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钟之后,辰军列好了整整齐齐的兵阵。盾牌、长矛、长刀,在冰雪中,发出亮眼的光芒。
契军骑兵们,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庞大的金属阵。不少农奴出身的骑兵在想着——这么多的好钢,能打多少锄头铁犁啊......
从辰军这个方向往契军方向看,骑兵们的列队也算整齐。后排的看不清装备,前排的就有些参差。骑兵兵阵的正中,几百人,清一色银灰色全身铠甲,再远一些的,半身铠甲。更远些,是毡帽棉袍。银灰色铠甲簇拥的一个人,这人身穿金色的盔甲,尤其的亮眼......
顾庭叶对一旁的花飞扬嘀咕道:“这副金盔甲怎么这么眼熟?”
花飞扬小声道:“他们契国哪里有造盔甲的工艺?他们的盔甲都是从咱们辰国来的,每年岁贡里,都要几副盔甲,另外,再走私一些......金乌骨身上那一套,去年刚制成的,原本是我家二哥手底下那班工匠设计了送给你爹爹的,你爹爹觉得金色有些僭越,没敢接受。”
“金色有啥僭越?咱们辰国帝王又不尚金色。爹爹也是的,白白便宜了金乌骨这老儿。”辰国帝王平日里和大臣一样,穿红色、白色。大型典礼穿宝蓝色,没有穿金色或明黄的。即便是宝蓝色也并非帝王独享的颜色。平日里贵族们在大型典礼中也是常常穿的。(前面花无谢新婚第二日见齐国公和郡主穿的就是宝蓝色礼服)
辰国帝王没有规定帝王的专用色,百姓们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工匠们给顾延开这位京畿大帅设计金色盔甲,并没僭越什么。只是因为史上不少朝代以金色为贵,金色几乎成了默认的皇家专用色。武将不比文官胆子大,顾延开思虑再三,还是推辞不受。礼部知道契国有尚黄的传统,既然大帅不要,就当贡品送给了契国皇帝。”
“他奶奶的,这副盔甲可是最新质材,防御力极好!老子要不要告礼部这帮蠢货资敌?”顾庭叶气得有些吐血。
花飞扬道:“礼部那帮文人,平日里除了会写几首不痛不痒的歌功颂德诗,他们知道什么质材不质材了?”
顾庭叶道:“这金乌骨胆子不小啊,带着一万多人就敢往前冲!”
花飞扬道:“不怪他胆子大,以往常战力,金乌骨可是试过以17人就击溃擎国2000人,人家是有傲人的资本。金乌骨年轻的时候,嚣张得很,扬言瞧不起穿盔甲上战场的。如今这一套装备,岂不是很打脸?”
顾庭叶冷笑:“嗯,当皇帝了嘛!命精贵了,你没看他身边的护卫都多了十几人,当年可也是声称一马当先,不用护卫的呢?”
花飞扬笑:“声称的多了,他还多次发表过言论,说咱们的步兵都是渣的呢!”
顾庭叶嘿嘿一笑:“可惜这回他们可要碰铁板上了。”他们带的三万步兵,可不是普通散兵,是纪律严明,熟练兵阵的步阵兵。
战阵兵在阵地战中是占优势的,同等兵力情况下,战阵兵是完全可以打赢骑兵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法追击,毕竟步兵跑不过骑兵。
这一类骑兵和步兵的攻击,就像狗咬刺猬,一咬就伤到嘴。但刺猬想要灭了骑兵,也不太可能,狗嘴咬疼了,就逃跑了。
“只可惜了,他们要是敌不过咱们的兵阵,转身逃了,咱们还真没可奈何!”顾庭叶叹道。
花飞扬道:“反正咱们也没打算追击,能杀伤几个杀几个,他们跑了,咱们继续推进,轰他的城墙去。”
顾庭叶道:“也是,今儿再轰几下,南城墙就给轰没了!金乌骨还能跑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