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落了一下槌。

我认为,辩护人的证明是无效的。因为“现场只发现1发子弹”,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呵呵呵......审判长命案。


(怎、怎么会这样......第2发子弹真的不存在吗......难道这一切,都是我想错了吗......)
(不是的,第二发子弹,绝对存在的,找不到的原因说不定是因为它......)


怎么了,成步堂君?......你不提出异议吗?

对不起,真宵......

唉?

看来,是我思考的还不够全面。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是,他真的是找不到第二发子弹会存在的理由了。

成、成步堂君......

如果没有第2发子弹,我的推论就不成立了......

怎么会这样......成步堂君,你刚刚不是说,你绝对会证明御剑检察官的清白吗!

对不起,在看到现场的照片的时候,我以为当时一定开过2枪,所以才误以为绝对能赢,我猜想一定有另一个人开了第2枪,杀死了被害人。

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毕竟是15年来都无法解决的悬案......

成步堂君......
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如果......如果她能召唤出姐姐的话,说不定就能......

看来事件的思路大概已经很清楚了,现场只发现了以发子弹,而这1发子弹是御剑怜侍意外击出的。
没错。


最后,本院向御剑怜侍确认,你听到刚刚审理的内容了吗?

听到了。

有何异议吗?

没有。

所以你在飞蓄意的状况下杀死了你的父亲,是这样吗?

......我认为是的。

御剑先生......认罪了。
这就意味着,他的结果,依旧是获得了有罪判决。

好的,知道了,御剑信凶杀案,今天追诉时效就到期了,因此必须在今日被怼被告下达判决。
别说是今日内了,麻烦“现在”就下达判决。


说的也是,有人有异议吗?
“等等!”
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旁听席的鸣侍喊出了反对。
哼!御剑-鸣侍。

审判长,第二发子弹一定存在!

哼哼,真是有趣,那你倒是说说看,第2发子弹究竟在哪里!当时警察搜索了现场,为什么却没有找到那所谓的第2颗子弹?

因为它被带走了,就被当时存在于电梯之外的凶手!


!(被带走......)
可是,又会是被谁带走的呢?凶手又是如何将它给带走的呢?他带走它的理由又会是什么呢?鸣侍虽然指出来一种可能性,却引出了更多的问题。

(鸣侍.......太冲动了啊。)
不过,这个时候如果不冲动的话,就不是鸣侍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