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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世 金玉其外败絮中

藕龙之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旗袍店里,各式各样的款式,眼花缭乱的颜色,素白纤细的指在秀线锦缎上划过。

眼尾一挑,浑身都是戏。

“凌希,你看看这些衣服我都喜欢,你帮我挑一件吧。”

吴侬软语的嗓子,不似平时奔放豪迈,挂在那黑西装的身上,媚的要掐出水来。

凌希淡淡摇了摇头,“挑什么,你喜欢就一式一件都买了,反正你怎么穿都好看。”

店长听的一愣一愣的,只知道接了单大买卖,兴奋的吩咐起来,店内所有的员工都忙碌起来。

手指轻点她的鼻尖,宠溺一笑,揽住她的腰身,往怀里一帖,差一点儿便吻上她的唇。

“买了这么多,咱们两个人也倒不出手来拿吧。”看着一摞摞的袋子,眉头趣致的一皱,平添了几分甜美俏皮。

凌希高呵了一声,对着店长吩咐起来:“东西太多,麻烦你找几个店员跟着,等会儿我们还要逛逛吃个饭。”店长面露难色,凌希又道:“你放心,不白跟着,一个人十块大洋,您看行吗?”

店员们眼镜里冒着光,店长奉承了几句,也便应允了。

临出门前,凌希看着紧跟的店长明白了意思:“钱你到帅府去拿,要不等会叫人跟你送来也成。”

店长伏低做小,连连鞠躬:“不必了,帅府的夫人们也常来这买衣服,我都了解,稍后我会安排人去府上去取。”

“那就麻烦了。”

十人左右组成浩浩荡荡的购物队伍排在身后,在大上海敢这么招摇过市的掰着手指数也没几个人。

买鞋,买包,买首饰,一律帅府取钱。

从幼时直至遇见四姨娘,她还是个小小少女不解富贵其中味,长大后去了英国,凌希几乎不曾和家里联络,自然也没花过家里一分钱。

所以我们凌希是个名不副实的大小姐,从没尝过做纨绔子弟。

今天算是卯足了劲儿,偏要试试所谓纨绔,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阳光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好的那一年的红酒,搭配牛身上最矜贵的部位精心烹饪出来的牛排肉,搭配几根高贵到寂寥的白蜡烛,烛光摇曳,一簇一簇的映在脸上,温暖又可爱。

她绅士风度十足,奉承一句,多谢曲大明星赏脸。

她莞尔一笑,回她,凌大小姐抬举了,我才是三生有幸。

你一句大明星,我一句大小姐的叫着,说着旁人都知道的话,唯有这二人心照不宣,是夸是损心中了然。

吃了烛光晚餐,天色渐沉,路边上摆起小摊,小商贩们各自吆喝着。

看了前面鸭血粉丝的小摊子,挽着胳膊的手光速松开,围了过去,凌希摇摇头跟上她的脚步。

那人星星眼看着小摊儿拔不动腿。

凌希笑,温声细语:“曲大明星,曲小姐,曲曼婷,你是猪吗?咱们刚吃过饭,你这是又饿了?”

“怎么样,我刚才都没怎么吃好吧,快点别废话,去给我买一碗。”曲曼婷目不转睛的盯着,暗戳戳的搓手。

“你去那边坐着,我去给你买,行了吧。”

小摊旁边有处长椅,与他们初次见面在湖边坐的长椅差不多,曲曼婷掸了掸,坐下,还不忘吩咐道:“不要葱花,多放辣。”

凌希举起手,比了个ok的手势。

她就坐在长椅上看她,为了她挤进人群,小心翼翼的捧着碗粉再钻出来。不知怎么,光是看着这个,心里就满满的,再填不下任何东西的感觉。

忽然想起来曾经参加的某场西洋式的婚礼,神父问,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你都愿意跟她在一起吗?

那么如果就是那么巧凌家家道中落,就是那么巧凌希被那一锅滚烫的鸭血粉丝汤浇了一身,落了个终身残疾,她也愿意,无论什么困境多么糟糕,只要这人还活在世上,她都愿意舍命奉陪。

一碗热乎乎的鸭血粉丝汤端在她面前,她呼了呼,吹散了热气,递到她手上,再贴心送上筷子。

“加了辣的,你尝尝味道怎么样?”她期待的目光温氲着,盯着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快尝一口啊,趁热。”

双手捏着耳垂,黑发垂鬓,白皙的肌肤上没有一点瑕疵,痘也没一个,像匹光滑细腻的绸子,淡淡的光泽,还有唇瓣无论何时都是嫩粉的,不施粉黛。如果说她的美要靠脂粉来衬,那凌希就是浑然天成的,天生的美人。

“凌希,你肯定比粉好吃多了。”曲曼婷情不自禁,“你要是做明星肯定比我合适。”

凌希先一愣,然后笑眯眯的:“你赶紧吃吧,等会要凉了。”

“哦。”曲曼婷低下头,乖乖吃粉,映着街灯偷看她的侧脸,高挺秀美的鼻梁,加上弯弯的唇,真是要人命。

视线太过火热,不用侧脸就知道那人正明目张胆的偷看她。

她卷起手掌放在唇边,轻咳:“又是一个沉迷于我美貌的俗人,唉,习惯了。”

“你这人还真不要脸,长脸还不让人看啊。”吃粉那位挺起腰杆,熟练的反驳。

“说你了吗?不打自招。”凌希摸下巴,弯起一边唇角,邪气的笑:“反正我都是你的人了,想看就大大方方看呗。”

就看一张脸埋进碗里出不来,脸边浮上红云朵朵,小声娇嗔:“不要脸,谁,谁说要你啊。”

那人站起来,伶仃的身体,蹲在她面前,轻轻的把碗取下放在一边,微凉的指攀上唇角,柔柔的一抹。

嘴角翘起一个很温柔的弧度,很认真,很庄重,捧起她的脸颊:“你说的,给我个家,曲曼婷你不能说话不算数。”

曲曼婷怔住了,娇俏的笑,素白的指扶上她耳边的黑发:“答应你了,你说,我该怎么样才能跟我们凌希一个家?”

她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伏在她耳畔,软语温存:“跟我走,你愿意吗?”

融化的眸微微斜视,冰冷的黑洞擦出火星,巨响声随后入耳,子弹朝着那个伏在她耳边的人直射而去。

“凌希,命都可以给你,你说我愿不愿意?”她开口的同时,伸出手臂将她摁在怀中。

子弹钉进她的后背,索性未及要害。

奔散惊恐的人群不断迅速的移动,没人注意静止在长椅上的二人。

昏迷之前她借着身体的力量将凌希压再身下,听到最后一声,是凌希后背的骨骼磕在铁艺长椅上的一声闷响。

她用四肢把她完好的箍在长椅上,只能露出凌希错愕的脸,涓涓的流着泪。

没有生气的人像个玩偶疲软的挂在身上,一动不动,唯一流动的是血液,它从血洞中蔓延,藕荷色的连衣裙散开一朵妖冶绽放的红莲。

血腥味儿瞬间充斥上鼻尖,几乎窒息。

凌希抱起将自己保护的完好无损的人,拼命的奔跑着,忽然不知去向,没想到生命垂危的关头,涌入脑海中的第一个地方,是家。

呵,多讽刺,竟然是她千辛万苦想要脱离的那个家。

泪洒在寒风中,寂寥无尽的巷口,她仿佛抓得住生命,怀中的人是她生存的意义,跌跌撞撞的上了车,红了眼的开,血渐渐殷红车座。

何其有幸,凌希亲眼所见自己的生命慢慢流逝。

她抱住血快流干的人,一脚踹开帅府大门,送进帅府专门设立的医疗间,这里的医生治疗墙上最拿手,比任何一个地方的医生都经验丰富。

她对着推进去的病床,深深鞠躬:“麻烦您了,现在推进去的是我的命!”

不是一个人的生死,而是两个人的命。

乱世之中的女人,不依附于树木,是同生同死的藤萝。

医生点点头,把人推进手术室。

门外,凌希贴着墙壁终于站不住了,她坐在地上,拳头砸着地面,一拳拳落下,有血有肉。

空洞的双眼中是无法抵抗的悲痛,是求死不能的绝望,她如撕裂喉咙一般的沙哑,她说:“你要是死了,我绝不独活。”

走廊尽头,昏黄灯光下,目光如鹰隼一般的男人,默默的注视着。

他低声询问:“推进去的是谁?”

阿挺从暗处露出脸来,恭敬回答:“就是大小姐刚回上海时在帕里莫认识的歌星。”

“为什么推进去的是她?”他目光微微一侧,不容置疑的语调。

阿挺一时说不出个所以,只低着头,半晌答道:“是她帮大小姐挡了一枪。”

“为什么是她,我凌家没有人保的住大小姐了是吗?”他冷哼一身,转身而去。

凌慕樵深知,无论是什么关系,朋友,家人,亦或者他最不想承认的女儿跟女人有染的恋人关系也好。

只要是过了命的,就再难割舍。

他本以为凌希自四姨娘之后收敛了很多,没想到,一回上海就又故技重施。

这一次,显然比上一次要棘手的多。

出了医疗间,他停下脚步,对着阿挺吩咐:“去,把凌致给我叫来,这件事,先不要惊动任何人,特别是家里那几个长舌妇。”

阿挺抬脚要走,他又摆手,“还有,查一查大小姐究竟得罪了什么人。”

手术室门牌上催命的红灯灭了。

医生说暂时未脱离危险,还需要悉心观察照料。

凌希要求医生教她换药,好能独立给她清理伤口。

那可是后背呀,这样私密的地方本该除了她再没有人见过的。

除去宽松的病号服,显露出的凹凸有致的腰线,她的肌肤光滑细腻并且十分紧实,整个后背本来如一块完美无暇的羊脂玉玉,现在却多了处刺眼的墙上。

这样的伤口好了以后肯定也要留疤。想起那人平常那么爱美,凌希苦涩的低下头,想象得到这人醒后张牙舞爪的模样,竟不知怎么还她才好。

有了疤,大明星兴许真是做不成了,这下倒好,一锤子买卖,不跟她走也不成了。

无数次幻想她醒来第一句话会是什么,也许是电影情节一样,颤颤巍巍的向她要水喝。

或许是,含情脉脉的来一句,凌希,你得负责。

她接一句,当然。我们皆大欢喜。

再戏剧一些,便是打在后背的一枪也能把人打失忆,她缩在床上,怯怯的来一句,你是谁?

她泼皮无赖一些,说我叫凌希,你是我膝下的小女儿。

从此以后把她当成女儿来养,好像也不错。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快点醒来吧。

说什么都好,只要你快点醒来。

这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病房里也抽不得烟来提神,她却没有一刻是不清醒的,凌希就像铁打的守护神一样,屁股几乎烙在凳子上。唯恐她醒了第一眼见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这冰冷陌生的病房。

病房里几乎没有人到访,今日却来了位不速之客。

凌希嘘了一声,带他出了病房,她斜靠着墙,透着玻璃往门内看,视线没有转移过。

“凌致,你有烟吗?”

凌致苦笑:“好妹妹,你知道,我从来不抽烟。”

“哦。”凌希看都不看她一样,继续盯着病床上的人,不耐烦的问:“你来干嘛。”

凌致叹了口气,真诚开口:“你打算怎么办,这事老爹已经知道了。”

凌希不假思索:“人醒了,我就带她走。人没醒,我就跟她一起走。”

“胡闹!”凌致皱着眉,捏住她的肩,又松开手:“哪有那么容易,老爹最疼你,他不同意你哪都去不了。”

“大不了回英国,难不成他还能管到国外去。”凌希的眸逐渐变得暴躁,落回那人身上时一瞬间变得清澈平和。

凌致深吸口气,意味不明的看着她:“你怎么走出上海都是个问题,妹妹,你别傻了。”他指着门内,问凌希:“她家人那边怎么说?你不要家,她也不要了?”

“我去说!”这份坚定,掩饰不住心虚,凌致一下察觉。

“妹妹,老爹已经有所防备了,再晚些你连帅府都出不去。”凌致一本正经。

凌希慌了,她揪住凌致的衣领,疾言厉色道:“我该怎么办,他到底还想怎么样,留着我到底要做什么,他对我妈的愧疚,非得还在我身上?这就叫爱了?”

凌致目光坚定,温和道:“你信我吗?妹妹。”

小的时候,妈妈刚走了,父亲公务繁忙,她的生命中只剩下凌致这个哥哥。

那时候的凌致无疑是个好哥哥,少了权力的诱惑,单纯的孩童时期。

他常常说:“凌希,想出去玩吗?”

她扒着铁栏杆看着帅府外面的世界,又想起父亲严厉的脸,急的眼泪汪汪的:“不行,老爹知道了,要打人的。”

“你信我吗?妹妹。”

就是这句,你信我吗妹妹。每次父亲发现之后,哥哥都像英雄一样站出来,一力承担过错,然后总少不了被父亲一顿好打。

凌致小小的身体,额头上都是汗,还笑着跟她说:“妹妹,妹妹,你看,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哥哥是不爱玩儿的,更不向往外面的世界,他只要抱着书就能在房间里待一天。

小小的人儿心中已经明辨是非。

哥哥对她很好很好。

今天还是那个语气,那个模样,他说:“你相信我吗?妹妹。”

她信了,是骨血之亲的紧密相连,凌希选择相信。

她权衡过,送她远离上海,对凌致百利无一害,他没有理由不帮她。

送走凌致,等她再次进入病房,那人已经睁开眼睛。

像个娃娃一样,乖巧的躺着,见到她第一句话,不是她日夜幻想中的任何一个。

她模糊了双眼,撅着嘴,可委屈可委屈的表情,很可怜很可怜的张开双臂,软软的喊她:“凌希,抱。”

倏地,眼泪噼里啪啦的胡乱落下。凌希扑在她怀里,没有压实,生怕压到她的伤口。

曲曼婷紧紧的合拢双臂,把她圈住。

在她耳边低语:“凌希,我活了,你也好好活着。”

昏睡的时候,意识弥留。

她隐隐听见那把熟悉的声音。

麻烦您了,现在推进去的是我的命。

末了,她补上一句:“我们一起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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