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在此代替无能的警方,想各位表示歉意。


警方?什么意思?
毕竟当初没注意到道服上有弹孔的,是警方,因此我当时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弹孔的报告。

因为不知道弹孔的事情,所以,在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下意识的认为是没有必要提交的证据。
所以,我才会无从得知这张照片的重要性。


唔,原来是这样。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失误的确是在警方,狩魔检察官藏起这张照片也属于无意之举。

(不可能!狩魔检察官肯定早就知道弹孔以及照片的事!)
但是,问题是,他们无法证明。
审判长,你不用担心,该下达的惩处,我都会好好算在那位刑警的头上。

(感觉糸锯警官惨了......)

照以往这种情况的话,接下来应该会是......
下一次薪资考核的时候,就有好戏看了。


最近好戏太多了的说......

(可怜的糸锯警官......)
真不愧是狩魔豪之女,这三个人的作风简直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

总之,有很大的矛盾,在我们逮捕被告的时候,她的道服上面是有弹孔的,可是,案发后立刻拍下的现场照片上却没有弹孔!
究竟那一边才是正确的呢?是被告完全无罪,还是,这期间有发生了什么事导致道服上面留下了弹孔呢?

现在,审判长非常的犹豫,成步堂,这是个好机会,一口气进攻吧。

好、好的。

审判长,这张照片告诉我们一件事!就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被告的袖子上,的确死有弹孔的,然而,照片中的人身上却没有......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当时开枪的人,并非被告!
你说什么!

......

肃静!肃静!肃静!如果各位继续吵闹,本院将终止审理......
随后,审判长,成步堂以及夏实小姐身上各自挨了一鞭。

怎么我也要挨揍!
辩护人的主张已经乱七八糟了!


到底哪里乱七八糟的了!你倒是说清楚!
喂,证人!

随后,夏实小姐又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鞭。

怎么又是我......到、到底要干嘛啊!
你刚刚说过吧!在你们冲进现场的时候,现场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我、我是说过......
这个又怎么了?又有什么问题了吗?
你要是敢骗我,就等着吃鞭子!


大、大姐,你有点恐怖......
动不动就要来鞭子的。
笨蛋。

叫什么大姐,她刚刚看了一下关于狩魔冥的资料,十四岁在美国出道,至今没有败诉的记录,今年,和真宵一样,十八岁。
十八岁,可是比夏实小姐要小,她竟然叫人家大姐......果不其然,夏实又挨了一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