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厉王闪得很彻底,闪到彘地,连儿子老婆都没有带走。出离控制的周民,就是一股涛涛的洪流,即使喊天喊地喊天老爷,我奈其何?
周人恨极了周厉王,听说太子静藏匿在召穆公(与姜太公齐名的召公的后代)的家中,将召穆公的家,围得水泄不通,非要处死太子静。国难思忠臣,召穆公没法,只得用一招李代桃僵之法,将自已的儿子交了出来并处死,才平定的周人的暴动。寻常日子总相似,危难之处有忠诚。
周厉王闪了,周朝的国内形势,一时出现了权力真空。周人推荐召穆公、周定公共同主理周政,史称周召共和,简称共和。这是史记中迁兄所讲的一种说法。
还有一种说法,据《竹书纪年》上说,当时共国有一个国君,叫伯和,有贤名,周人推举为周朝龙头老大,摄行天子权力,也称共和。
哪一种说法更为可靠呢,我取第一种说。当然要说个一二三。
第一,从“共和”的本义来讲,共者,两人及多人也,和者,众口调和也,那么,共和的意思,就是二人及多人一起处理调和事情也。
第二,即使历史上真有共伯和,他充其量也只是一介小国的诸侯,其声望与能力,能超过周召二公吗?
且不管是周召二公共同摄政,还是共伯和代理周天子,行天子的权利,共和这一年,对于中国的历史纪年而言,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公元前841,这是中国历史的准确纪年,再去争论谁谁当周朝的老大,其意义,真的微乎其微。历史上共和事件的意义不大,而共和所提供的时间点,超过了这个共和事件的本身。
请记住吧,公元前841年,一个炎黄子孙都必须知道的历史纪年和时间。它的中国信史的开端。
周召二公代理天子十四年后,周厉王在彘地,郁闷地死了。周召二公还算识大体,将君王之位,还给了太子静,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周宣王。
周宣王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史称“宣王中兴”,真的是这样吗?对,有一个成语,虎头蛇尾来形容周宣王,妥妥的,恰当得没有没有。
早期的周宣王,励精图治,周朝的气象一时欣欣向荣,为之一新。如果周宣王一直这么中兴下去,可能周朝的好日子,还会高潮不断。只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史记上说,“十二年,鲁武公来朝。”一个鲁国的诸侯王来见周天下,值得一书吗?迁兄笔下无闲字,这事,真值得一书再书呢。
当时,鲁武公带着长子姬括,少子姬戏前去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喜欢姬戏,打算立他为鲁国的太子。周国的臣子樊仲山父,劝谏宣王,这事不妥啊,大王,别干涉别家的私事。
周宣王是周天子,大爷脾气发作,不听,于是册立戏为鲁国太子。看看,这就是我们的中兴少主做的事,好生无理,不是乱点鸳鸯谱吗?你虽然贵为天子,但也不能乱了继承制。废长立幼,这样的后果,太巨大了。试想,继承制可以乱来,那么,进贡制是不是也能乱来?周朝的其它什么制,是不是都可以乱来?周宣王一时倒是痛快了,他这一折腾,令大好的“中兴”局面,瞬间画面零乱,好不崩溃。
太史公惜墨如金,这一番春秋写法,真他姐姐的神来之笔!
宣王一生的文治武功,主要表现在“不修籍于千亩”,“太原料民”,和讨伐侵扰周朝的戎、狄和淮夷之战。
谈谈“不修籍于千亩”与“太原料民”那点事。从史记的字面意思分析,迁兄对于“不修籍于千亩”,是持反对意见的。不过,这事,没这么简单,粑和。
“修籍千亩”就是在属于王的籍田上举行“籍礼”之意。要说清楚“籍礼”,就需要说清楚夏,商,周三代所实行的“井田制”。
关于“井田制”,各家说法不一,有人说有,古之学者对此没存在过怀疑。有人说无,近人胡适等,认为井田制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土地公有。那么,井田制,到底是什么个鬼东西呢?
简单点说,就是按文字的井,分为九块田,其中中间的,是公田,也就是籍田,其它八块,是私田,为耕者自已的“自留地”。耕者,要先完成公田的劳作,然后才能在自已的私田上进行耕种。公田,就是公社成员的共有,用作支付祭祀、救济、尝新等公共费用,私田,归自已所有,只交少量的贡物贡品。
这是公社时期的产物。社会的不断发展,到了周宣王时期,公田已然荒芜,就产生了另一种生产方式,由原来的八人九田制,发展到了九人九田制,即公田慢慢私化,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