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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霹.烈阳照耀的地方

特种兵学校之cp番外合集

和 的共创,快来猜猜我们各写的哪一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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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乐佳,今年16,从小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家庭并不富裕,靠着爷爷微薄的养老金和爸妈从外地寄来的钱过活。

 

我和爷爷只能住在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没有电梯的老式居民楼,墙角边织不完的蜘蛛网,水泥地上扫不尽的灰尘,水龙头里滴不干的水珠,伴随着我成长。

 

大概4岁时,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年幼的我虽看不懂泛黄的账本上的一个个扣款,但我看得懂爷爷的眼神,我看懂了那时我们的窘迫。

 

几岁正是想象力最丰富的时候,似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前途无量的。

 

而我不是。

 

我的父母久在外地,只能与爷爷相依为命,在这一年连贫民窟都算不到的出租房里,我的未来如同面前灰矮的墙,一眼望得到头。

 

他们都说,我的身上有挥之不去的腐臭味,这大概是我和爷爷一起捡垃圾的缘故吧,我不想说,我害怕他们洞悉我背后贫穷,于是任凭他们给我贴垃圾大王的标签。

 

他们说我是邋遢货,是穷鬼,他们有语言这跟尖锐的刺,一根一根将我的尊严击的粉碎。

 

有人说回忆总是暖色的,可我至今都讨厌这段日子,上天总是不公平的,就像有的人生来就是光芒万丈的烈阳,而我不是,那一段日子黯淡无光,贫穷的阴影伴随着我的整个童年。

 

后来我无意间提到过不想上学,逼仄的屋子里,爷爷大发雷霆,第一次吼了我,他说,就算砸锅卖铁,学也要上,每天早上我都能看见他佝偻的身影走出门,直到午时快到饭点又回来做饭,吃完饭又出去了。

 

那时的午饭就是水煮挂面,是那种很便宜,放在普通人家里,很久也不会吃的挂面,但这样不带调味的我吃了3年,爷爷也是,他老了,应该要吃更好的。

 

天真的,年幼的我把从公园玩伴那拿到的糖果放进爷爷的碗里,爷爷笑着摸我的头,我能感受到他粗糙的掌纹,岁月的痕迹遍布在爷爷脸上,身上,腿上。

 

我知道他是去捡瓶子卖钱了,有时候我在公园玩耍时看见瓶子也会下意识去捡,甚至是在楼道里,瞥见邻居垃圾袋里的瓶子都会不嫌脏地拿出来,然后洗干净放进袋子里,我们太需要钱了。

 

终于在我满上小学的年纪凑够了钱,皱成一团的纸币,是我和爷爷用了3年攒下的。

 

小学时,我靠着帮别人写作业赚钱,虽然不太光彩,但是一周十几块能让我吃顿有营养的,后而能够模仿字迹,连本人都认不太出来,因此我认识了很多外班人。

 

我尝试过与他们交朋友,没成功,唯独他。

 

“不错啊,”我的前桌回过头,敲了敲我昨天替他写的作业,“这字迹,行云流水,飞龙舞凤,笔走龙蛇,一看就是标准的王氏字迹。”

 

我撇了撇嘴,没说话。

 

我的前桌王大鹏,是我最大的“金主”,也是我在班里唯一的朋友,找我写作业的同学里,他和我说的话最多。

 

他家里不算富裕,但是喜欢装阔,每次我把写好的作业给他,他总是喜欢像电影里一样扯一下他的“领带”——更准确的说是红领巾,另一只手往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币,狠狠往桌上一拍。

 

“不用找了。”他捋了捋钱的几小撮头发,原本鸡窝一样的头发更像鸡窝了。

 

我拿过钱一看,全是一块钱的散币,隐约能看见上面的指纹,我很快便数清他给了我多少。

 

我想把多余的钱推回去,可一抬头,他已经跑远了。

 

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受。

 

我不想任何人可怜我,我不想任何人施舍我,我不想被任何人瞧不起,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可当我抬头望向他的双眸,我一下便知,他不是这样的,至少不是我这样的。

 

那是一双浅得令人讶异的眼睛。虹膜的颜色宛如被阳光晒透的琥珀,融着金丝的清透茶晶。虹膜边缘的纹路丝丝分明,如同春日新叶上细密延伸的叶脉。

 

尘世间的市侩并未为它染上分毫尘埃,他似乎天生属于烈阳,阴暗在他的眼中荡然无存。

 

我几乎用尽了我那时所能联想到的词语来描绘那双眼睛,好像还是有些不尽人意。

 

他的眼里有光,不似我,他一定是在爸爸妈妈的爱里成长的。

 

总的来说,我喜欢这双眼睛,不过,那只是我喜欢的东西中的一个,我喜欢很多东西。

 

初生的太阳,迎面的微风,甚至是放学回家路上的一只主动靠近的小猫,我都喜欢,不过,这些我都不曾拥有。

 

后来,我和他不再是普通的“雇佣”关系,王大鹏会在课后问我关于学习上的问题,他基础不好,有些东西我讲上三遍他才能听懂个大概。

 

再后来,他的成绩有所提升,我和他的关系也更进一步,放学会走一条路一起回家。

 

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我和王大鹏这段特殊的情谊,十几岁正是懵懵懂懂的时候,我翻遍了脑中所有的词语都没有找到我所满意的那一个,最后的最后,我只能在百般无奈之下挑选了还算满意的一个。

 

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王大鹏,是我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就像他说的,我们会是一辈子的交情。

 

白首到老,不离不弃。

他又用错成语了,我用笔敲了一下他的脑袋,翻开厚重的新华字典,指给他看。

 

但莫名其妙的,心里居然有甜津津的感觉。

 

关于王大鹏,我们之间的故事很多很多,哪怕实质今日,我们都为未能写下我们之间的一切而感到遗憾,因为我们都不是善于记录的边边角角的人。

 

不过没有关系,至少我们都知晓他的存在。

 

小学的日子似乎过的格外快,我们意料之中的上了一所初中,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喜欢嘴里叼着块糖葫芦,翘着二郎腿,把椅子扯地一晃一晃,还是喜欢耍帅一样的把一码整整齐齐的一块拍在我的桌子上,然后不等我数完就跑掉,尽管他的裤兜里有整块整块的钱。

 

变化还是有的,大概是他长高了一点吧,小学的时候跟个豆芽菜一样。

 

王大鹏似乎很满意自己的身高,老喜欢昂着脖子到处和别人比身高,当然,主要是没他高的那些,他喜欢站在他或者是她的身后,用自己的影子笼罩住对方的全身,待对方迷惑的回过头,笑着说一句:“我比你高。”

 

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小癖好,因为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说完那句话之后,突然发现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影子,回头一看,就看到了比他高的我,他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有些沮丧的走开了,别走还边不服气的嘟囔,“我让你这么高了吗。”

 

因此他有了新习惯。

 

比如每一次放学我走在他的前面,他就喜欢不动声色的贴近我的身后,让人无端联想到田边偷食的土拨鼠,我从走廊窗户朦朦胧胧窥到他的身形,却不忍心拆穿他的小把戏,于是我假装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只是驻留在原地,等待他的下一步动作。

 

我听到了轻微的喘气声,粗重而急促,急急吸入又猝然呼出,像风箱在鼓动,挣脱了喉头的束缚,带着火热的温度和隐约的沙哑,在空旷的走廊上方盘旋着,撞碎了薄薄的暮色。

 

然后我的脖子就被勾住了。

 

他一把勾住我的脖子,我下意识抖了一下,身后人因为剧烈奔跑之后的喘气而说不出话来,我只能听到他放肆的大笑,来自少年人都有的那种无所顾忌的大笑。

 

我没说话,这样的举动从未有人和我做过,除了他,反正他也是我朋友,可能朋友就是这样的吧。

 

然后他放开我,边笑边帮我整理被他揉皱的衣领。

 

“刚刚我比你高。”落日将他的双眸漾开层层金轮,猝然炸开,在他的眉弓间灼灼燃烧。

 

在我才几岁的年纪,爷爷曾拍着我的肩说我早熟,我一直不能理解这一句的含义,直到这一刻,当我看见他眉宇之间熊熊燃起的烈阳,我下意识有了一种不可饶恕的想法。

 

也许是天气太过炎热,也许是他将我的脖子勒的过紧,刹那间迸发的想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可谁知道呢,也许是我当时下意识的想反抗罢了。

 

如果烈阳会为我而坠落,跌落尘埃,被黑暗吞噬,我不敢想,这念头如此汹涌,如此清晰,夹杂着罪恶的甜腥气,溺在喉中,几乎快让我窒息。

 

我控制不住的往前走了一步。

 

 

 

他并没有后退,我们还太过年轻,年轻到还不知道爱情无关性别,当时的我下意识的觉得这种感情是罪恶的,我攥紧自己的衣角,那个瞬间,我忍不住的颤抖,可能有一天我会那么做,但不会是现在,。

 

少年时期的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形容这个让我着迷不已的瞬间,直到偶然间读到阿多尼斯的句子。

 

“夕阳是白昼最壮烈的句点,它把最后的光辉熔铸成金,沉入黑夜的熔炉。”

 

句点是磅礴的,亦是到达终点前最后的挽歌。

 

当烈日沉入地平线时,世界并非骤然失明,而是一种巨大的、缓慢的窒息。

 

在这片绝对的黑与绝对的静里,孤独不再是一种情绪,而成为一种存在的状态。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突兀的、被遗弃的坐标点,悬停在这片广漠得令人心悸的虚无中央。没有参照,没有声响,没有一丝来自他者的气息。

 

白日里被烈日烘烤的万物,连同那曾灼烧他眼瞳的光芒本身,都仿佛从未存在过。世界被彻底重置,只剩下我,和这无边无际、吞噬一切的、冰冷而沉重的黑暗。它像一个巨大而寂静的坟冢,埋葬了白昼的喧嚣与光芒,而我是这坟冢里唯一的、也是最后的守墓人,被永恒的孤寂紧紧裹挟。

 

“乐佳,你傻了?”王大鹏有些疑惑地看着我,“站在站这么久,不回家吗?”

 

我默然无语,只是点点头。

 

他永远不会知道刚才我内心激起的汹涌,不过这有何尝不是一种幸运不是吗。

 

除了每天同他一起上下学之外,他还会陪着我去菜市场买菜,去图书馆写作业,是这是我未曾设想过的。

 

当然,我也没忘记赚钱,我初中班级里大多是外地转来的,几乎都被学校要求强行住宿,因而学校的早餐又太难吃,所以我还会借着走读生的身份帮忙带早餐,一次收取5毛到1块的跑腿费,取决于要带多少,一周能赚20块左右。

 

这笔钱对于别人来说,或许只是一天的零花钱,对我来说是在为我的高中做考虑,即使现在的成绩稳上一个公办高中不难,不愁学费,但还有学杂费什么的都是要花钱的。

 

而说到跑腿费,我想起了初三那次。

 

“你还没给钱。”我回忆起当时一个刺头好几天没给跑腿费却让我帮忙带比别人多两倍的东西。

 

“给了啊,一杯豆浆2块,2个包子3块,一个葱油饼一根油条一共5块,外加一碗粥5块。”他咬了一口手里的包子,略带无辜地看着我。

 

“我说的是跑腿费。”我哑声从唇缝挤出一句话。

 

“啊,帮同学带带东西不是应该的吗,再说了,你和早餐店应该顺路吧?”他收回刚刚的表情,边说边用一只手臂圈住我的脖子,“我知道你家穷,但是没必要赚同学的钱啊是不是。”

 

我本来要躲开的,他速度太快了,我张了张嘴,但没发出半点声音,那张脸就在我旁边,靠得很近,我不觉得有多亲密,反而我感到恶心,像是面对家里那些蟑螂、老鼠。

 

“你懂了吧?”刺头有些威胁道,我沉默半晌他也没有放开我的意思。

 

“你有病啊。”

 

两只手扯开我和他,并把我拉向另一边,是王大鹏。

 

“想白嫖直说,还装什么亲密,快点还钱。”王大鹏义正言辞。

 

“我就不还又怎样。”刺头挑衅地盯着王大鹏,又看着我,“你这是在为他做主吗,别管我没提醒你,你最好离他远一点,怪胎。”

 

这句怪胎是对我说的,说实话,我真的很想打他,把他打进医院,住个几天,但医疗费我家出不起,所以这只能是个一戳就破的幻想罢了。

 

“关你屁事,我想和谁玩和谁玩,你要是再出言不逊,我就打爆你的狗头。”王大鹏扯着刺头的领子,挥了挥拳头。

 

“来啊,我怕你。”刺头也不肯输了气势,用力推向王大鹏,王大鹏向后踉跄几步,眉头皱成一团。

 

“王大……”我看着他,好像能预料到接下来的事。

 

“砰”刺头倏忽被打在地上,身体碰撞地板发出很大的响声,旁边的同学发出一阵惊呼,我愣了一瞬。

 

我刚刚应该拉住他的。

 

“嘭”又是一声闷响,王大鹏直接骑在了刺头身上,班长见此情景不妙,赶忙叫了几个女生去通知班主任,然后又叫了一个男生过来。

 

我不再迟疑,连忙伸手去拉王大鹏。

 

王大鹏的力气很大,我差点没拉过来,但幸好我比他高,扣住他的肩膀简单多了。

 

“乐佳你别拦我,我今天非要把他打成猪头。”王大鹏张牙舞爪地还要往前冲,两只手臂挥舞着。

 

刺头像是真的生气了,站起身也不顾刚刚被打了一拳的疼,但他没望向王大鹏,而是把目光锁定在了我身上。

 

王大鹏看见了,他挣开我,又和刺头扭打在一起,我拉不住他了,别的同学这时也过来了,估计班主任也快到了。

 

我看到无数双胳膊在我的眼前挥舞,我从未看见这样的场景,下意识张开嘴巴,喉咙却像被人掐住了一样,喊不出声音。

 

直到有人喊来了巡堂的教导主任,这是我没想到的。

 

教导主任是个光头,用王大鹏的话来说,长的像颗水煮蛋,此刻这颗蛋像被红糖姜水泡过一样,肉眼可见的向外面涔涔冒着热气。

 

“嘿,”他肘了一下我的胳膊,“新皮肤,茶叶蛋。”

 

我看着他留着鼻血贼眉鼠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显然,我笑得很不和时宜。

 

因为刚刚的茶叶蛋瞬间变成了红烧蛋,大概是烧的过红了,光洁的表面出现了一层一层的裂纹——他的抬头纹。

 

“笑笑笑,还有脸笑,”他回过头狠狠瞪了我一眼,“还看别人,乐佳,说的就是你。”

 

我闭嘴了,然后王大鹏又开始笑,有了前车之鉴,他不敢笑出生,跟个企鹅一样缩着个脖子。

 

“丑死了。”我说。

 

教导主任说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只记得当时满脑子都是王大鹏和企鹅的对比图,我越想越像,越想越像,我忍不住用余光瞟了眼旁边的王大鹏,哦,更准确的是企鹅鹏,他对上我的视线,似乎从我上扬的眼尾感受到了什么,默默的对我竖了个中指。

 

在这个龟缩一隅的南方小镇,在这个血气方刚的年纪,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教导主任倒也没有为难我们,骂了几句就让挥挥手让我们走了。

 

我们装模作样的给主任道了声歉,排着队伍往门外走,我走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乐佳,”主任似乎想到了什么,挥挥手叫我过去。

 

于是在王大鹏疑惑的眼神中,我停住了脚步,心里有些踌躇,但我还是过去了,又站回了刚刚挨骂的地方。

 

主任语重心长道“乐佳啊,我知道你和王大鹏关系好,但他和你不一样,你不要被他一个差生影响了。”说到这,他望向外面,我猜,王大鹏站在那,“老师知道,今天的事肯定不是你的错。”。

 

“而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把心思全都放在学习上,考上一个重点高中,王大鹏是你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但是我认为成绩并不能评判一个人的好坏。”我仍低着头,第一次反驳老师。

 

“打架还不能评判吗?”主任用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抬头看了看时钟,又对我摆摆手,“你先回去吧,之后有什么事再找你。”

 

“主任再见。”

 

我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走廊寂静无声,头顶的阳穿梭了几十亿年,好不容易送来这一点微弱的光。

 

结果全打在这生锈的栏杆上了。

 

无缘无故的,我突然想到了主任的那句“绊脚石”。

 

“王大鹏。”我朝走廊外面喊了一声。

 

他果然又没去上课。

 

他插着裤兜,嘴里叼着根棒棒糖,吊耳郎当地拍了拍我的肩。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难道这就是心灵感应。”

 

我没答他的腔,埋下脑袋径直往教室走。

 

“被骂了?”王大鹏不死心地挥挥手,“别悲伤嘛,想当年你王哥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见主任……”

 

“王大鹏,”我不想听他讲他的“光辉事迹”了,“距离中考只有一个月了。”

 

某王哥迅速焉了下来,没好气地吐了吐舌头,“哥们好心安慰你,你搁这隔应哥们呢。”

 

我停下脚步,不知何故的,想起之前的那个想法。

 

如果烈阳会坠落,跌落尘埃,被黑暗吞噬。

 

只不过不是被我,而是被命运。

 

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生来就属于烈阳,他的前途应该是一片光明的康庄大道,至少,至少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王大鹏,”我说,“我们一起考同一所高中吧。”

 

那阳光汹涌得已不再是光,而是被熔化的金液,如同从天空的坩埚里倾泻而下,撞碎走廊尽头的玻璃。刹那间,那灿烂的金色便瞬间奔涌而入,顷刻间填满了整个狭长的空间,横冲直撞,再不容忍半点阴影滞留。

 

我伸出手,这个行为,我至今解释不清。

 

他半晌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将指尖放在了我的手掌心。

 

烈阳一样的炽热。

 

待烈日褪尽,待一切恢复平静,风卷蝉鸣,长歌不息,

我听见他说。

 

“大哥,你在燃什么。”

 

亲爱的读者,我的故事可能要就此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每一个日子,我们都像你们所正在经历的或曾经经历过的那样埋头在书山题海,用笔尖将原本空大无边的目的地一笔一笔填满。

 

我喜欢这段故事,但这不像前文所说的只是我喜欢众多事件中的一个,我是说,也许是从那个并不平静的上午,它便就此成为了我的唯一。

 

如果你也喜欢我们的故事,就请祝愿我们成功吧,你知道这指代着什么。

 

中考顺利,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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