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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你于人海

逝流的爱

到处是战火纷飞的场景,面对突发的战争,我是亡命天涯的一员。身处硝烟弥漫的战场,我努力的跑,拼命的喊,“救命,救命,谁能救救我”,绝望之余,终于有一位身着黑衣的寸头男孩牵住我的手,带着我跑。死也不敢想,枪林弹雨中,竟有人拼了命在护我周全。仔细一看,原来是他……就在这离死最近,离生最远的地方,那个住在我青春岁月里的男孩,第一次牵住了我的手,带我奔向光,光……猛然惊醒,原来是一场梦。我歇开被子,起身,将窗帘轻轻的拉开。寒雾已吞噬了整座城市,夜色渐浓,思绪将我带回到17岁稚嫩的青春,让我再一次回想起那个长居于我生命的男孩。我几乎花光了所有的运气,却也没能和他在一起。世间情爱,真的十有九悲。

故事要从15岁稚嫩的青春讲起,那是某个星期五的傍晚,我和朋友们一同散步,路过新开的溜冰场门店,忍不住驻足观望这从未尝试过的玩意儿:偌大的场地内,播放着劲爆的音乐,一个身穿直筒牛仔,配黑色棒球服的男孩就这样出现在我的视线内,我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瘦高的体型,精致的五官,极品的佳人……越看越让人欢喜,我轻声细语的问身边的朋友“你们看,那个男生,好帅呀,有没有人认识的?”

几个姐妹再三确认后,纷纷摇头说“没见过”。

毛毛一副小女人的样子说“我也喜欢他,真的好帅噢”

我语气坚定的说道“滚,他是我的菜,你们不要抢噢”

毛毛不屑的说“这么霸道,讨厌死了”,我满意的笑了起来,感觉此刻真的已经拥有了他。

是的,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开始于那一眼若有所思的打量,就这一眼,让我撕心裂肺了何止几个春夏秋冬。

回去的路上陈瑶将手搭在我肩上,问“想不想我去弄清楚这个人的底呀”然后邪魅一笑

毫不客气:“太好了,陈瑶,我爱你,收集越多越好”

陈瑶摇着头,走到我前面拉长着语气说“女人呀,女人”,

我上前用胳膊挽着她,继续着关于那个男孩话题。那时候时光恬静,快乐很简单,喜欢一个人就是发自肺腑的喜欢。

陈瑶,是我们寝室里知晓八卦最多的人,我们都叫她“二中情报员”,她每天总是滔滔不绝,有讲不完的新闻趣事,我们总是被她逗得捧腹大笑。

果然第二天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她就已经将我想知道的东西都得到手了。早上九点钟所有的人还在被窝里享受着难得的周末时光,一声嘣的剧烈响声将我从睡梦中震醒。我睁眼看见破门而入的陈瑶。她大摇大摆的走进来,这气势好像她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此刻我们都恨不得用唾沫星子淹死她。她趾高气昂的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大声的宣布“娜雅,搞定了,哈哈哈”,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咕咚咕咚的喝起了杯子里的水,嘴里还念叨着“可把老娘累惨了”。

我先是震惊的看着她,然后大叫,揭开被子抱住她“真的吗?太好了、太好了”她一把将我推开骂道“老子真想弄死你个龟孙子,水撒老子一身”,放下手中的杯子擦拭着被弄湿了的裤子,我急忙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太激动了”。正当我准备问下去时寝室的另一个姐妹带着睡意没好气的说“你们小声一点嘛,我们还在睡觉,烦球得很”。陈瑶边擦裤子边抬头,“TM……”,我急忙捂住她的嘴,穿上拖鞋,将陈瑶往寝室外托,陈瑶力气没有我大,只能乖乖跟着我。陈瑶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她总是心直口快,又天真善良……

我把她拽到过道,才把她松开,她气愤的说“怪了来,只需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嗦,现在都已经九点过了,她可以睡觉别人就不能说话嗦,寝室是她开啊.......”我拍拍她的肩膀,没有说任何安慰的话,大家都有错,没有必要太较真。我带着诧异的表情说道“咱不提这个,先说说你真的了解了他所有情况吗?”她顿时眉开眼笑回答到“我是谁呀?我是你瑶姐,这世界就只有不会发生的事,只要发生过就没有我晓不得的事”她总是沉浸于自己的小成就,我很想否认,可是今天不行,我有求于她,所以我必须一个劲夸她,承认她说的一切,我诚恳的望着她,说“那你快说呀”她一副警惕的样子,说到“快听”我也跟着警惕起来,生怕有什么危险似的,疑惑的看着她,她说“我肚子在叫哎”,这时候我好想一棍子打死她,“你带我先去吃饭,吃完了我才有力气说”,她既然已经这样说了,我就不得不掏腰包请客吃饭,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饭后我终于从她口中得知了关于他的情况:

他叫程峰,他今年14岁,是二中的学生,也是初三的学子,现在就读于初三一班,是我们学校的尖子班,他有两个姐姐,家里是做生意的,他在家里排行最小,初一时有过一段恋情,不知什么原因分手了,他前女友相貌平平,但他们是青梅竹马,他成绩优异,在班级排名前十,有很多偶像,平时喜欢跳bigbang的舞,听的音乐广泛,穿着喜欢走嘻哈风……陈瑶几乎把他祖宗都给我介绍了一遍,这顿饭真的值了,我真的佩服陈瑶情报收集能力,我觉得她以后不去参加新闻媒体工作都太可惜了。就这样我在15岁稚嫩的青春岁月里爱上了一个叫程峰的男孩,从此越陷越深。

在平平无奇的日子里,我也曾为自己的年龄比他大一岁而感到难过,也会时常因自己相貌平平而感到难受;更会因为自己没有任何出众的优点而自卑……但这些丝毫不影响我对他连绵不断的爱意。只有下课铃声一响,我就会站在教室窗前在用目光寻觅他的踪迹;只要休息时间稍长一点,我就会拉着我的朋友去他们班的教室门口转悠,他们班总是异常的安静,除了催命似的跑去上厕所的同学外,几乎看不到有人出来。而他几乎连厕所都不上,所以碰见他的机率屈指可数。放学了,我总是会找一大堆的理由等他出来,然后拉开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他回到宿舍,可是这样很少可以等到他,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所有的激情总是会因为太久的冷落而变得力不从心,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转机来了。

十月的天空还是蔚蓝的颜色,秋季的大地却显得无比的寂寞,凉凉的秋风吹过发丝,让心再添凄凉沧桑感。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我们一群朋友去操场打球,累了,我就坐在球场的一边,戴上耳机,随机播放一首歌曲,是陈奕迅的《十年》: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情到深处我不仅潸然泪下,“……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多好的事,曾经以情人身份相爱,后来以朋友之名相伴,拥有过一定比从未拥有要好上好多好多吧……可我怕十年后,我还是他的陌生人啊!正当我被歌声打动得不能自己的时候,我的朋友毛灵火急火燎的跑到我身旁,说“来了、来了,快快”她拽着我就跑,我还来不及擦泪就被带到了程峰的面前,一双白色球鞋,往上是一条灰色运动裤,上搭一件白色背心,手里拿着一个标有“乔丹”二字的球,惊讶的看着我。依旧是我爱的男孩,帅的让人窒息,我几乎感觉到我的心都跳出来了,兴奋之余,我却泪如雨下,周围开始起哄,看着我这样陈峰慌了,说:“同学,你怎么了?为什么哭啊?有人欺负你吗?走我们去找老师”,是的,十四十五岁的年纪,很多事情老师就可以帮我们搞定,可是我想我的事老师搞不定。我我……我该说什么?我大脑在极力搜寻答案“我听歌听哭了”“我怕十年后我们还是陌生人”……该说什么,脑子一片混乱,我只有落荒而逃。告白之类的话,如果当时开口可能是最好的,可是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果。

我的朋友们一路尾随我回到寝室,问起我为什么哭,我淡淡的回答说“我想家了”,然后倒头而睡,她们也就缓缓离去,没有过问。在异乡,想家可以是你伤心难过最好的借口,一句简单的话会让所有人产生共鸣,明白不需要安慰了。想家这种事情,每个人都在经历,没有人能安慰得过来,很多事情只能靠自愈。

时光稍纵即逝,一晃眼初中三年已进尾声,我知道离别无可避免,但是我又不甘心。于是我让陈瑶去打听毕业后他会去哪所学校就读,陈瑶打听到他会去一中。我本来没想过要去读什么高中,因为以我的成绩考一中是痴人说梦,我一直想的是要去读中职,这样我就可以早点赚到钱去看世界了。但当陈瑶告诉我他要读一中时,我就决定要好好学习了,比起独自赚钱看世界我更想他陪我一起去,所以我要好好考试。从那天以后我就把自己浸泡于书海,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刷题。我在平行班,学校对我们的要求就是响应国家政策,顺顺利利初中毕业,大吉大利回家种田。就没有指望我们上什么高中,读大学是老师们对我们闭口不谈的话题。我想考一中,也仅仅是我想靠近他多一点。看着我反常的举动,我的朋友们都叫我“神经病”,我乐呵呵不做回应,神经病就神经病吧,只要能朝着有他的方向前进,说什么都无所谓了。我朋友们很知情达理,她们从开始的不屑一顾到都跟着我挑灯夜战,我问她们为什么?她们一致回答:你为了爱情,我们为了友情。我们一起傻笑,我们一起努力。十六十七岁的岁月里,我爱上了一个男孩,为了靠近他多一点,悄悄的努力了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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