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郑号锡挑了个好日子,今天的天气比之平时要温和的许多,大早上我还未出门,便听见有乌鸦在楼顶叫唤,似乎是在嘲笑我这个前女友。
金来穹今日非要穿正装,我拗不过他,只能打电话让朴智旻从路上为他买套西服。
他今天醒的很早,天不亮就让我抱他起来,推到镜子旁,不停地练习微笑,握手。

你好,我是玧智的未婚夫,恭喜恭喜……
直到将这句话练的顺畅,握手姿势也自然得体,他才作罢。
我知道,他是怕去了以后给我丢人,心里不禁暖流涌动,奖了他一个绵长的深吻。
不得不说,他穿西服的样子还真是好看,即便是坐在轮椅上,依旧帅气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见我眼都看直了,朴智旻抬手在我脸前晃了晃:

行了,回来再看吧,送你们过去我得赶回局里,金色柏林的案子简直让人焦头烂额。
有他在,自然不用我去抱金来穹,便将轮椅收起来,扛着跟着下去。
在路上他还有些不放心,再次跟我确定:

告诉我实话,你去了不是为了找麻烦对吗?
说过了,不找麻烦。

我都有了金来穹了,还找什么麻烦?

大不了我看不顺眼就早点离开好了。


这可是你说的,别闹得人家婚礼都进行不下去,到时候丢脸的可是你。
我有些不耐烦地摆摆手:
知道了,安心开你的车吧,我推着轮椅能找什么麻烦?

可是,我没打算找麻烦,麻烦似乎不打算放过我。
我推着金来穹前来,只是远远的看着,没有走近,郑号锡与顾湘湘相携进场,那么的甜蜜温馨,却刺痛了我的眼睛。
那是为我们的婚礼而选购的婚纱西服,因着郑号锡的昏迷而搁置在了衣橱里,现在却穿在了他与别的女人身上。
而在教堂里举行婚礼,也是我们曾经说好的,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一点他记得,却偏偏记不得我了?

别看……
好。

我转到金来穹的身前,蹲下仰望着他:
我不看他,我看你。

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你一定比他还帅气。

他这才咧嘴笑起来:

那你……爱我吗?
大概是爱吧。
若是不爱,看着他的时候又怎会有那难以抑制的心动?
当然爱啊。

我现在都有些后悔,没有早些爱上你呢。

如果当初在学校就答应你,说不定我们早结婚了。


这也不晚。
是啊,也不晚。
只有经历过伤害,才会更懂得去珍惜。
才会知道拥有这么个为了自己奋不顾身的男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我们结婚……也来教堂……
好啊,不过不是陵都市的教堂。

回去后我们得好好商量商量,要去哪个城市。

最好是空气清新,利于你恢复。

我凑近他的耳朵,小声的低语,直将他逗得咯咯直笑:
我可不想一直在上面,累都要累死了。

所以,你得赶紧好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