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要问了,为什么爱丽丝明明比魏无羡早醒并溜达了两个时辰,但是却比魏无羡慢一步才到冥室?
原因无他,爱丽丝她是个路痴……十分路痴的那种,除非是常去并且离家近她还能记住一些。一但离远了那爱丽丝就真的找不回来了。但是真的要这么说,那爱丽丝的亲哥哥爱德华怎么可能还会允许魏无羡将爱丽丝带出来?
爱丽丝就表示:没有什么是空间移动搞不定的。如果有,那就在来一次!所以魏无羡就为了爱丽丝随身佩戴定位仪。然后爱丽丝就可以通过定位仪的显示器来找到魏无羡,并空间移动过去。
话说回来,魏无羡进了冥室。爱丽丝也不懂这些,只好在门外苦苦的等魏无羡出来。待到冥室门开后,那些蓝家子弟立马跑了过去救治伤员,爱丽丝为了不妨碍他们,于是就没有进去找魏无羡。
魏无羡还没有出冥室前,对蓝忘机说道:“含光君我妹妹要和我一起走,将爱丽丝放在蓝家我不放心。”蓝忘机还能怎样,只能答应呗!
待到魏无羡和蓝忘机从冥室中出来后,魏无羡对爱丽丝道:“妹妹,走吧!你应该还记得那只手吧!我们要去找齐他的尸体。”
爱丽丝当然记得,甚至还有些心有余悸。于是便跟着魏无羡和蓝忘机一起出发了。
之后在路上,魏无羡虽然还是想将蓝忘机甩掉单干。但是想想爱丽丝……算了,多个人盯着爱丽丝也更好。
原因无他,爱丽丝太闹腾了。之前有蓝家小辈时几次都差点将爱丽丝弄丢,如果就魏无羡一个人恐怕还盯不住爱丽丝……
就比如现在,爱丽丝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本来就小小一只,放在人群堆里真的很难找啊!我估计原著中魏无羡逃不掉蓝忘机的重要原因是:太高大了……像爱丽丝这么娇小的一个就容易丢了。
行至清河一带附近,这只手臂维持了许久的的指路姿势忽然改变了,收回了食指,五指成拳。魏无羡就道:“看来是到目的地了。”
之后魏无羡被一个小贩卖的胭脂水粉的香味激到了,于是便交谈起来。之后魏无羡转手塞给了爱丽丝一盒胭脂,并道:“爱丽丝,这个送给你当纪念品呗!”
爱丽丝一脸懵逼的收下了……然后魏无羡熟练的开始付款。爱丽丝当然考虑过货币问题,于是在来这个世界前先买了不少金条带了过来。所以魏无羡并不缺钱……
这时,一旁有人喊道:“夷陵老祖,五文一张,十文三张!”
魏无羡震惊了,然后看着之前那卖胭脂水粉的小贩开始卖起了夷陵老祖……不得不说,即便是爱丽丝这个歪果仁都能想到一个成语:班门弄斧……
之后魏无羡据理力争:“魏无羡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你画的这是什么?!没见过真人也不要乱画,误人子弟。”
这倒是引起了爱丽丝的好奇心,伸过头去看。然后看到那青面獠牙、凸目暴筋的壮汉……爱丽丝沉默了一会儿,立马背过头努力的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魏无羡忽然感觉背后有风袭来,闪身一躲。他是躲过了,这江湖郎中却被人掀了出去,砸倒了街边人家的风车摊,扶的扶捡的捡,一片手忙脚乱。这郎中本来要骂,一见踢他的是个浑身金光乱闪的小公子,非富即贵,气势先下去半截;再一看,对方胸口绣的是金星雪浪白牡丹,彻底没气了。可又不甘心就这么平白无故受一脚,弱弱地道:“你为什么踢我?”
爱丽丝看着脾气这么暴躁的一孩子心情陡然变差,如果不是因为爱丽丝知道金凌为何会变成这样,估计会跟金凌杠上了。
之后金凌又不知道怎么想的,吹了一声短哨。一条狗就这么跑了出来。魏无羡几乎魂飞魄散,眼中忽见一道身长玉立的白影,忙撕心裂肺地叫:“蓝湛救我!”
可是那条狗并没有扑向魏无羡,反而是在爱丽丝的身前坐下,十分乖巧。爱丽丝摸了摸狗头,然后送了个小球。轻声道:“好了,听好咯!以后不许吓我哥哥,知道了吗?去找你主人吧!”
金凌感觉很神奇,要知道这可是灵犬。一般人是不可能让灵犬乖乖听话的。不过这都不是想这些的时候,金凌又是两声短哨,携着他的黑鬃灵犬落荒而逃。
如果说魏无羡是见狗怂,蓝忘机是狗见怂,那爱丽丝大概就是狗见爱了吧!嗯,其实爱丽丝并不是只吸引狗,而是在大自然中大多数生命体她其实都挺吸引的。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现在知道魏无羡为什么会求蓝忘机来赶狗,而不是让爱丽丝来了吧!
狗走后,魏无羡又是一条好汉。魏无羡说道:“爱丽丝呀!你好像将露娜最喜欢的小球送走了诶,你就不怕你回去后她会对你发脾气吗?”
爱丽丝却道:“没事,到时候再给她买一个便是。”
蓝忘机看着二人打着哑谜道:“露娜是?”
爱丽丝拿出了一张照片,并指向照片上的黑猫道:“这个就是露娜。是只很可爱的小黑猫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