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没有……

我不是喜欢他。

我只是觉得挺对不起他。

我越说声音越小,已经有些心虚。
所幸,他也没有拆穿我,只是叹了口气:

医生说还好你用胳膊撑了一下,要是直接摔到脑袋,摔死都有可能。

以后可不许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知道了。

这里是距离精神病院最近的医院,规模很小,环境也不是很好,等吊瓶打完了,我便想要回去。
朴智旻拗不过我,只能办理了手续,将我扶上了车。
一路上他将我夸了好几次,以为我急着回去是为了案子,却不知我是存了一丝侥幸,希望金来穹能够看在我受伤的份上,心软原谅我。
可,我的想法永远都是这么单纯,精神病院可不是别的地方,这里没人在背后嚼舌根。
所以,即便我都伤成这样了,金来穹那边也不可能得知消息。
我成了伤员,自是不用再继续看电脑,躺在床上便开始思考此案的规律。
几年前的那个案子,凶手是一个漫画家,他的作案是根据他偶像的一部侦探推理漫画的杀人顺序来的。

偶像每更新一件案子,两天后便是他作案时间。

作案地点选择上,也与漫画中的场景有相似。

不过,杀人手法则差距甚远,毕竟漫画是虚构的,现实中要想模仿,是很困难的。

听见我在说案子,三人都抬头看过来。

那么,这次的案子,你能看得出什么规律吗?
我摇摇头:
如果真是模仿作案的话,应该规律大致雷同。

要只是巧合的话,那就两说了。

不过,我对漫画也没研究,就算看到现场,也不会知道是哪本漫画里面出现过的。


这好说。

我去将失踪地点环境拍照,找一个漫画家画下来,放在帖子里,看看有没有人能眼熟。
好,你快去。

他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至少比我们守着电脑干瞪眼要好的多。

别只查漫画,模仿的话,也不一定会局限在漫画里。
崔连准应声去了,我便转向田柾国:
再就是,模仿作案的凶手,一般会很熟悉被模仿者,亲朋好友,和他的粉丝,照着这个方向查下。


好,我这就去。
一旁的朴智旻听到这里,突然笑了起来:

行啊,妮子,摔这一下没白摔,脑子摔聪明了。
少废话,看你的电脑。

我这胳膊疼得一阵阵直抽,若不是要用案子来转移注意力,才懒得去想这么多。
他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见我扶着床咬着牙准备起身,他忙将电脑推到一旁:

你干嘛去?
上厕所。


用不用我帮你?
不用。

我抬起那只没受伤的胳膊示意他搀一下:
你把我扶起来就行,上厕所可不敢劳烦你,省的再冤枉我玷'污了你的清白。


哪能啊。
他嘿嘿讪笑起来:

我闭上眼不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