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个仇人,叫做英雄。叫了整整三年。我很难过,但不后悔。在遇见他之前,我竟从来不知道,原来真的有一种叫做一见钟情的情绪,是真的一眼就沦陷。
我只是懊恼,没本事让他喜欢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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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我赵锦欢居然也有吃牢饭的一天。
想我堂堂平遥王金枝玉叶长大的独女,过了十七年娇生惯养的米虫日子,现在一时沦为阶下囚,果然不适应。
还不是我爹,谋反不成功……不不不,应该说是连准都没准备好,具体计谋也还在商议中,然后就被揭发了。
而且揭发我们的人还是被我叫了整整三年“英雄”的救命恩人。
你说可笑不可笑,讽刺不讽刺?
英雄?我呸。
狗熊才是。
牢房的木门突然开出一条缝,发出“嘎吱”的声音,阴暗的光照进来,在地上投射出一个挺拔的身影。
“哟,我的大英雄来了啊。”我丢下手中的稻草,看向他,阴阳怪气的说道。
其实我很想站起来跟他说话,因为我觉得那样会比较有气势。
只是大概我现在做不到,我现在有点,不对,是非常饿。
不是狱卒没来给我送饭,也不是我高风亮节宁死不吃。是我吃了一点,但是我那娇贵的胃可能是嫌弃,又给吐出来了。
“顾满城,不,应该叫你顾宣。”见他不搭理我,我又开口,“委屈堂堂顾三公子给我一个阶下囚当了三年的下人了。”
“不委屈,能伺候郡主是臣的福分。臣该谢郡主。”顾满城的神色与我从前见到的很是不一样。从前的他,也冷淡,只是我可以很轻易的找到藏在眼底的温柔;而现在,是真的只看得见冷漠了。
我企图可以从他淬了冰似的眼里看出点别的情绪,即使我不要欢喜和愧疚,但哪怕是厌恶与不屑我都可以接受。
没有,可是没有。
可是我没有看出别的任何。
我感觉他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真是没意思。我失了兴致,哼笑一声:“你是该好好谢谢我,毕竟现在你相府水涨船高,巴结的人都要踏破门槛了吧。”
“你顾三公子缉拿谋逆之贼归案,更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呢。”
顾满城神色丝毫未变,似乎是不想与我多做纠缠:“平遥王意图谋反,其罪当诛,我不过例行公事。念你我之前颇有渊源,我给你送顿丰盛的断头饭。”
“渊源?”我嘴里反复着这两字,玩味道,“什么渊源,私定终身的渊源?”
我觉得如果不是现在实在没力气动了,我大概会站起来。做些更大胆的举动。
顾满城不再答话,把食盒提到我面前。
“我不吃这个。”我指着食盒拒绝,舔了舔因缺水而干涩的唇角,又把手指向顾满城的唇,“我要那个。”
顾满城神色晦明不清的看着我,我朝他笑的大方:“怎么样,我一条命换你一个吻,可划算?”
“美人唇下死,做鬼也风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