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外。

爸爸真是的,怎么那么慢嘛!
柯南在一旁踢足球,打发时间。

不是说就做个笔录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小兰。

毕竟叔叔,可是证人啊!


诶?叔叔出来了!

(往家走)太可疑了!实在是太可疑了!!

一定就是那个男人!

仅仅是跟踪三天就能拿到五十万!不管怎么说,这个酬劳高的太离谱了!

而且,那副自信满满,丑恶的嘴脸,我真是看不爽(`Δ´)!

那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呢?
小兰疑惑不解。
他应该有不在场证明吧!

小五郎惊奇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没错,而且还是非常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尸体是在举行火祭的星期四傍晚被发现的,而在星期三晚上之前,我都一直在跟踪他。也就是说,犯人是在星期三晚上到星期四下午这段时间下手的。

那你怀疑的那个人一定……

不,不可能的,那家伙从星期三早上到星期五晚上都在外面旅行。和他公司的员工在一起!

那你为什么还认定那个人是凶手呢?

因为这是我,身为名侦探的直觉啊!
众人无语……

【不在场证明啊……】


不,我觉得杀人时间应该是小五郎叔叔跟踪的这段时间。这样,这笔高额的委托金就可以解释得通了。


!

笨!我明明一直盯着他,他明明就是好好的!
一定有什么方法,可以在毛利叔叔的视线下,杀人的方法!

说不定,在跟踪的某个时刻,他就已经被掉包了……


【什么?!这家伙……】

嘶——,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突然,小五郎停了下来。众人抬头一看,原来已经到事务所了。

诶?已经到了吗?

辉夜君,要不要上来坐坐?
辉夜星挠挠头,说道:
我就算了,管家还在等我吃饭呢!


好吧。那,再见,辉夜君!
(笑)再见,小兰!还有这个小鬼也是一样。


【可恶!】
辉夜宅……
辉夜星看着面前这少女,有点发懵。
这少女有一头青白色的头发,扎成了双马尾,眼睛和头发同色,眼皮半耷拉着,两只手也缩进了袖子,有一种慵懒的气质。1
告诉我她是女主吗?还是女配呀?
管家……这个女孩是……


回少爷,这个女孩说她认识您,还准确说出了您的名字,生日。莫非,您不认识?
不认识,请出去吧。

那女孩闻言,耸着香肩,歪着小脑袋,嘟起小嘴,委屈巴巴的看着他。

我叫御门樱。我可不是坏人哦!
辉夜星瞪大了眼睛,惊喜的看着她。
【这是「征服名柯」中很经典的一幕!】


好了,这位小姐,请你……
等等,你来我房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