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来自监狱的男人
本书标签: 都市  我要更新  男频     

第三十章 起诉书下达

来自监狱的男人

  号子里又上人了,这是一个瘦瘦的青年,叫刘世光,本市人,性犯罪进来的。不论哪个号子,对这种罪名都是很不感冒。这个新来的也不例外,号房里的人听说他是这种罪名进来的,都没怎么给好脸色。可以说,在号子里,这是一个低贱的罪名。

  不过他带来了前两天杨明上路时的消息,这让号房里所有的犯人都有了兴趣。

  刘世光的家住郊区。在离他家背后不远的地方,有两座山包,很是僻静,这就是刑场。据刘世光所说,他自己都很少去那两座山包玩,三伏天的时候,走进那两座山包,都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一阵阴气。

后期徐勇释放后,有次加工完产品,从加工单位回来的路上为了走近路,不知不觉的走进了那两座山包,正准备继续往前开时,他却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心悸,头皮发麻,手臂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停下了车,仔细的观察着周边的环境,最终还是老老实实的原路返回,从大路回了家。

  那天杨明和他的同案被五花大绑的押到刑场,刘世光正好也跑了过去看。据他所说,杨明和他的同案都是自己走到了地方。杨明应该是个孤儿,死后家里连收尸的都没有,还是殡仪馆来车给拉走的。

  听了刘世光所说,号里的犯人都沉默不语。人的一生本就是苦短,像杨明这样的那就更不值得,为了身外财物,年纪轻轻就丢了性命,可以说根本没有去好好的享受人生就匆匆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有李志军在,号房里所有人并没再在这话题上继续探讨下去,说杨明不值得,可是他们又有谁是值得的呢。

  下午的时候,徐勇提审了,来的是天江市检察院,这就意味着徐勇他们的案子现在是在中院审理,而能达到中院审理的条件,那说明最少是十五年起步。

  天江市检察院这次来的目的就是给徐勇他们下达起诉书。一般情况下,起诉书下达后,就要面临法院的开庭审判。好在徐勇他们的案子也不复杂,所以到时候审理起来相信也应该是很快。

  去见检察院的时候,徐勇并没有看见他的同案。

  半个小时左右徐勇就拿着起诉书回到了号房。看到徐勇回来,王兵和郭炳辉都围了过来,一个个要抢着看徐勇的起诉书。

  “来,给我看,我来帮你研究研究。”王兵在号子里呆的时间是最长,可以说是见多识广吧。他拿过来徐勇的起诉书,仔细的看了起来,郭炳辉也挤在旁边。

  “恩,还不错,小勇,起诉书打的并不是多严,这说明什么你们知道吗?”王兵卖弄的看着大家。

  “你别卖关子了,说啊,我这也是第一次,哪里懂这些。”徐勇迫切的问着王兵。

  “起诉书打的不严,这是好现象啊,说明就连检察院也不想让你判的太重。一般情况下,如果检察院要是盯上了你,那他们起诉的建议就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你看你们这案子虽然打死了人,重伤了一个,但是起诉书后面只有一个性质特别恶劣,一般情况下两个特别就离死不远了。”

  王兵看了看李志军不在身边,慢慢的压低声音继续说着“你看李志军判决书上是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他一个人就干了三个特别,那是必死无意啊。你们一个特别的话最高只可能是死缓或无期。我说的绝不会错,我看过了太多的起诉和判决。”

  “恩,这情况我也听说过,王兵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小勇,你同案张小北这次肯定死不了。”郭炳辉也在一边说到。

  “那我们这一个特别,第一被告张小北会不会也有可能判有期徒刑呢?”徐勇问着两人。

  “有这个可能,但可能性不大。。”王兵并无多大把握的说着。

  听了几个人的分析,徐勇又把起诉书仔细的看了看,并在心中揣摩了一番,心中是安定了很多。只要小北不死,以后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上我们就又能在一起,到那时,我们一定会好好的珍惜这来自不易的自由,让彼此的父母安心的享受天伦之乐。这一份起诉书的下达,给徐勇带来了信心和期待。整个晚上他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开不完的心,不断的找人说着话。

  “小勇你今天吃了兴奋剂啊,你再不睡觉,我喊报告告诉值班干部了啊。”郭炳辉实在是给徐勇烦的受不了,点名的时候他的眼睛就开始眨啊眨的拉,谁知道到了十一点,这小子还在找他说话不给他睡,耳边听见徐勇的声音,就和大话西游里唐僧一样,叨叨不休的。

  “再陪我聊会呗。明天加餐肉我给你两块。”徐勇还想和郭炳辉说着话。

  “不要,反正号房里现在加五盆,够吃了。”郭炳辉没好气的说道。

  “好吧,真不够意思,你睡吧。那个小飞,你现在在值班吗?”徐勇放过了郭炳辉,却看见小飞在那里值班。

  “是啊,我今天是头班。再过一会就要换班了。”小飞他现在正在为李志军值班,一班两个小时。

  徐勇找到了说话的人,离开自己的铺位,和小飞吹去了。郭炳辉抬起头看看了,瘪了瘪嘴,没几分钟就开始打起了呼噜。

  徐勇一直陪着第二班的人吹完牛后,才终于有了困意,此时已经是深夜二点。。。

作者有话说

求收藏,求关注

上一章 第二十九章 上路 来自监狱的男人最新章节 下一章 第三十一章 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