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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的历史名人

我在西汉攒愿力

而那边的伊泠玉已经在楚服的出手下,将破损的面容修复好,再难看出破绽,放下心来,又想到了什么,便在楚服耳畔低语,就接过了楚服悄悄递上的一个不大的瓷瓶,这才走上前,冲郑武道谢。

“多谢你了,不然,我就该受重伤了。”嘴上说着,手里却是快速地把瓷瓶塞到了郑武的手心。

郑武下意识握紧了递来的东西,心中诧异,可对上伊泠玉带有深意的眼神,再扫过她那已经恢复的下颚,顿时明白了过来。

“我看你身上擦伤也不少,正巧梅华食肆就在前头,我们还是快快去食肆上药吧。”伊泠玉提醒了一句,郑武也不再耽搁,低着头匆匆而去。

伊泠玉却是看着他的身影渐渐消失,不由得好笑摇头。

真真是戏剧化的一次相见,她万万没想到,她和长平烈侯的初遇,竟是在两人都遮掩了真面目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过和她身边有楚服这个易容高手在不同,郑武只是简单地用某种无害的染色植物汁水糊脸,把白皙细腻的皮肤弄得发黄粗糙。

只是伊泠玉心底又生出了很多疑问,郑武到底长什么样呢?分明看轮廓也没什么特别的,就算白些,也好看不到哪去吧,有必要遮掩吗?而且,他怎么会有那么白的皮肤?奴仆出身的郑武,可与贵女身份的陈阿娇不同,就算再是天生丽质,也根本就没有条件养出白腻的肌肤,他现在表现出来的面黄肌瘦,才是他该有的样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郑武已经走开,根本没有人能解开伊泠玉心中的疑惑。

而就在此时,已经没多少人的街上跑来一个中年文士,一看到那匹枣红马,就两眼放光,一脸惊喜地跑了过来,拉着枣红马就是一通亲密和庆幸地叫唤。

“好马儿,我可总算是找到了你,还好你没出事,要不然我可怎么是好?”文士亲昵地和枣红马脸对着脸地一通好蹭,那桀骜的枣红马此时也宛如一只乖顺的猫儿,完全不见原先的凶悍和狡黠。

伊泠玉看着惊奇,与公孙贺对视了一眼,都有些猜到,这恐怕就是枣红马的主人了。

“这位先生,你可是这马的主人?”公孙贺求证道。

安抚好了枣红马,文士这才发现这还有伊泠玉四人,扫视了一圈周围的狼藉,再看看伊泠玉身上的狼狈,顿时明白了过来,连忙作揖道:“正是!敢问可是这位夫人和公子制住了这马儿?骞在此多谢二位了。若是没有二位相助,莫说我这马儿会受伤,只怕是要伤及更多的百姓了。”

伊泠玉忽视那个夫人的称呼,直接对这文士道:“这没什么,小事一桩罢了。只是这位先生,这马儿踩踏了一路的小摊,不知毁坏了多少东西,若是先生方便,还是给那些摊贩点补偿为好。”

“这……”看看四周的狼藉,还有那些正哭丧着脸收拾破败东西的摊贩,文士也很是羞愧。这事虽然不是他干的,可若非他没有看好自己的马,使枣红马受惊乱撞,也不会毁坏这么多东西。这些摊贩都是小本生意,今天的损失实在是大。“不是骞推脱,实在是骞囊中羞涩,并无多少钱币。”

“骞本是汉中人,月前来到长安,本想凭此宝马换得一官半职,在这长安落户,却没料,为了疏通关系,花光了身上的钱币,也还是没得到半点消息。今早因欠下旅舍宿钱而被驱逐,这马儿也是因此才受惊狂奔,现下骞实在是身无分文,无力支付这些赔偿,还望夫人见谅!”

听到这文士这么惨,伊泠玉四人面面相觑,都有些同情,也不好再硬揪着他赔钱了,只得无奈地让公孙贺先垫上。

又听说,这文士到现在还没吃饭,伊泠玉便提议去梅华食肆吃,正好去看看郑武是否上好了药。

五人一马来到食肆,发现郑武已经上好了药,面容也修复无异样,而且刘彻和东方朔也回来了,还从郑武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刘彻一看伊泠玉来了,就忍不住责备道:“公孙贺在你身边,哪需要你亲自冒险拦马?幸亏有郑武在,若是你受了伤可怎么办?”

伊泠玉心虚地挠了挠头,她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就脑抽了冲上去,幸亏没受伤,不然别人看到她伤口血液凝固,还不起疑?

陈阿娇的这副躯体,看上去和活人无异,可一旦受了伤,就能分辨出不同来,她的血液是凝固且冰冷的,和尸体仿佛,而且药物无法使之愈合,只能付出愿力才能缓慢修复。

“我知道错了,”伊泠玉拉着刘彻的手摇晃,撒娇道,“别生气,下次再遇上这种事,我保证,一定站得远远的。”说着便举起了手掌,一副发誓的模样。

刘彻看了好气又好笑,可事情已经发生且没出纰漏,他也只好作罢,摇着头苦笑着点了下伊泠玉的眉心,“你呀,最好真的能做到!”

梅娘看着他们这番举动,心中狐疑,原本就对他们是姐弟的说法不很相信,现在更是不信了,可要说他们是情人,这王郎君也没这么差的眼光吧?

而郑武却是紧紧盯着二人拉着的手,竟觉得,有那么几分刺眼。

纷纷落座后,公孙贺把文士刚才的话又说了遍,并招呼梅娘上菜,饭钱就记在他的账上。

而郑武此时却冲文士道:“先生若是想要献马求官职,小人却有个主意,不知先生可去拜见过平阳侯?平阳侯爱马成痴,我看这匹马,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胁如插翅,全身通红无杂毛,只在四只马蹄处圈了层雪白的皮毛,宛如脚踏白云,实在是匹难得的好马。纵是平阳侯府那些价值好几千金的宝马,与之相比,也是稍有不如。你若是将此马献与侯爷,侯爷必定大喜,到时候,别说是一官半职了,就是重金也是能得了,岂不是能解先生窘境?”

听这少年一番话,文士茅塞顿开,暗道自己怎么早没想到,白白地浪费了那许多钱财,差点落到夜宿街头的地步。只是却有个疑问:“不知小兄弟是何来历,怎对马有这般见解,还对平阳侯府知之甚深?”

“实不相瞒,小人郑武,家中是平阳侯府的世奴,自小就在马房帮工,算是侯府的小小马奴,故而对马有些了解。”郑武不卑不亢地回答道,一点也不为自己是个马奴而感到羞愧自卑。

“原来如此!”听闻郑武是平阳侯府的马奴,文士大喜。

这郑武虽然是个马奴,可也算是侯府的人,有他的引荐,自己见到平阳侯的机会就更大了,于是对郑武作揖,“那就拜托小兄弟帮忙引荐了,若是我张骞真能得个一官半职,必不会忘记小兄弟的恩情。”

“先生多礼了,这不过是举手之劳。”

伊泠玉:“……”

她已经不想说什么了,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呀?怎么这些大名人都跑到这小小食肆里来了?一个又一个的冒出来,她都快要麻木了好吗?

刘彻听他们说话,也来了兴趣,和张骞搭话,了解到这匹马出自西域大宛国,叫做汗血马,是大宛国马,价值连城,千金不换,这匹马能流落到张骞手中,还是当初那个马贩子从大宛国偷出来的。

“在西域大宛国贰师城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生有野马,奔跃如飞,无法捕捉。大宛国人春天晚上把五色母马放在山下。野马与母马交配,生下汗血宝马,其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胁如插翅,日行千里。”

“汗血马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特有的优雅步伐、轻细优美的体形,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这种马完美的身形曲线,这简直就是百马中的贵族王子。”

“汉初白登之战时,高祖皇帝率三十万大军被匈奴骑兵所困,而那些凶悍勇猛的匈奴骑兵所骑的马,就是这汗血宝马。”

“此马有一个很独特的特性,也是它名字的来源,那就是,它流出的汗水,是鲜红的,如同血液。”

好奇之下,张骞和刘彻郑武等人都纷纷对汗血马上下其手,所幸先前疾奔,汗血马已经出了不少的汗,一摸它的腹部,就是一手的鲜红液体,果然如同血液。

在近距离围观后,刘彻对这匹汗血马的喜爱之情越发深了,甚至他都有了派人出使大宛国,换取大批汗血马的打算,不过这都是后话,现在这匹汗血马,是大汉境内唯一的一匹,他可舍不得就这样落入姐夫平阳侯曹寿的手中,可郑武与张骞已经约定,他也不好在这里暴露身份,只好把主意打到曹寿那里,令曹寿将之献给他了。

刘彻的算盘打得噼啪响,却在此时,门口又来了个人,那人生就一双桃花眼,面容俊美,潇洒闲雅,一把羽扇轻悠摇曳,做足了王孙公子的派头。

“小武,你跑那么快作甚?我都找你半天了!”公孙敖一看到郑武,就忍不住抱怨道。“不就是要你请我喝杯酒吗?至于……”

剩下的话,公孙敖都下意识地咽回了肚子里,没办法,一进门就看见了自家族兄,还有皇帝陛下,魂都快要吓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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