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少见的多胞胎,我们从最...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话本小说。" />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曾在《醒世恒言》中写过这样的一句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就合上一千年,少不得有个分开日子。"
除去少见的多胞胎,我们从最开始的"游泳比赛"就是与兄弟姐妹们的第一次告别,也许,我们天生就善于告别,在告别中期待中重逢的那一天,又或者再无相见的那一日,但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无论有无旁人的陪伴,亦或是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太阳都会照常的升起,地球也不会因为谁和谁的分离而停转……
此时此刻的慕以宁就像是一个清醒的局外人,不会因为与亲人、爱人、友人的分离而过度伤感……
慕以宁是一个人来的英国,这一次甚至没有让任何人送自己去机场,同样的,也没有任何人来接自己,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但是丝毫没有孤单感,因为自己足够独立自主,并且有信心能够很快的适应环境并且交到新朋友……
很早的时候,慕以宁就已经为自己订下了房屋,不是自己单独住,是与屋主及其家人一同生活,屋主的小女儿与自己将会成为校友,除此之外还有屋主夫妇,事实上他们还有一个大儿子,不过已经成家了,据说娶了一位非常迷人的法国女郎,目前两人一同定居在瑞士,所以不常回来,慕以宁租住的房间就是那位已经搬离家自立门户的屋主的大儿子昔年在家中居住的房间。
慕以宁来到自己租住的人家的时候,来给自己开门的人就是屋主的小女儿Rose。
Rose一见到慕以宁,就满脸笑容的迎上去,一只手拉着她,另一只就去帮她拉行李箱,还不忘在口头上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Honey, you're here at last!You don't know how long I've been waiting for you!You know, I have only one brother and no sisters.I've always wanted a sister to keep me company.We can eat together, go shopping, go to the movies, talk, and of course, you know, we can share our secrets, like our beloved boy, which is very important, but we can't discuss it with John."(亲爱的,你终于来了!你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你知道的,我只有一个哥哥,没有姐妹。我一直都希望能有一个姐妹陪伴我。我们可以一起吃饭,逛街,去看电影,聊天,当然,你知道的,我们可以一起分享自己的秘密,比如自己心爱的男孩,这很重要,但是可不能跟约翰一起讨论。)
比起英国人,Rose的性格更像是美国人。
英国人大多内敛含蓄,不喜欢主动去与人攀谈,尤其是陌生人。美国人则热情奔放,而且话多!即使是陌生人,他们或者她们也可以发挥话唠的本质,甚至话题能够冲上云霄!而且他们的想法极具跳跃性,并且不会意识到要问你一句"Can you get it?"(你明白吗?)
总而言之,活泼好动、热情多话是Rose的性格特质,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应该算是她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