尊倒茶。
“为什么不能?”庞尊皱眉。
颜爵没再说话,给庞尊倒满了茶。茶七酒八,茶满即为送客之道,庞尊无奈,起身离开。颜爵垂眸端起那杯茶,缓缓洒在土地上。
庞尊和白光莹在一起之后再也没见过毒夕绯,也没见过颜爵。
灵犀阁众人已经很少聚在一起了。
“庞尊,小心过载。”毒夕绯用手轻轻按住庞尊的手背,截住了他的电流。
庞尊咬了咬牙根,莫名冷静下来,捂着发疼的后肩,坐好在屋顶上。
“没事吧。”毒夕绯眼眸微斜,看着闭眼忍耐的庞尊。
“没事。”
“你尽早去找光仙子吧。”毒夕绯垂眸看着手里的酒。
“....夕绯?”庞尊有些忧虑地看着她。
“你之前问我的问题...”毒夕绯转了转手里的酒杯,“我不喜欢你。”
“.........”庞尊没了声响,半躺在屋顶上。
“庞尊?”毒夕绯轻声唤他。
“我在。”庞尊侧过身看着毒夕绯,她摘下了面具。
庞尊从梦中惊醒,揉着有些发疼的头看向身旁熟睡的白光莹,缓缓下了床,走到窗边看着外面轰鸣的雷电。
那天的场景又在他脑海浮现。
“你的毒痕....”庞尊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毒夕绯没说话,静静地看着他,眼里是风起云涌的炙热感情。庞尊凑近了一点,险些溺死在毒夕绯眼里。她眼里闪烁的感情太炽热,像地火,无法阻止,不断蔓延。
庞尊知道自己逃不开。
他甘愿堕落于此。
庞尊望向远处,残阳伴着紫云,他的思绪又沉入毒夕绯那日的眼眸中。远处太阳缓缓升起,是片刻的安详宁静。
汝非心头朱砂痣,宛似锁骨两寸胸。也非床前明月夜,恰如过喉绕指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