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上有夏天的味道,暑期夏令营的最后一天,难得有一个中午的空闲时间。金莎不想休息,窗户开着,微风在召唤她。她来到楼下,细碎的金色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缝隙,在泥地上留下摇动的斑驳印儿。是个晴天,比起泥地,她更多地闻到冬青木的味道,漫无目的地穿过小路,经过宿舍楼时突然听到了什么音乐。
金莎抬头,宿舍二楼的窗台边,有个男生正在吹一把口琴,刘海下的那双眼睛随性地望着前方,口琴在他骨节分明的手上显得十分灵巧。
金莎“那里……好像是高二的宿舍吧?”
金莎心想,难怪夏令营的才艺表演上没有见到他。趁着对方还没有发现自己,金莎匆匆藏到一棵大树后面,继续听着不完整的曲子。
正当她沉浸在其中的时候,学校的铃声响起,金莎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时间,赶紧往教学楼跑去。希望来得及。
她没有看到,那个男生也急匆匆地跑下楼,赶回教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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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教室以后,金莎他们去听了讲座,班上的几个男同学举手讲了自己的读书报告,金莎为他们的精彩发言礼貌性地鼓了掌。金莎看了讲座回来路上,道旁树上结出青涩的果子,树叶沙沙地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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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以后,金莎到车棚里,骑上自己新的自行车,顺着有轻微坡度的小路往家去。书包里的糖果在震动中发出沙拉沙拉欢快的响声,如果没有人,她甚至想把自行车上的铃铛拨着玩,听听那悦耳的声音。就在这时,另一辆自行车从左侧慢慢追了上来――是中午的那个男生!金莎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恰巧也看向自己,连忙收回了目光。

林俊杰“高一的吗?”
没想到,他先开口了了。
金莎“嗯。”
金莎拘谨着说。
林俊杰“哦。你家往那边吗?”
他接着问。
金莎“对,要再过两个路口。”
她乖乖地回答。
林俊杰“好吧,那我过弯啦,下次见!”
男生说着招了招手,往左一拐。
金莎虽然回了他一声“再见”,但还是盯着他的背影直到无法看见。这个男生的声音很好听,是很干净有点傻傻的那种,和他说话给人很愉快的感觉,非要形容,就是像现在路上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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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以后,金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一起来看流星雨》,随便翻到某一页上,从荧光笔划下的那些美丽句子中找到了少女的幻想。之前某次在放学时,她在路边的书店闲逛,遇到了这本书,封面上用华丽过度的字体印着书名,吸引了小女生的所有目光。她用攒了一段时间的零用钱买下了它。这本书她曾细细读过好几次,她很喜欢这个动人的青春故事,并认为不能因为它使用了一些俗套的情节,就判断它索然无味。书页旁边的空白处经常会有她用彩色的笔留下的涂鸦,或者用会闪光的那些水笔写下的随想,这份工作使她十分有成就感,尽管书因此而变得五颜六色,她也觉得这更增加了这本书本身的魅力。每次用手轻轻抚摸那些因写字而凸起的纸面时,她的指尖和心里都连着一种快乐的战栗,仿佛自己与女主人公的心思能够相通。金莎相信每个女孩都会需要从这样的故事中找到自信和美好,比如现在,她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浪漫意识,似乎自己刚经历一场甜蜜的邂逅,只要稍微借助年轻人的想象力,就能把自己的生活也变成可爱的小说情节。

晚饭之后,金莎才意识到夏天已经到了,这意味着有冰激凌、游泳池和暑假,不过也意味着她将整整两个月见不到任何同学。她习惯性地找出上锁的日记本,拿了自己最爱用的那支笔――胖胖的,有八种不同颜色的笔芯,按哪个颜色就可以写什么颜色的字――记一些胡思乱想。
金莎“他会为我吹一首曲子吗?”
所有这些颠三倒四的俏皮话。金莎的字看起来很幼齿,这是因为她每次写作文都小心谨慎,生怕把字写出了格,不过这并没有什么不好。
记日记时,她习惯用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意思,这是久而久之形成的一套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语言方式,她还没和别人分享过。写完日记之后,她整理好书桌,稍微洗漱之后便上床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