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稀客啊!(冷嘲)

呵,还说什么风凉话。

怎么,你不爱她了。

人家压根就没喜欢过我。

那也要追

这么不像你的作风,退圈三年隐居香港,真的不争取一下?要知道,你似乎是她以前的偶像。

你说的没错,我喜欢她,我至今放不下她,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感情。虽然不是男女之情,但相处相处也说不定会成的。

所以说嘛!不要因为她官宣而气馁。

所以……你说……找我干嘛,你也要知道,蔡徐坤是我兄弟。

哎呦!不要再明知故问了!道理我都懂。

好!说吧!合作规定!

爽快!

别废话了

一、不得插手我们互相的事

二、适当地造制点小矛盾

三、不允许伤害到他

OK,就这三条。

等一下,我加一条。

说

你也不许伤害她

哈哈!痴情啊!好!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baby,我想让你爱上我)

(坤坤,你终究依然是我的)
各自打着各自的小算盘。
后面这个神秘人的设定不喜勿喷,我也剧情需要啊啊啊啊啊!太难了!并且他的人设跟现实不符,愿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