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开了梅花大侠家,梅花十一留在了那里,梅花十三跟柒一行人走了。
你们谁没有趁手的武器?


我,我的武器是普通的剑。
十三,你的青短也得换换了吧。


我,我不用了吧。
#34128147 ……
呃,你确定?你的青短太脆了。


不脆啊。
你拿来。


给。
{一掰}

啪,断了。

啊啊啊啊啊,我的剑!
好了,你可以换剑了。


………………………………

🐮逼啊!
雨,烈焰山的水之剑挺适合你的。


OK
十三,迷雾森林的梅之剑可以吗?


好吧。

但是,迷雾森林可是玄武国最危险的森林。
我经常去。


………………

{突然从草丛里冒出来}
牙龈出血?


小屁孩,我不叫牙龈出血。
我不是小孩!{红眼}


阿权!你在干嘛?

师姐,这个,那个。
你怂了?


没有,我那是从心。

呵呵。
你竟然还活着,早知道就让青凤再补一刀了。


青凤?
对啊。


没错,我来玄武国就是为了向首领告状的。
有种凭实力说话,别动不动就告状,首领知道我和白的事,是不是你告的!


9494

不是我!{慌张}
是你。


不是我。
是你。


不是我。
不是你。


是我。
没错,是你。


……

你是那个头上有三撮毛的伍六七?
哥无恩滚。


赤牙,首领都已经想好让谁代替你了呢。

瓦特,我他喵的心态崩了啊。

So,要不要一起去杀首领。

不去。

你是不是傻,杀了首领,阔以改刺客守则。

我去。

???

师姐,刺客守则第一条情感是刺客的第一大忌,杀了首领,我们就能把这条删了,堂堂正正的在一起了。

{脸红}谁要跟你在一起啊。
露,雷灭去陪雨拿水之剑。

注:晨曦城,离是中途参加的,忘了写

我呢?

我呢?

我呢?
呃,你们陪离去拿异能国国宝异能之刃吧。


好的。

好的。
于是,他们出发了。
敬请期待下章


杂食,柒白第一,柒梅第二。




画的挺好看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