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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想当咸鱼的主角总在拯救世界

克劳德现在脑子有些混乱,不仅是爱丽丝的告诉自己的事情,还有作为姜尚时不愿回想的种种。

作为姜尚的那一世,自小就爹不疼娘不爱,两人的婚姻开始是因为爱情。却因为双方间巨大的家庭环境,慢慢产生了分歧,最后一拍两散。而自己就变成了多余的存在。

父亲将自己送到爷爷那里生活,从此不再过问。是爷爷从小教育自己关怀自己,这是小小的姜尚第一次感受到的爱。虽然有时候爷爷并不是一个温和的人,却是在尽他最大的耐心和温柔去教导姜尚。直到因年老生病而去世,那是姜尚第一次留下悲伤的眼泪。

之后就是独自一人的生活,直到遇到自己的未婚妻芳玲。

姜尚和芳玲是在大学时认识的。

那时候的姜尚是个孤冷般的人物,不住校,不与其他同学往来,没有一个朋友,有时候还会被不知名的混混找麻烦,可学习却是名列前茅。

学校中到处谣传,姜尚是黑道上的太子爷,反正没人敢招惹他。

和芳玲的相遇还是因为一次小组实验。

“喂!我看你没有组,要不要来我们小组啊。”一名少女从身后拍了一下姜尚的肩膀,问道。

“不用。”

“可是这是要组队做的课业,只有你一个人,怕是完成不了吧。”少女拉住姜尚的手,“反正我们组正好缺个免费的劳动力,你就过来帮帮我们吧。”

“······”最后在少女的若磨硬泡下,姜尚同意加入对方的小组。

“走,我带你去我们组认识认识。”说着拉着姜尚往外走,“对了,我叫芳玲,你叫什么?”

“姜尚。”

芳玲拉着姜尚一路来到小组,里面有三个女生,加上芳玲就是四个。

“姐妹们,我给你们找来了个搬东西的助手。”芳玲挥着手高兴的说道。

其中之一的女生忽然将芳玲拉到一旁,小声说道,“你怎么把他拉过来啦。”

“怎么了?”剩下的两名女生也凑在一起问道。

“他是我们学校传的沸沸扬扬的太子爷。听说家里是混黑的,有时候放学还能看到他和那些地痞混混再一起。”

“这么恐怖的吗?!”其他两名女生有些害怕道。

“我看着他不像啊。”芳玲转头看了眼静静的站在不远处的青年。“你们等一下。”

芳玲转身走向姜尚,直接问道,“你家是黑道?”

话一说出口,剩下的三名少女都倒吸一口凉气,就怕姜尚发火,打了芳玲。

“?”姜尚愣了一下,“你听谁说的?”

“这个学校都传遍了。”芳玲混不在意道,“还说你和学校外的地痞混在一起。”

姜尚嗤笑一声,眼神直视着芳玲,“我若说我不是,你信吗?”

“我信啊!为什么不信?”芳玲坦荡的直视着姜尚看。

少女痛快的回答,让姜尚一愣。他能看出少女眼中透露出的信任。

随即温柔一笑,“谢谢。我只是一名普通人,跟黑帮没有任何关系,说我和混混在一起是因为上次我被他们堵在半路打劫。”

芳玲转过头,对着剩下的三个女生说道,“你们看,完全就是误会。”然后拍着姜尚的肩膀,“这一说出来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走,我们赶紧去完成小组作业。”

几天后,

“干杯!”

“庆祝我们小组优秀,干杯!”KTV中的包间中,姜尚看着兴高采烈的四名女生,有些格格不入。

“这次多亏了有姜尚!”芳玲举起手中的酒杯,冲着他示意。

姜尚微皱眉头,“还是少喝点,女孩子晚上回去不安全。”

“不是还有你呢吗。”芳玲靠在姜尚的肩膀上,“作为男生就要送女生回去。这样才能体现你的绅士。这样就才不会再被人误会。”

“他们的看法跟我有什么关系。”姜尚无所谓道,“我活的开心就好。”

“可我没看出你开心来啊。”芳玲大胆的抬手摆正姜尚的脸,傻笑着打量着他。

姜尚推开芳玲的手,说道,“女孩子还是要矜持点。”

“我若是矜持就追不到你了。”或许酒壮怂人胆,少女的突然告白让姜尚猝不及防,血液瞬间冲入脑中,涨红着脸。

“你,是不是脸红了?”

芳玲想贴近看,却被姜尚躲开。“我出去透透气。”说完,便离开了包间。

等姜尚离开,其他三个在唱歌的女孩立刻靠过来好奇的问道,“怎么样?他同意了吗?”

其他三个女生在和姜尚接触的几天确实发现他是个不错的男生,干活从不抱怨,而且还很体贴的照顾每一个人的感受,实打实的绅士啊。若不是芳玲先喜欢上人家,其他三人也都想试试追求一下。

“没表态。”芳玲瘫坐在沙发上。

“没表态说明对你有感觉,你再乘胜追击一下。”其中一名女生说道,“根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姜尚属于被动型的。不把他逼到那里绝对不会主动的。”

“切~,还你多年的经验,你都没谈过恋爱。”另一个女生拆台说道。

“乘胜追击····”芳玲一口闷了杯中剩余的酒,“姐妹们,等着我凯旋归来!”

说完,追了出去。

本来出来透气的姜尚,越是想冷静下来,脑中越是重复着刚才少女对自己说的话。

就在他陷入无措的时候,突然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混混迎面走了过来。

“我去!是你小子!”其中一人指着姜尚说道。

“嗯?他是谁?”前面带头的人问道。

“大哥,就是他,前段时间抢我们钱的家伙!”

“喂,小子,你敢抢我的人的钱?”带头老大一脸凶巴巴的样子,走进姜尚。

“谁让他们想抢我,我也只是以牙还牙而已。”姜尚挑衅的看向带头老大。

“小子还挺胆大,我可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理直气壮黑吃黑的。”

“你今天见到了。”

“那我也让你见识见识惹了我的下场!”

·········

芳玲一路出来,找了半天,总算在一处昏暗的小巷内找到的了姜尚。却看到倒在一地的哀嚎的人。

芳玲赶紧躲在墙角处,小心的喊了一句,“姜尚····你没事吧。”

姜尚头也没回的蹲下身,“我没事,你要不要过来捡钱?见者有份。”一个个翻找出他们的钱包,将里面的现金都拿了出来。

“咦?”芳玲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她是第一次见到混混打架,还没有反应过来。

掏完几个人的钱包后,姜尚走出了小巷,灯光照在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流了鼻血。

芳玲“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你这是整容了吗?”

姜尚随便用手擦了擦,却越擦越花。“这次遇到的混混有点厉害,所以脸上挂点彩。”

“等等。”芳玲赶紧制止住对方的手,拿出纸巾小心的擦掉对方的鼻血。

姜尚呆呆着盯着芳玲,看着她小心又认真的表情,心跳为之加快。

“你脸是不是又红了?”芳玲边擦边问道。

“没,那是被打的,”姜尚抢过芳玲手中的指尖,“我自己来就好了。”

“哈!”打得满脸涨红啊。芳玲笑了一声,跟上姜尚的步伐,大胆的询问道,“我追上你了吗?”

姜尚没有反应出这句话的意思,傻傻的回答道,“你不是已经追上我····?”

“你同意了!”芳玲没待姜尚说完,高兴的拉住他的手。

“我····”看着眼前兴高采烈的少女,姜尚的心也随之波动。感情如同决裂的堤口,一发不可收拾。

之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这一談便是七年之久。姜尚在找到一份稳定且不错的工作后,正式向芳玲求婚。她父母也很开明,并不介意姜尚的家庭背景,对他也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关爱。

姜尚很开心自己在有生之年遇到那个爱自己同时自己也爱的人,本以为会幸福的白头到老,却没想到天意弄人,芳玲被查出癌症晚期,就这么的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芳玲的离世,给姜尚的打击是巨大的。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光,最后自己也不清楚是怎么从那段悲伤中走出来,开始迷上了游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自此之后姜尚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基本的生活之外,剩下的时间都给了游戏。直至触电而亡。

所以当时我是怎么从颓废大叔转变成死肥宅的?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难道是时间过的太久?还是我年纪大了记性变差了?

克劳德使劲的想了半天,依旧想不出个所以然。算了,都过去这么久了,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如今是以新的身份迎来新的未来。我不能总是回顾过去,我要展望未来······

想到未来,克劳德立刻蔫了下来。我好像也没有什么未来了,萨菲罗斯都说要来找我,十之八九就是为了报仇,以他那变态的想法,把我挫骨扬灰都是轻的。可是我真的没有一点杀他的记忆啊。那跟他解释一下,他那脑子能听进去?要不,在他没找到我前,我先逃跑吧·····

克劳德犯愁的想到,可是爱丽丝他又拜托我去阻止萨菲罗斯·····这种事情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应该会有很多人想要当拯救世界的英雄吧。等其他人拯救了世界,干掉了萨菲罗斯,我也就自由了。

嗯,克劳德点着头,那就这样决定了,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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