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先天日精月华,以补后天人体之元,采炼、运化、保元、温养、还原等。
“呼,有人教和自己摸索的差别真的是太大了,这么快就进入了真正的的修仙之路。”
以前安胥虽然会一点法术,可那还远远并不能算是入了修仙的大门。
处于月光下的,安胥感觉自己的身体在缓慢的排出一些杂质,身体轻盈了许多,风吹过身边,清晰的感觉到的风的变化,耳朵格外清晰,在寂静的夜空下,有人在秘谋,有人的打呼噜,还有一些人在......非礼勿听,非礼勿听,非礼勿听。
在用法术清洗了一遍身体,换了一身衣服之后,由俊秀的少公子,变成了柔弱少女,单薄的衣裳令人担忧。
当然实际上无需担忧,四季变化安胥已经基本感觉不到了。当她瞬移会到家,悠闲自在的还转起了圈。
边转圈边走,没想到却碰到了这么晚还没有睡,在那一个狐喝闷酒的余琰。
安胥微笑着凑过去,“余琰大帅哥,你怎么一个人喝闷酒?有啥不开心的?说出来,姐今高兴,给你开导开导。”
经过多日,余琰早已明白安胥的性格,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更何况他今夜不想与她吵,“你说,会有喜欢我的人吗?”
“......哈!?”
饰演润玉的演员对自己的外表不自信吗?怎么不论是润玉还是余琰都这样?
“你好好听着,就你这张脸,人再切,心再坏,也是会有人喜欢的,明白吗?”
“切”是什么意思余琰不太懂,可坏这个字,他自然是懂的,“我听明白了,你是在拐着弯说我坏呢?对不?”
“才不是,”安胥眼珠不由的转来转去,“我只是打了比喻,比喻,比喻懂吗?”
余琰笑了笑,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只是刚才的话,让安胥心中波涛汹涌,拿过余琰的酒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有很多人喜欢你的,这个世界或许很少,但在另外一个世界......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喜欢你的......”
其实安胥不怎么能喝酒,意识虽然清醒,可她一喝酒,就喜欢滔滔不绝的说话,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完全没有了界限。
关键是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还特喜欢喝酒。
又喝了几杯,面前的人影有些迷糊起来,脸颊泛起红晕,“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其中之一。
一喝酒就头疼的毛病犯了,安胥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完全不顾一旁的余琰,满是震惊,连杯子都拿不稳了。
听到酒杯倒地的声音,安胥转过脑袋,“怎么了?太冷了,手冻僵了?赶紧回屋吧,休息太晚对皮肤不好。”
喝酒的安胥有时会间接性选择失忆,记忆出现混乱,脑袋不清不楚的。
“......”
脸颊泛着粉色,可安胥却直直的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却不见余琰跟上,“不是冷吗?怎么还不屋呀?”
酒后胡言乱语不可信。
“你能找到自己屋子吗?我送你回去。”
“谢谢。”安胥当然能找到,可帅哥送你回家怎么能拒绝?
因电梯的普及,喝酒的安胥还是第一次走超过三阶的楼梯,脚下一软,身体直直的朝后倒下,幸好身后有着余琰,才不至于让安胥摔倒。
只是安胥看着放大的帅脸,加上酒精的作用,微微一笑便朝着那梦想的地方亲去,她的梦中情人出现了。
可怜的余琰,双目失神,震惊一波接着一波,现在居然还被喝醉的无赖给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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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清醒过来的安胥,倒吸一口冷气,不顾头疼头晕,换好衣服之后都没敢走门,直接瞬移出来了。
在街上漫无目的行走的安胥不断捶打着已经的额头,昨天晚上是什么鬼啦,万一余琰误会了怎么办呀?
要是她只是单纯的馋余琰的美色也就罢了,可她透过余琰,看到的完全是那个身着白衣的仙人,温润如玉。
替身埂这么刺激,不适合我这样单纯的美少女啦。
恰逢路过拍卖行,想着封给的那些东西,便转身进去,分散分散注意力。
没打算卖掉所有,一是呢,不太方便,不但容易被盯上,这好货一多,也不太好卖上价钱,二是......她也舍不得,想留一点自己用。
过程意外的挺平静的,没被什么人盯上,亏的她都做好了试试新学法术的准备。
学会了袖里乾坤就是方便,那么多金子轻轻松松的就拿走了,还防偷防盗。
安胥摇晃着袖子,这袖里乾坤修改一下不知道能不能大量批发呀?决对是大商机。
这一次出来,是得到了不少钱财,可被消费主义洗脑的人,钱是藏不住了多久的。
这不,只见安胥转眼进了一家成衣店,就买了价值不菲的七、八套成衣,刚出来就又进了首饰店,脂粉店……
在做了一次全身美容之后,换上新买的粉紫色套装,布料主要为正绢、欧根缎和双面异色化纤纱,辅料为花罗和蜀锦,饰品选用的是花丝镶嵌,珍珠步摇,发间插了几支小小的绒花和缠花,可爱优雅中透露着华贵,所以很贵。
这样千金大小姐又略显性感知性的打扮自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瞩目,只须俏目回眸,那桃花便乱落如红雨,只须动朱唇以徐言,风拂杨柳,低回轻柔而又妩媚多情,只须蛮腰轻摇曳,宛风如舞透香肌。
一些纨绔子弟当然是如雨后春笋参参的往出蹦,“不知姑娘姓甚名谁?家中可有婚配?”
“公子如此直白,可真是叫我不知如何是好,若公子有心,自是会想办法知道我姓甚名谁,我,”那媚眼如丝,撩人心怀,“等着公子。”
“好,好,好......我一定会找到小姐的,就请小姐等着我,上门提亲。”
“公子,讨厌~”
差不多的对话又上演了几出,没什么新意。
玩够了的安胥坐在一家茶馆,虽然还是有一些跟屁虫又跟过来,让安胥想要回家,可她又不能回家。
有家不能回呀。
“话说那狐妖辛十四娘,红衣佳人,长得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虽身为狐妖,但心地善良,与狐狸父亲及十八个姐妹一同寄住禅院之中,因在十九个姐妹中排行第十四,故名。她着意行善积德,以助人为乐、修道成仙为志......”
这是......
“聊斋先生的狐妖系列最令人着迷了呀。”
“是呀。”
“这次的辛十四娘不知又是怎样的惊艳绝世。”
没错,这位时间线不太对的聊斋先生就是安胥,她专门写了一些妖怪志异,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改变这个时代人们的刻版印象,毕竟如果要卖故事,又不是只有怪异这一条路。
现在看起来效果不错,要是能再快一些扩大范围就好了。
哼唧,她为了那三只狐狸如此劳心劳肺,凭什么要落得有家不能回的下场。
好吧,是她自己做的。
可......
家,还是要回的,住旅店多贵呀。
早起早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