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龙视角)
我是个混蛋,呸,我是个王爷。
一个窝窝囊囊的王爷。
不过我媳妇现在很喜欢喊我混蛋。当着外人的面要她把剥好的橘子用嘴喂给我的时候,她要喊我混蛋,同她比武时乘机搂她的腰的时候,她要喊我混蛋,特别是晚上,我把她撞疼的时候,她也要喊我混蛋。
不过我还挺喜欢她晚上喊我混蛋的,特别是看到她红透了的耳朵,以及她半睁着的湿漉漉的眼睛,软声软气的说我弄疼她了,骂我混蛋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开心。
额,好像是有点混蛋。
但我媳妇以前不这样的,以前她爱喊我哥哥,因为我比她大,大了差不多五岁。那个时候她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哥哥的喊我,软萌软萌的小小一只。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王爷。我是隐居在小村,好像是因为有人给我下毒的缘故,我的身子弱,我就只得搬出来了,并且与这小丫头一块玩儿。
小丫头很可爱,但也很可怜。
她爹酗酒赌钱,老是动不动就打她,小姑娘被打了,晚上就会跑到我这来,和我哭,整只埋在我怀里,哭的肩膀都一抽一抽的。
她爹还老是让她做家务,赌输的时候就从她做的家务里挑刺,然后再去打她。好在我那是能待在她的身边,给她买药,然后不至于身上留下疤。
不过现在小姑娘还是有疤,是后来训练留下的。是因为她让她爹卖去了京城,那个她一直想去的地方。
那天晚上,我小姑娘突然跑到我的房间,委委屈屈的小声的叨叨,说她要走了,她被卖到京城去了。
我看着她蹲在地上,瘦瘦小小的,似乎连衣服都快兜不住了,忍不住一并蹲下,捧起了她的脸。我把她的手放在我脖子上的那个小痣上,我许诺她,说是我也会去京城,要她记得寻我。
小姑娘笑着点头,我也就跟着笑,我揉着她的脸,猛的发现她在脸颊那里,也长了痣,两颗并排的小痣,笑的更欢了。
我和我媳妇真有夫妻相,都长了痣,这样也好,以后大了,我也方便认出她来。
不过小姑娘被买去的京城,是我一点也不想再去的地方。
京城就是个笼子,一个充斥了虚假血腥的笼子,而我,则更像是金丝雀,不是住,倒像是养在了那。亲兄弟之间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深宫内是寸步难行,每一步走前都斟酌半天,毕竟得要步步为营。所以说这盘棋是难下无比,无标准步数,但如一步错,则步步错。
好在我有个好大哥,也就是现在的皇上,他是我的亲哥哥。我体弱多病,其他皇子便对我不上心,但我大哥不一样,他可以说是饱读经书、才高八斗。
小姑娘刚被送走,我也就被“爹”送去了京城,当然,不是真的爹,是我的侍卫,保护我人身安全的。
到了京城,我身边被安排了许多我其他“好哥哥”的眼线,事事都做的小心谨慎,以至于在京城见到了小姑娘,我都没敢认。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