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我至死难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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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年纪大了,所以容易感动。
这群小孩儿总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慰藉她的心灵。
是呀,她还年轻不是吗?
无论是现在未满十八岁的身体,还是远在京城住着病房的三十岁沈鹤壹,其实都还年轻。
三十岁怎么了?
难道被人催婚就要放弃真正的罗曼蒂克过上平庸且大众化的日子吗?
结婚、生子,从此以后的人生只能为这个家而过,被柴米油盐各种问题消磨掉最初带着光芒的自己,
她才不要。
沈鹤壹吸了吸鼻子,压抑住想要落泪的冲动,然后转过头对着汉江大声喊了一句,
沈鹤壹我会永远年轻!
沈鹤壹谁都别想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
年轻这个东西是主观的。
只要自己不觉得自己变老,那么自己就永远都处于最美好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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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酒店,沈鹤壹站在阳台里,内心久久无法恢复平静。
那更像是一种新生的感觉,从内心深处破土而出的,对自己对这个世界崭新的希望。
原来进入十六岁的身体以后,就能真的回到十六岁吗。
“叩叩叩”
沈鹤壹转过头,虽然不知道是谁,但还是过去给开了门。
宋亚轩锵锵锵锵!
宋亚轩拿着吉他突然蹦了出来,
宋亚轩今天是跨年夜诶,我总觉得要过的特别一点。
沈鹤壹...所以呢?
宋亚轩所以我给你唱支歌儿吧,我新学的,还学了吉他呢,
宋亚轩自弹自唱。
看不出来,还挺用心的。
沈鹤壹微笑着应允了,然后侧身给宋亚轩让出足以通过的空间,
沈鹤壹请。
宋亚轩怪可爱的,脑袋里总是有些起奇奇怪怪天马行空但又很浪漫的想法,譬如说他要开始弹唱之前先把屋里的灯给调到了最暗。
他说这样会更有氛围感。
宋亚轩“白如白牙热情被吞噬,香槟早挥发得彻底。”
只听了第一句,沈鹤壹就听出了他在唱哪首歌。
陈奕迅的《白玫瑰》。
宋亚轩“白如白蛾潜回红尘俗世,俯瞰过灵位。”
宋亚轩“但是爱骤受齐蒂后,如同肮脏污秽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
还记得宋亚轩问过沈鹤壹,为什么喜欢粤语版的《白玫瑰》而不是国语版的《红玫瑰》,明明红玫瑰的知名度更高,甚至出了一句已经被神化的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宋亚轩“怎么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流露敬畏试探你的法规。”
宋亚轩“即使恶梦却仍然待丽,甘心垫底衬你的高贵,一撮玫瑰无疑心的丧礼,前事作度当爱已经流逝,下一世。”
当时沈鹤壹只说了一句话,
因为《白玫瑰》听起来更像是内心中已经在声嘶力竭可还要装作云淡风轻那般虚无缥缈的吟唱出来,
因为她听完《白玫瑰》以后,会更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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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太喜欢听陈奕迅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