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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篇《公主》

瞑瞑……声之恋

公主,是中国古代对皇女、王女、宗女的称号,简称为主,与公主对应的男性称号为王。

起源,《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而在王即周天子以下就是公侯伯子男五等,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不亲自主持婚礼,让同为姬姓公爵级别的诸侯主婚,这便是“公主”的由来。并且因为周王室姓姬,所以周天子的女儿也称“王姬”,《诗经·召南·何彼襛矣》就写到:“何彼襛矣,美王姬也。”此后“王姬”也成为帝王的女儿的代称。诸侯之女也称为公主,《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公叔为相,尚魏公主。”

公主并不等同于皇女,反之也有宗室女会被授予公主身份。迎娶公主称“尚公主”,公主下嫁称“将嫔”。

帝王、诸侯之女的称号。周称王姬,战国始称公主。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在中国,最早周朝是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公主这名称则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的。《史记·吕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都称为公,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自己不主持婚礼,而叫同姓的诸侯主婚。“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郡主”。 《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意思是公叔当了国相,娶魏国诸侯的女儿。《史记·六国所表三》“(秦)初以君主妻河。”这里的君主就是公主。妻河就是嫁给河伯为妻。古书上也常简称为主。

[princess] 帝王、诸侯之女的称号(周称王姬,战国始称公主)

公叔为相,尚(娶)魏公主。——《史记·吴起列传》

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而毅宗之语公主,亦曰:“若何为生我家?”痛哉斯言!——清· 黄宗羲《原君》[1]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田文既死, 公叔为相,尚魏公主 ,而害吴起 。”

宋高承《事物纪原·天地生植·公主》:“《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至尊不自主婚,必使同姓者主之,谓之公主。盖周事也。《史记》曰: 公叔相魏 ,尚魏公主 , 文侯 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春秋指掌碎玉》曰:天子嫁女, 秦汉以来,使三公主之,故呼公主也。”

五代 冯鉴 《续事始》卷十:“ 汉制天子女为公主,姊妹曰长公主,帝姑为大长公主。”

《明史·公主传》:“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

2.对某些妇女的尊称。 晋干宝 《搜神记》卷十四:“ 汉礼,皇后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1]

3.现代衍伸词汇。夜总会的房间专职服务员也称之为公主,单纯的职业称呼。备受宠爱的漂亮豪门千金也被称为公主。在恋人之间男性会称呼女性为你是我的“公主”。

婚姻制度

下嫁

公主如未年幼夭折而是顺利活到成年,大多数情况下会下嫁臣子。在汉代及三国时期,公主或直接下嫁列侯,或下嫁臣子的同时臣子被给予列侯的爵位,如陆景就因尚公主而获封毗陵侯。由于公主的丈夫基本是列侯出身,公主也可以丈夫的爵位改称。如汉景帝女阳信公主,下嫁平阳侯曹时后又称平阳公主。

晋代以后,因爵位改制,公主丈夫不再封侯爵而是多拜为驸马都尉。驸马都尉在汉代本是指掌副车之马的官职,多授予功臣或皇帝的外戚一族,后来逐渐成为迎娶公主者的专属官职。后世因此多称公主之夫为驸马。[2]

自驸马成为公主之夫专属称谓以后,对公主及婿家干政防范日严。唐代开始,驸马成婚后大多给予闲职不会被授予重要职务。在明朝为防止公主及婿家干政,多将公主嫁予一般平民而非在朝为官者。但有时会因为选择不慎造成骗婚事件,如永淳公主事件。

出家

公主选择终生不婚而出家为道士或尼姑,在唐朝中后期较为常见,如唐睿宗女金仙公主、玉真公主出家为道士。也有先出家再还俗者,如太平公主年幼出家为女道士,后还俗并下嫁薛绍。

再婚

秦汉时代,妇女改嫁是极为平常的事,对于公主也不例外,有的公主甚至三度结婚,如平阳公主先嫁曹参曾孙曹寿,后改嫁汝阴侯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又改嫁长平烈侯卫青。

隋朝首次出现了禁止寡妇改嫁的诏命,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唐太宗下诏任凭妇女改嫁、寡妇改嫁,不禁止寡妇改嫁。唐太宗下诏“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其鳏夫年六十,寡妇年五十已上,及妇虽尚少,而有男女,及守志贞洁,并任其情,无劳抑以嫁娶”。[3][4]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太祖下诏令守寡的女儿金华公主出家为尼。被认为是太祖为推恩公主夫家,令公主守住妇节。[5]

宋朝公主改嫁的极少。随着贞操观念日渐严格,明朝和清朝入关后亦无公主改嫁的记录。

封号制度

概要

公主的封号通常有三种:

以郡县名:称某某郡(县)公主,如新城公主、馆陶公主、长乐公主、平原公主、平阳公主等。但此处的郡公主、县公主仍是公主,而非“郡主”“县主”,最常见的封号种类。

以国名:如宁国公主,霍国公主、岐国公主、陈国公主等,

以美名:以各种褒义词命名,如太平公主、文成公主、药茶公主、宁定公主等。

历史沿革

先秦

黄帝时代至商朝为止,有关于君王女儿的封号及制度皆不明。周朝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周王室为姬姓,因此周天子之女被称作王姬,但这不是正式的封号,仅是称谓,因为其他和周室同姓的诸侯国,亦称女子为某姬。

周天子嫁女,并不亲自主婚,王姬的婚礼由姬姓诸侯中的公、侯,如鲁、晋等国国君主持婚仪;《公羊传》记载“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此乃后世公主的词源。之后东周战国时期,诸侯之女称公主(亦称君主),但周天子之女仍称王姬。秦灭周后,王姬之名遂废。

秦朝

秦国时延续周朝制度,女子皆称姓;而由于秦国王族为嬴姓,因此秦国女子称为“某嬴”,如怀嬴、文嬴等等。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秦朝后,对于君王之女的称呼或封号不详,但北宋司马光所编写的《资治通鉴》中,称秦始皇之女为公主。[6]

两汉

西汉初期,皇女和宗女的册封、晋封、待遇逐渐形成制度,皇女称公主,诸王之女称翁主(或称王主)。[7]同时,由于史料的缺乏,对公主的境遇很难有全面的了解。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皇后吕雉的女儿被称为鲁元公主。“鲁元”二字做何解,未有定论。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秩律》有“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主家丞秩各三百石”的记载,整理小组认为是“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挛鞮公主)。有认为她们分别是李姓、申徒姓、荣姓、傅姓,挛鞮的刘邦或汉惠帝刘盈姬妾所生的女儿。这是以“从母姓”的方式,对公主进行区分。但此时,如何册封公主,仍不可知。公主的食邑又称汤沐邑。鲁元公主的食邑有数城,她的异母长兄齐王刘肥的封地则有七十余城,两者相距甚远。

到了汉文帝时,史书对皇女有更多的记载,亦可知此后对公主的册封已较为规范。从汉文帝嫡长女刘嫖起,公主的封号通常是“某某公主”,“某某”即“某某县”,可能是她们食邑所在的县,这体现了正式的册封程序。以刘嫖为例,她的封号是馆陶公主,馆陶即馆陶县。汉文帝时,刘嫖为公主。在其兄汉景帝登基后,则为长公主。到了她的侄子汉武帝时,又晋大长公主。但由于史料缺乏,仅知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或大长公主,是否形成定制则不得而知。同时,由于公主非世袭的爵位,因此会有相同封号的公主。如两位不同时代的馆陶公主——刘嫖和刘施。有时,她们的封号也会与列侯重复,如阳信公主和阳信侯刘中意。

王莽建新朝后,改公主为室主,并封嫡长女孝平皇后为黄皇室主,但王莽另两女王晔、王捷,则依序被封为睦脩任、睦逮任。[8]

东汉以后,翁主一号不复见。东汉皇女以县名为封号,称县公主,仪服同列侯,诸王之女以乡、亭之名为封号,称乡公主或亭公主。[9][10]此外,和西汉相同,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仪服相当于各刘姓藩王。[11]

三国

三国时期,由于《三国志》仅有人物纪传而无志书、体制等记载,史料缺损严重,未能确定各国体制。

曹魏大致沿用东汉仪制,如有平原懿公主、德阳乡主、长**主、升迁亭公主等等。东吴公主则冠以夫姓称呼,如吴大帝孙权的长女孙鲁班、三女孙鲁育分别冠以夫姓全姓和朱姓,分别称为“全公主”和“朱公主”,没有汤沐邑。蜀汉则无相关记载。

三国的皇女或皇姊妹未必全部皆封公主,如魏文帝曹丕三位曾为汉献帝刘协后妃的妹妹曹宪、曹节、曹华,在曹丕称帝、刘协降为山阳公后,只封为山阳公夫人。孙权两位姐姐以及妹妹孙夫人皆没有被封为公主的纪录。

晋朝

帝女仍称公主,但改以郡名为封号,称郡公主;诸王之女封县公主。[12]

南北朝

多有宗女封为皇女者,如北魏和南陈就曾封宗女为公主,以郡名或县名为封号。

隋朝

帝姑母成大长公主,帝姐妹为长公主,帝女为郡公主如乐平公主兰陵公主是以郡名为封号,亲王女封县公主如丰宁公主 大宁公主 永丰公主用县名为封号。[13]

唐朝

帝姑母为大长公主、帝姊妹为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皇太子之女封郡主,亲王女封县主。[14][7]

宋朝

帝姑祖母为两国大长公主、帝姑母为大长公主、帝姐妹为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皆以美名二字为封号,婚后改以国名为封号。[15]

北宋宋徽宗于政和三年(1113年),应大臣蔡京之奏,仿周朝制度改公主号为帝姬,同时将封号从国名改为喻意吉祥的嘉名,如柔福帝姬,并改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北宋亡后,帝姬、宗姬、族姬等号遂废。[16]

元朝

蒙朝时期亦随汉制,皇女、诸王之女皆称公主。

明朝

明朝皇帝姑母为大长公主,皇帝姐妹为长公主,皇帝之女为公主,其夫婿为驸马都尉;亲王之女为郡主,郡王之女为县主,郡王孙女为郡君,曾孙女为县君,玄孙女为乡君,其夫婿皆为仪宾。[17]

清朝

后金时期,朝仪粗备,皇女与宗女皆称为格格。自清太宗一朝开始,改皇女为公主。清朝初期仍有部分生母地位较低的皇女被封为县君、乡君,甚至有皇女直到死去未曾得任何封号,是制度不严谨的结果。

外国公主制度

高丽

高丽。高丽王朝时期,高丽王之女被封为公主、宫主、宅主、翁主、殿主,如乐浪公主、积庆宫主、遂安宅主、长宁翁主、天寿殿主等等,但诸号间的等级差异或受封资格不明。

朝鲜

朝鲜王朝时期,国王嫡女封为公主、庶女封为翁主。王世子嫡女封郡主、庶女为县主。宗室嫡女封郡君,庶女封县君。

日本

日本天皇的女儿、孙女称“内亲王”,三代以下称“女王”。因为有些翻译错误,将日本一般高官的女儿都写做的“xx姬”翻译成公主,应该翻译成小姐、千金。

欧洲

欧洲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之女儿、姊妹、姑母和其他直系王室成员之女的称号princess翻译为公主,有时候会依照与君主的亲疏翻译成公主和郡主。此外,一些非君主直系亲属而被封为Princess的女性有时也会翻译为公主,如茜茜公主、戴安娜公主(戴安娜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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