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每一个人的初恋都是难忘的吧,哪怕后来,你已经记不清那个人的长相,忘记了那个人的声音,想不起那个人最好看的笑,却始终铭记,那个人曾经是你的全世界。
我生命里的那个少年就像天使一样,莅临我昏暗无光的世界。
二〇一六年的夏天,他站在哭泣的我身边,一言不发。
二〇一七年,在紫薇花的落英缤纷下,他向我伸出了手。
二〇一八年五月初,我面对电脑屏幕里的聊天浮窗,崩溃大哭。
二〇一九年冬,在庐州的冰天雪地里摔了一跤,红了眼眶。
二〇二〇年阳春三月,他真的,在桃花开得烂漫时,永远地离开了我。
……
再后来,一次聊天过程中,姐姐忽然问:“还喜欢他吗?”
还喜欢吗?
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很想得到答案的问题,记得我当时轻轻地叹了口气,摇头:“我不知道。”
但是没关系,因为,现在我知道了。
喜欢他不过百分之六十五的时间,剩下的,都是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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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从小身边就没有父母的陪伴,不喜欢和人过于亲密,向来独来独往。
可能是日子久了,习惯了,所以没有太多的感触。
那时候,最大的快乐许是在学校的每天都能够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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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忘记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掉眼泪,自己偷偷跑到学校的某个角落里哭,班里有不熟的同学跑来安慰我,我只淡淡道:“走开。”
我把头埋在双膝里,只顾哭,觉得有点呼吸不过来。
忽然听到脚步声,小心翼翼地抬起双眼,周围的人都走了,他静静地站在我旁边,一言不发。
再把头低下去,默默抽泣的两下,止住了哭声。
他还是没有说话。
我站起来,要回教室上课。
他跟在我的身后,脚步很轻,轻到像是要随夏天的清风一起拂过心尖。
我想,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所历经的最温柔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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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时起,我的眼里从空空如也变成了只有他。
每天,我会很早来到学校,只希望能多看他一眼。上课的时候,看着他,竟也会走神,甚至有次老师哪节课没有叫我回答问题过,就盯着他看了一节课。
恍惚间就觉得,这个人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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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暖暖的,洒落在人群稀少的巷子里,家门口的高大乔木在这个季节绿油油的,天空好蓝,像是一汪碧澄的湖水,没有一朵流云,却只有他,好看得让我移不开眼。
我不喜欢他坐在我的左前桌,只能看得到背影。
我们渐渐长大,慢慢褪去青涩的外表,他的模样也越发帅气,走路的时候一蹦一跳,像个小孩,却还是爱哭,眼睛红彤彤的,像小兔子。
可我还是喜欢他,喜欢他穿蓝色衬衫,像二〇一七年那样。
那时,班级里语文检测,他参加完主持人比赛后回到学校上课。化了妆的样子有点小女生,可是我还是被深深地迷倒,他微抿薄唇,也微低头,款款而来,只是没有走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