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35分。
我坐在候客厅,玩着手机,时不时看一眼走出来的几个……大概是“同事”的人吧,我很庆幸,今晚没人选我。
不过,很明显,夜晚才刚刚开始,我也才刚刚上班,幸运不会眷顾我太久的。
北京时间:21:11分。
手机响了,是前台的电话。
“顾不,23号房,赶快!”
毫无怜悯的催促,让我再次觉得上帝是多么的不公。我关上了手机,慢慢的走出了候客厅,去迎接我的顾客。
四楼,23号房,在走廊的尽头,我很庆幸还有那么远的路,不用那么早看到房间里面可能存在的变态。
我尽量的把脚步声压得很低,走得也很慢,我无时无刻不渴求的夜晚的时间过得快一些。
“19……20……21……22……”我下意识的默念着越来越近的门牌号,上牙咬得我的下唇很痛,我把手搭在门把手上。
愣了一会,但我还是打开了门,我还没有来过23号房,玄关走几步就是客厅,拐角处就是卫生间,客厅再往里走,有一个被书架和窗帘挡着的大床房,我一度怀疑设计师的审美。
这个包间其实很大,因为在大床房的里面还有一个房间,我清楚那个房间是干嘛的!而且这种房间,异常的贵。
我站在客厅,并不打算进去,通过书架上书与书之间的缝隙,隐约的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但是很奇怪,他紧紧的抱着被子,不知道在干嘛!
“咦,变态吗?”
这是内心唯一的想法,有钱人,大床房,特殊的房间,十有八九都是有特殊癖好的土豪罢了。
“哪个!我先洗个澡。”说完话,我便转身走进了洗手间,我不想等他说话,我希望自己能够晚点去。
打开花晒,我并没有脱下衣服,只是站在镜子面前,呆呆的看着自己。
细腻美白的皮肤,一双大大的杏眼,高而细挺的鼻梁,天生的粉红唇,比较特别的,大概就是眼角下的一个小痣吧,虽然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小黑点就是了。
水雾逐渐模糊了镜子,我也回过神来,我并不是很好看,但是或许在普通人里面,也算是鹤立鸡群了吧。但是同事里面有很多都比我会,比我好看,即使是推荐,前台也不会推荐到我,我很好奇为什么还是选上了我。
抵不过现实,我也没时间细想,缓缓的褪去了衣物,站在了花洒的下面。
被水淋湿了的身体,遗忘了一切,我放空了我的思绪,这算是对我“行刑”前后的一点安慰吧。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时间逐渐过去了,我虽然把花洒的开到的最大,但是也不至于把外面的声音完全掩盖。
大约22分钟后,我已经觉得我被淋掉了一层皮,才关了花洒,找了条浴巾,裹住了下身,又在镜子面前看起了自己。
相对而言,其实我很好奇,为什么到现在,外面都没有一点声音,换作平时,要么是已经冲进来了,要么是在外面大吼大叫了。
大约又过了十分钟,我打开了卫生间的门,走了出去,我明白,即使我有再多的不情愿,客人一个投诉,也会让我挨一顿打!
客厅里面并没有人,甚至没有开灯,唯一的光亮来自于书架缝隙透过来的光,“我明明记得客厅的灯是开着的啊!”
我用着还有些微湿的双脚,轻轻的走到了窗帘的边上,拉开窗帘的一点边,悄悄朝里面看,那个人,还躺在床上!没有动,没有玩手机,抱着被子,一动不动的。
完全拉开窗帘,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边,坐到了床上,虽然动作很轻,但是如果是躺在床上的人,肯定还是有明显的波动的,我已经准备好了。
一秒,两秒,三秒……十秒,二十秒,没有反应!
我有些不可思议的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甚至还傻笑一下,我转过头看那个人,斜面仅仅看到他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是,睡着了。
我欣慰的叹了口气,觉得上帝对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糟糕。
庆幸之余,我有点好奇身边躺着的人,把这种地方当酒店旅馆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虽然以前听说过,但是都是些醉汉罢了,眼前这个人,穿着得体,也并没有酒味,这就显得很奇怪了,难道是,迷途的羔羊?
不过我很快的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我们这里,没有特殊的人脉是找不到的,迷途的羔羊?不不,更有可能是披着羊皮的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