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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相依

穿越之相依为命的日子

清晨,天微微亮,外面传来公鸡打鸣声。

刘常平麻利的翻身下床,穿好衣服。他这番动静不算大,但还是惊醒了床上的另外一个小孩儿,那是他才刚满五岁的弟弟,名叫刘多余。他比弟弟大两岁,自然要照顾弟弟,走过去帮弟弟穿衣服,两个人的衣服都是穿了很久的,上面缝满了补丁,不过倒也没人嫌弃,有总比没有好。

听着外面的开门声,两人手牵着手,也立马开门出去了。出门一看,娘已经起床开始做早饭了。

他们的娘亲陈氏一脸怯懦,看上去便是比较善良好欺负的,长的也不是特别好看,但是胜在皮肤白,即使经常干农活,她也还是比村子里的其他人白了好几个度,是属于晒不黑的那种。只是她如今一脸憔悴,脸上的皱纹也特别明显,看起来有些显老。

她见两个孩子醒了,一边忙一边对他们说道:

母亲陈氏“醒了先玩会吧,等会吃早饭叫你们。”

刘常平“娘,我们出去了,不用等我们。”

刘常平拉着弟弟就往外面跑。

天色慢慢大亮起来,村子里炊烟袅袅,已是春末,天气还是有些凉,有很多人正在地里忙活庄稼。

刘常平带着弟弟往山上跑,山上的草木还带着露水,他走在前面先打落了那些潮湿,弟弟乖巧的跟在后面。走了大概有半刻钟,草木渐深没过两人头顶,再往前就是一片遮天蔽日的松树林,即便太阳出来了,里面也勉强可以视物。

地上铺满了厚厚一层的松针,踩在上面软软的,谁也没有心思玩。他们走到一棵松树下,那里有一个简易的捕抓装置,上面有一只已经挣扎的没力气的灰兔子。两人都很是惊喜,这是他们几天前下的套子,他们每天都会过来看,只有今天有猎物。

找了根青藤,上前把兔子取下来,绑住四肢抱在怀里,刘常平高兴的对弟弟说:

刘常平“常安,你看,把这个兔子拿到镇上去买了我们就有钱了,很快哥哥就能送你去私塾念书了。”

刘常平是真的高兴,他是21世纪穿越来的,到这里一年多了,上一世父母离异,他的爸爸是个家暴男,他跟在爸爸身边长大。爸爸爱喝酒,平时醉了打他,没醉也打他,一直到上高中开始寄宿,他才逃离了天天挨打的黑暗生涯。

父亲这个角色在他心里一直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存在,所以他没念完高中就偷偷跑出去工作了。

在外面进过工厂,也在小饭馆做过服务员,反正只要有钱他就干,同时他也没忘记学习,一边工作一边提升自己,终于在他二十六岁的时候在一家小公司做了一名经理。那时的他工作忙碌,经常忘记吃饭睡觉,他一个人住,也没人照顾他,于是乎,他便非常幸运的猝死了,享年二十八。

他平时对自己严格,对身边的人也严格,基本没什么人愿意跟他做朋友,更加没有女朋友。嗯...男朋友也没有。他死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不知道会不会尸体臭了才被发现。

算了,死都死了,谁管那些。

死后的他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这里,这个叫大祁的没在历史上书听过的国家,这里的边境还在打仗,百姓还处在温饱难觅的状态下。

不幸的是他这具身体的父亲也是个家暴男,成天看他兄弟俩不爽就拳打脚踢,估计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被打死了他才能穿越过来的吧。

他的弟弟刘多余是陈氏在河边洗衣服捡回来的,听说是因为这个,陈氏还被父亲揍了一顿。

可能因为没读过书,这里的人愚昧无知,觉得父亲打孩子,相公教训媳妇是天经地义。这可吓坏了刘常平,他怕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弟弟以后也变成这种人,于是他趁着自己还小开始偷偷赚钱,他想送弟弟去读书,让他懂事明理,并且私下还给他改了名字叫常安,想想自己上辈子吃的苦,他可不想好好的一个孩子一个再被他们养歪了。

刘常平经常想,也许,上天就是派他过来拯救这个孩子的吧。

小常安抱着兔子,刘常平又重新装上了一个套子。两人抱着兔子在树林外边转悠,这附近他们还挖了好些陷阱,不过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一只猎物,深山里有野兽他们也不敢进去,今天能捕到一只蠢兔子他们算是走了大运了。

转悠了一圈也没找到其他的猎物,但是他们看到了别人下的套子上套住了一只正在扑腾挣扎的鸟。刘常平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让常安躲好:

刘常平“常安,你乖乖的躲在这里别出声,我去把那只鸟取下来。”

反正哥哥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常安乖巧的躲在草丛里,两眼亮晶晶的点点头:

刘常安“嗯嗯。”

是的,刘常平准备偷别人的猎物,这只鸟儿个头不小,能换不少钱,但是如果不小心被人家抓到的话,他可能要挨一顿揍,所以他只能让弟弟带着兔子藏好,不然到时候鸟没偷着还赔一只兔子进去,那可亏大发了。

刘常平手脚麻利的取下被绳索困住的鸟儿,又小心的把绳索恢复原状,把地上掉的毛也收拾干净。一切有惊无险,做好这一切他迅速带着弟弟朝另一个方向奔。

他们走的是一条去镇上的小路,那条小路平时没有人走,因为那条路去镇上绕的有些远。那条路森林外围的另一侧,因为走的人太少了,所以路上有长满了草,一点也不好走。他们走这条路是为了避开村里的人,否则,到时候他们换来的银两又会落入那个爱打人的父亲手里。

刘常平拉着小常安慢慢朝镇上赶,日头慢慢变得晒人。

刘常安“哥哥,我饿了。”

常安到底还是个五岁的孩子,早饭没吃,又走了那么久的山路,渐渐有些体力不支。

看着常安有些发白的嘴唇,刘常平真怕他会中暑。找了一个较为阴凉的地方让他坐下休息,两只绑的结结实实的猎物也放在他怀里,摸了摸他的头让他先坐一会。

虽然说森林里宝藏无数,但是在这个常年闹饥荒的时代,那些好吃的果子早被人采光了。好在他们脚下的茅草根就能吃,白白的有些干硬味道微甜,这些还是刘常平上辈子回农村老家帮奶奶干活,奶奶告诉他才知道的,在那个闹饥荒的年代,奶奶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找了根树枝,哼哧哼哧开始挖,这种茅草的叶子有些割手,根茎特别发达,在特别干燥的地方也能生长,一会就挖了一小把。草根上的泥土太多,刘常平担心吃进去会生病,把茅草根放在自己衣服上仔细的擦干净泥巴,才给弟弟吃。

不管什么年代,寻医问药都是很花钱的,这个时代这么落后,万一泥土吃多了,以后得个什么病,花钱能钱治还好,要是有钱也治不了那可就麻烦了。

日头越来越晒,快到中午了,刘常平看着嚼了草根,但明显还是饿的弟弟,一脸心疼的摸摸他的头,弟弟的发质蓬松,摸上去软软的,让他爱不释手:

刘常平“等我们去了镇上把兔子买了,哥哥给你买大白馒头吃好不好呀?”

常安点点头,因为营养不良有些蜡黄的脸上布满期待,两只大眼扑闪扑闪的,看的刘常平觉得心都被萌化了。

这么可爱的弟弟,交给他来守护。

走走停停大概有一个小时,他们终于到了镇上。

今天不是赶集日,镇上的人也不多。刘常平叮嘱常安要紧紧的跟着自己,小心被拐子摸了去,听说最近附近十里八乡有很多人家都丢了孩子,据说都是被拐子摸走了的。

一只手提着两只猎物,另一只手紧紧的抓着弟弟的手,刘常平熟门熟路的来到镇上最大的雁归来酒楼的后门,附近猎户的猎物都是在这里出售,这家酒楼常年低价收购野味。

说是低价,但也不算太低,好过自己蹲地摊上卖一天卖不出去,而且摆地摊还要交摊费。

现在是中午快到午饭的时间,附近的猎户们一般都是下午才过来,后门只有一个管事的守在那里打哈欠。刘常平上前交了猎物,管事的随便的在簿子上划拉两下,就把钱递给他们了。

一只兔子换了二百七十五文钱,鸟儿没多少肉,换了三十文,一共三百零五文。

摸着怀里的钱,刘常平心情有些沉重,加上他去年采山货换来的钱,他应该有八百文。但是这远远不够,私塾一年的费用要一两银子,而一两银子等于一千二百七十文,再加上拜师礼,逢年过节给先生的节礼,小孩念书一年起码

要准备三四两银子。

这还不算笔墨纸砚的钱,这里的笔墨纸砚贵的出奇,一支下等的毛笔就要将近一百文,而馒头才一文钱两个,所以说,这么多人念不起书是正常的。没个八两十两的谁敢送小孩进私塾,乡下人娶个媳妇才四五两,那还是往多了说的。

真是愁死个人。

还好,弟弟还小,应当还来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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