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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成女主(三)

从穿书到婚礼

书信方式十分简洁,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对这件事情十分的认真,写信方式也十分的独特。但字真的是不堪入目,真的是浪费了这宝贵的书信。

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家庭来说,写信就是一件费钱的事情。因为一封信就要两块钱。而且他还写了这么多,还用特制的玫瑰花印给封起来。

字迹大概如下:

我亲爱的神仙小姐姐!我爱你,特别爱你!超级超级爱你!就像大米吃老鼠,就像爱你…后面就让人不堪入目,害羞的不敢读下去。他怎么可以写出这样子诗句呢?

我两眼发愣,看信的时候被我的同桌发现了。他用右手去拽那封信。随便歪头看了我几眼,见我还在发愣,便开始大声的朗读这封信。

我觉得他不会真的是傻吧…明明这个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是在读给我听,还是读给他自己听?我有几分疑惑。

他微微笑了笑,阳光灿烂的如初恋情人,笑起来又像是在道歉,温文尔雅的又不像个样子。“大米吃老鼠?哈哈哈!这哥们儿挺会编呀?”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卫衣,笑起来桃花眼微眯,用右手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又不是礼貌的把信还给了我。让我不要辜负了那个写信的人,又说这么多肯定是印的。他坏笑道:“是哪个富二代要包养小情人呐?”

女孩子嘛?难免在这个年纪遇到不该遇到的人,从心动到放手。他永远不知道,我偷偷暗恋着他,暗恋了他三年。

可他断断续续谈了好几个对象,知道他谈对象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暗恋没有结果,就不应该偷偷心动,他亲手喂给我一颗糖吃,又重重的把我推向地狱。那种感觉酸酸的,很难受,很难受……

我是寄读生,他和我差不多,也是在学校寄宿,多多少少少不了碰面。记得我夜里在水管旁刷牙,他问我:"要不要谈对象?”我知道他是开玩笑的,可却在心里心动了好久。

其实我并不很喜欢他,只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在那个年纪女孩子并不是很主动的,可一段感情错过了,你只能是他的白月光和朱砂痣!也许再见时,随口而来的只是一句好久不见!

我并不知道有一个人偷偷暗恋着我,下课之间的一个抬头,就让江之臣心动好久,就让他彻夜难眠。他小时候很皮的,可自从知道我喜欢安静的,他默默收起了自己的性格,沉默寡言,性子冷傲。和还是让人感觉是一个很调皮的学生,因为他学不来,他不是那种性子,他是一个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的网球少年,也是球场上的篮球王子。

我前桌是一个很调皮的女生,我羡慕他的直言不讳,我羡慕他的大胆直率,他的女生缘和男生的都很好,在学校这个圈子里混的也是最开。可直率的人暗恋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就像她喜欢范丞丞,听说自己的男闺蜜不喜欢他,硬生生的把他暴打了一顿。

之后,学校里再也没有人说范丞丞的坏话了,虽然她脾气暴躁,可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着她。经常和一些男生开朗的打球,谈论一些令女生害羞的事情。

其实我们原本不熟的,只因为有一段时间她跟班里的学神校草江之臣表白,江之臣一点也不想理这个神经病,沈青被他冷酷拒绝了!哭闹着来找我谈心,我们便聊的乐此不疲!可我同桌却告诉我说这个女生不是个好人,让我少跟她交流。可我还是被她的直率所吸引。

我问沈青是谁往我抽屉里塞满情书?沈清说看到一个混黑社会的少年掂着一个大麻袋,然后往我抽屉里一封一封的塞情书,又不让我们告诉你。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我更加好奇了。

他到底是谁呢?可是混黑社会的我也想不起来我认识谁呀?我把这件事抛在脑后,而一个少年混混头子却在校门口一根又一根的吃糖。门岗大叔也不敢赶他离开,说他是这里的学生吧,他一直摇头。

他拿着江之臣的报纸,斜眼看了眼。就这也数学冠军,老子眼瞎了也能考第一。一米八的大个子,靠在摩托车上吃糖,穿着人家买也买不起的名牌,倒也不像一个混混,更像是这里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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