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日后天下闻名的洪七有什么弱点的话,就是嘴馋,最好一口吃的,为了这一口吃的上天入地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后来还将自己的一根手指剁掉,只是因为吃耽误了正事。
外出游历的酒酒自然准备的十分充足,或许是武侠世界天然就有破碎虚空的要求,在这个世界的酒酒竟然可以动用微小的灵力,于是酒酒便拿出了一个储物荷包,方便自己的旅途。
沙漠里,因为光照充足,所以瓜果自然很好,酒酒倒也不客气,指挥洪七,“将你踩摘到的果子分我一半,我便将我的吃的分给你。”
洪七自然同意,酒酒从荷包里面拿出吃食——一只炸鸡、还有一杯嗞嗞冒泡的可乐。洪七最先拿到手里的就是那杯可乐,看起来黑不溜秋,像是一杯中药。但是拿到手里十分凉快,洪七也不管他到底有没有毒,直接喂到嘴里。
气泡在嘴里炸开,舌头麻麻的感觉。有那么一瞬间洪七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很快,那一阵酥麻的感觉过后,瞬间涌上来舒爽。
“此物叫什么?”洪七手里拿着可乐的杯子,十分好奇的问道。
“名为可乐,乃是我家乡特产。”
洪七本来想要问问酒酒的家乡是在哪里,结果酒酒拦住了他的话头,“这炸鸡与可乐才是绝配。”炸鸡用高热量的油炸过,吃多了,难免感到腻味,但若是此时喝上一口可乐,那便是无尽的享受了。
洪七听了酒酒的话,立马尝试起来,他也颇不讲究,直接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开始对那只炸鸡开膛破肚。和酒酒这边比起来,简直像是多少年没吃过饭了一样。
“美味美味!”洪七忍不住赞叹。为何现代人分明知道炸鸡可乐是垃圾食品,却还是止不住的想买呢?便是因为吃炸鸡可乐时带来的无尽的快乐。
酒酒就没有洪七那么的狂野了,她拿出一个小刀将炸鸡上面的肉一点一点的切下来,然后将炸鸡脆皮、鸡皮、鸡肉,径渭分明的摆开。她只用筷子夹着鸡肉蘸着粉包吃。
“你这也忒讲究了吧!”洪七忍不住吐槽。两人对比之下,一个像乡野村夫一个像世家千金。
酒酒解释,“我不喜油腻、鸡皮。”所以才在吃炸鸡前费尽心思的将这些东西全部剔除。酒酒这种吃饭的规矩和洪七完全不同,洪七对酒酒说:“如果按你这挑食方法可真错过不少美食呢!”
酒酒只是一笑,有时候人们特别喜欢吃那些高热量的油腻食物,只是单纯的嘴馋开心。但是早上吃了油条的酒酒实在不想要吃这些油腻的鸡皮了。
可是没办法,荷包里面只装在这些快餐食物。酒酒已经想到了,下次一定要做一些白吉馍和炖肉放进去,好吃不油腻!
要不说洪七在吃这方面是大家呢,这一顿炸鸡吃完,洪七已经猜出了里面的调料,还对酒酒说道:“这油炸的鸡不甚稀罕,只是这可乐,确实算得上是一道绝佳饮品。”
夏日炎炎的沙漠中,可以没有炸鸡,但绝对不能缺少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