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东洋学习。所以从小,他就是在一个人伶仃的自生自灭,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在忍受痛苦中不断成长。
做出这个决定的,毋庸置疑,是慕华,做慕云的父亲的角色。慕云很小就于母亲分别,在慕云印象里最深的是:他临行的那几日,母亲哭的死去活来。送他的时候,只托人给了他一个手链,那个手链,慕云从未摘下,带至今。
也是从那天起,慕云从未见过他的父母。暗中一直帮助他的,只有他的伯父。
慕云刚进东洋的土地时,迎来的是铺天盖地的歧视和欺辱。在这个适者生存的世界,慕云第一个学会的事,就是生存。
他的手,曾贯穿别人的血液,也曾抚摸过自己受伤的躯体。
他的智力,也从平庸完成了一个质的飞跃,现在的他,会说多门语言,他记住的东西,从不会忘记。
在“求学”的这几年,慕云第一次有了家的概念:
东洋相对于华夏,更注重于家族观念。最后,慕云选择寄居在德川家族一小姓分家中。虽然一部分已经没落,但他们还是沿袭着那股贵族气息,以及自己的武士道。他们看好这个喜欢噬血的男孩,用传下来的流派,决定将慕云培养成出色的剑术大师。以至于慕云成为了第一个在东洋剑道上击败所有东洋人的外国人。
然而自此之后,他在东洋销声匿迹。
慕云开始去向世界各地寻求一样宝物,在东洋古籍中遗存的资料中显示的:古代的华夏,曾汇集了炎帝,黄帝,以及后来历代帝王精血的『血石』。有人说它在胡夫金字塔顶,有人说在巴特农神庙的最深处,还有人说在玛雅人的祭祀中化为灰烬。而在慕云的旅行中,听过了上万个神话故事后,他找到了『血精石』真正的所在地。
烙阳——常安,
一条自古的商道,丝绸之路开通后,就再也未被挖掘的历史遗址。
风沙中,慕云找到了『血精石』的准确位置,但,慕云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该如何拿到呢?
被遗弃在商道上千年的血精石,此刻,已被风沙所掩埋。积淀了厚厚的尘土。即使宝石还在,但有没有销噬在历史中,未从可知。
“看来,比人类更棘手的,是自然啊。”
慕云笑着,并用手在地上摸索着。
突然,他感觉手不在像自己的手,反而像是一棵扎根的大树。手心的极其疼痛,让慕云一次次昏倒又醒来,他不知道是什么如此强力,感觉——自己恐怕永远死在这里。
但有什么关系呢?死了还是活着,不都是自己一个人吗?没有羁绊的慕云,难免会这么想。
“Is.or not.Is a problem.”莎士比亚说。
他在几番痛苦中,将沉重的左手终于拿了起来。
他的左手,变得扭曲且可怕。
手腕脉搏处,写着连体的三个字:
『罪无赦』
“我的天命,是罪恶吗?”慕云苦笑道。
天降神魔三天命:
鬼,化身为魔,不得超生,一宗恶。
罪,无境之化,炼狱化身,二宗恶。
杀,血之结界,死亡之拥,恶无赦。
三人共享天地间,举世无双谁可敌?
“管它呢,既然让我承担世间罪恶,我便以我血荐轩辕。”慕云握紧了左手成拳,眼里,不是意气风发的目光,而是邪恶,不可琢磨的黑洞。
『血精石』在哪里?『血精石』,在每个人心里。一种善恶,好坏自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