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王俊凯太过炙热的目光,又或是和这个男人明明认识不过两天就纠缠上的氛围,和大片露出的锁骨和纤细的手臂,这一切都让她感觉到不自在。
她转身想回房间先换掉,却被王俊凯一把拉住了手。
明明表面上平淡的像是初秋的草原,墨绿沉淀而又经不起风的蛊惑,可内心里怕是草长莺飞纷乱而又美好。
就在她被王俊凯抓住手的那一刻,周围的一切又好像熟悉踏实起来,他的目光其实温暖并不凛冽,两个人都尺度在女孩的心里过界可的确也为此沾沾自喜,衣服并不暴露只是为自己的不自在与逃避打了幌子。
明白这一切,只需要他牵上自己的手。
而王俊凯却是总以为她想逃,每每都像是惊慌的小兔子一样地窜着草丛逃走,然后不见踪影,可渐渐他明白,就这么慢慢把她拉在身边,小兔子就有了依赖感。
就不会再想逃了。
很快,王意意又忽然意识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她好像对这个刚刚认识两天的男人动了心。
她吓得差点没站住,初中的她总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可能要消磨一段时光,让光阴作为见证,这才算是能和他走下去的见证。
可遇见他的那一刻,她之前的所有理论原则通通推翻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迷迷糊糊得被他摸头,竟然有种想要被他摸一辈子的冲动,他真的好温柔,好好看的,他的下颚线流畅而清晰,鼻子很挺,嘴唇薄而红,一双桃花眼生得深邃。
可能是他突如其来的,明明是暗中的爱意又好像的在阳光下赤裸的温暖,让她接住的时候有些不知所措。
他对自己太好,太温柔。
时间就好像在赶进度条,他的细腻就好像是爱了自己很多年深沉而让她不敢细想,他的每一个亲昵的动作都让她不断地联想。
想到自己想都不敢想,方才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明明对方什么都没说,自己想这么一大堆算什么嘛。
她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不知不觉她已经坐在了餐桌前。
本来是没有注意那么多的,只是他的过分细腻让她感觉自己眼前整个人好像已经和自己生活了很久,了解自己的每个小习惯。
知道她不起床拖鞋,进来的时候就从鞋柜里拿出来一双女士拖鞋摆在餐桌的凳子旁边。
知道自己吃小笼包不喜欢沾任何酱料,就什么小料都没拿;知道自己喝粥特别讨厌粥里面放的枸杞,他就在吃之前拿出一次性筷子帮她一个一个调走。
甚至知道自己额前的头发太长,吃之前递给了她一个小发卡别头发。
都说女人敏感期的时候就是福尔摩斯,一顿饭下来王意意都感觉自己是不是神经过敏。
直到吃完最后一个小笼包,王意意才悻悻开口:
“哥…我们以前认识吗?”

王俊凯让她叫自己哥哥,现在她好像吐出来
一个“哥”字都觉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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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回归以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