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我记得这本书中男主叫夜华,武力值最高的男人叫做东华,那不如你叫风华。
时锦额…
时锦似乎不太好听
时锦算了,还是不要带华了,这两人虽然都长的不错,但是一个恋姐一个恋童算了,都不是什么好榜样。
‘恋姐,恋童?’千尘琢磨着这两个词。
不过时锦没有想出来也就不再纠结起名字的事情了,因为她想到了素锦的结局。
时锦小石头,我想了想整本书的逻辑,我觉得素锦这个女配也不坏,但是为什么还是落到。抽去仙骨,历劫百世的下场了呢?
时锦这女主光环开的太大了吧?
时锦难不成就是因为自己对女配这点心理不平衡,自己就穿书啊。
这一天的时间就在时锦对着石头碎碎念中过去了,第二天千尘看着起床又开始碎碎念的小徒弟,忍不住皱了眉,他在自己为师以后,怎么没发现她如此能说呢?
就在千尘准备闭眼修炼的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白浅上神?原来是狐帝的小女儿。
时锦挖你眼睛的是夜华,下命令的是天君,你来找我讨要,是否有些可笑?
白浅只因300年前,我化身为凡人脓包了些,便允许你这小神仙剜我眼睛,诳我跳诛仙台吗?
千尘听着两人的对话,大概知道了其中缘由,不过天规规定凡是历劫所受劫难,历劫之后,皆不可追究。白家这小女儿无视天规,但是十分嚣张了。
“啊……”
正在千尘想着出去之后要整顿天族风气之时,听到小徒弟惨叫,之间白浅已用法力把小徒弟的眼睛剜了出来。
小徒弟躺在地上,整个人疼的蜷缩在一起,哪怕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她的疼痛。
看着她尽管疼几欲晕厥,十个指甲全部断在了肉里,还要让辛奴给她止疼去找天君告状。
从天君出回来之后,药王前来给她换了双不错的眼睛。
千尘看着她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看了一宿的房顶,没有说话没有动,只是那么木木呆呆的看着。
第二天她便支开辛奴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修炼功法,千尘看着她找到功法后脸上的欣喜,打开功法后皱起的眉头,坚信自己没问题的自信,读起来磕磕绊绊的无奈。
原来小徒弟,以前表情这么丰富。
就这样小徒弟便开始了她磕磕绊绊的修行,天资聪颖的她只用了两天便入了门,可以调用起素锦的法力。
虽然有些生疏,但是还是不得不感叹她的资质。
时锦小石头,明天我找完天君,我便带着你和时辛一起回素锦族的故居。
时锦远离男女主。
时锦以后闲的没事就去人间转一转啊,吃点美食啊,听听评书啊。
时锦如果哪天遇到找的好看的男子,调戏一下啊。
时锦这种生活简直就是人间理想啊。
千尘听着小徒弟的话,忍不住笑了,这不就是自己现在过的日子吗?为了躲避其他人时不时的求见,挑战,用自己的一魄造一个分身,留守在太晨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