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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长风镖局

农门枭女:王爷,来抓我

  唐墨的这次逃婚之行,用历经万难,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好在她当初做美食直播之前,还曾尝试过做美妆直播,虽然后来没有成功,但是化妆技术倒是一流了,一路上,她都把自己打扮成男子的模样,避开了不少的麻烦,这才能顺利走了好几天。

  可是,老天爷总是见不惯顺风顺水的生活的,大概走了有七八天了,唐墨在这样的山道里走得晕头转向的时候,突然从山里冲出了一队人马,嘴里嚯嚯乱叫,一看便来着不善。

  唐墨本能地躲在路边草堆里,祈祷他们没能看到自己,可是,还是被领头的土匪头子给看见了。

  “去,那里有只羊,去搜搜看有什么油水没有。”

  一小喽啰下马,带着让人倒胃的笑一步步走了过来,唐墨紧张得不行,心想他们此刻肯定只是劫财而已,可万万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是女子,不然万一像电视里那样,把自己抓回去当了压寨夫人,那自己岂不是万劫不复了。

  她趁哆嗦着埋头的时候,偷偷把玉镯给藏在了草丛里,但是摸银子的动作实在太大,她只能见机行事,不敢造次。

  “小兄弟,别怕,乖乖把银子交出来,不为难你。”

  唐墨深深明白命比钱重要的道理,面对乌拉拉十几个土匪,自己如果拼命抵抗,哪里还有生还的可能,只能哆嗦着把银子全部奉了上去。

  “英雄饶命。”

  可怜了唐阿满给的银子,还没捂热便被土匪给抢了。

  “算你识相,我说谢大哥,要不把他带回我们山寨,前几日一战,折损了不少弟兄,正好填充上。”

  真是要人命,可千万不能被土匪给抓了去,唐墨情急之下,抓起草丛里一种乌叶草往嘴唇上抹了一把,这草带着黑红色的汁。

  她咳嗽了两声,“小的已是将死之人,这钱原本是去城里看病的,如今看来,这病也看不成了。”

  那土匪头子谢元彪一看唐墨那样,连连摆头,“带回去不能干活还白吃米饭,不要,留在这山里自生自灭吧,对了,给他留点银子,也算是集福了。”

  见他们走远了,唐墨一下瘫在了草丛里,过了很久才缓过劲来,还好,总算逃过了这一劫。

  可是,就只有了一点点银子,她后面的路,走得更为艰难,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她便只能用山上的野果子充饥。

  “小爷我就不信了,我不能活着来到崇西城?”

  唐墨的心中一直都有一股信念,无论如何,她都必须到崇西城看看,以前,她和父母生活的地方便是崇西古城,那里,是全国知名的旅游景点,每天前往的国内外游客络绎不绝,有机场,通高铁,交通四通八达。整个古城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既有现代都市的繁华,也有千年古城的古色古香。

  她想知道,如今这个崇西城和千年后的崇西古城既然有着同一个名字,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地方?

  一天后,唐墨在路上遇到了一家叫长风镖局的镖师走镖后返程,她主动上前,还没开口便哭得稀里哗啦。

  “各位大侠们行行好,可否带小的一程,前几日遇到土匪,手里盘缠全部被劫,我可以为大家打杂,干活。”

  领头的是一中年汉子,看起来长得五大三粗,但也满身正气,尤其是唐墨看到他们还出手帮过一名晕倒在路边的逃难男子,这才鼓起勇气主动求助。

  “小兄弟,你说,你会做什么啊?”

  唐墨一看有希望,开始铆足了劲地自我推销,“什么脏活累活我都能干,我还会做饭,喂马,只求大侠们能赏口饭吃,把我带到崇西古城便成。”

  “而且,我吃得很少的。”

  这句话,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忍不住笑了,周围有人提醒她,“别大侠大侠地叫,这是我们的盛总镖头。”

  唐墨立马抱拳,”盛总镖头威风,小的时常听说您的威名,如雷贯耳,望盛大侠成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盛长风看她的样子也不像习武之人,再加上就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还敢在他的队伍里翻天不成?

  “成,你就留下吧,帮着做饭的老常打打杂。”

  老常是一个一个看起来背都有些佝偻了的老头,看样子对唐墨并不太待见,把盛长风拉到了一边小声嘀咕,“盛总镖头,就我们十几个人的饭,有我老常一人便够了,况且我们镖局走南闯北,都是吃干粮度过,除非经过无人之地,才会自己做饭,你就不怕他是别人派来的细作吗?”

  盛长风倒是豪气,“无妨,若真是某人派来的,我倒要好好和他玩玩,况且,这少年不是说了吗,只是到崇西城,你还怕他以此混入咱们镖局不成?”

  看这样子,老常和总镖头的关系还不错。

  就这样,唐墨终于有了一个依靠,再也不担心土匪,不担心饿肚子,不担心迷路,走错了去崇西城的路,导致走很多冤枉路了。

  到了第三天,镖局的所有人都爱上了唐墨做的饭,就连对她有意见的老常也赞不绝口,因为镖局有马车,后半程的路,唐墨走起来轻松了许多,且速度也明显快了许多,到第八天,听老常说,离崇西城很近了。

  城里镖局的人也来接应他们了,来人和盛长风耳语了几句。

  “再有半日脚程便能进城了,老常,就在这歇息片刻,把午食吃了再赶路吧。”

  没想盛长风这话一出,所有人虽然觉得奇怪却都纷纷响应,以前哪里有这样的情形,就这么点路程,大家都是一鼓作气赶回城了。

  看来,大家都有点馋唐墨做的酱香牛肉了。

  这些镖局之人,平日里便是以肉食为主,诸如胡辣汤之类的东西,或许并不能入他们的口,可是,唐墨做的酱香牛肉因味道独特,且便于携带,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

  她把他们带上的牛肉全都做好了,初步估计,怕是够这十几人吃上两三顿的量了。

  饭后,大家紧赶慢赶,又走了足足有三四个时辰,直到天色擦黑,这才到了崇西城的城门外,唐墨抬头望去,有一种熟悉的气息铺面而来。

  没错,就是这里,她曾生活了近20年的地方。

  “小兄弟,有没有想过去我长风镖局,就你这做饭的手艺,全镖局百十口人也是有口福了。”

  盛长风向唐墨发出了热烈的邀请,在他旁边的老常却给了他一个眼神暗示,这个盛长风就是容易意气用事,在出门前,夫人是怎么千叮铃万嘱咐了,此刻全抛在了脑后。

  唐墨才不想自己刚逃出来,便又困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呢,既然来了崇西城,就必须要先把这地方行情弄清楚了再说,如果贸然答应了下来,万一他们给的工钱很低,自己岂不是很吃亏?

  就像是到某个城市去打工,总不能遇到第一份工作,就勉强应承了下来吧?有技术傍身,还不得待价而沽的好。

  况且,她唐墨那是有雄心壮志之人,岂能甘心为人之下,好歹在白石镇,她还是好又来餐馆的大老板呢。

  “这个,盛总镖头,您的好意唐墨心领了,我来崇西城还有别的事要做,就不方便再到镖局打扰了。”

  老常总算放下了心来,可是盛长风却有些失望。

  “既是如此,老朽也不勉强了,唐公子,咱们后会有期。”

  盛长风也够义气,知道唐墨的盘缠被土匪抢了去,还塞给了她一些碎银,虽说不多,但是加上土匪没抢完的那点,在这城里生活几日也是够用了。

  “谢总镖头,后会有期。”

  夜晚的崇西城并不繁华,古时候的城里不像现代,还有夜市什么的,一年里也就只有上元灯节之时才会有热闹非凡的夜市,平日里,过了宵禁时间若还在大街上行走便会受到责罚,刚刚,盛长风特意提醒过唐墨,万不可在大街上逗留。

  夜晚,城里看起来黑不溜秋的,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再加上这时候的崇西城和一千多年后的建筑,简直是天壤之别,唐墨完全掌握不到方向。

  只是那条河没有变,从西边流入,往东边流去,一直盘亘在崇西城外边,成为名副其实的护城河。

  它一直都叫崇西河。

  唐墨找了最近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一切等明天再说,明天,她要好好游逛崇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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