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令亲启
112°E,26°N的夜空,看不到故乡的漫天星辰。
想来上一本书,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比如名字,是我曾经一个略显幼稚的关于未来房子的平面设计图。
至今也没有实现,也许不会实现了吧。这个社会,没有钱始终是寸步难行的。
大概率情况下我们都不可能遇到西虹市首富那样的大善人,他愿意为你的梦想买单,只要够积极向上。
就像有些人很好奇,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小说,我说因为我也想像很多白金作家一样暴富啊。
其实还有下半句没说,因为在小说里,有我永远都遇不到的青春,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用手中的笔,为自己留住失落的梦境。
只要我愿意,一切美好都将奔我而来。
可是现实呢,是吃不完的豆浆油条,是躲不开的公车喧嚣,是改了无数遍的通稿,是面对客户的职业假笑……
这些都是我以后的生活吧。
我是非常不想把职业和兴趣混为一谈的,梦想高贵,可是工作乏味,我将来应该会堆砌无数个乏味的日子,去买一张带有运气成分的船票吧。
像画家Jack一样,赌赢了,遇见Rose;赌输了,一无所有。
即使这样的代价是惨烈的,因为,需要用生命作底色。
可现在的和平,就是生命换来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饥饿、贫穷、寒冷侵蚀着那支本就不太强大的部队,里头很多人都没有成年,比我还要小上许多。
可是,就是那么柔弱、稚嫩的肩膀和身躯,一次又一次穿过枪林弹雨,打下今日的太平盛世。
所以我不觉得,为梦想去牺牲一些东西,是愚蠢的。只能说,各有前程吧。
懂我的人,高处见。
山顶只有晨曦、清风和明月,让吵闹和质疑都留在半山腰上吧。
为什么是“夜色温柔”呢?因为白天头顶烈日,世界看得都太清楚了,小贩吆喝的水果的成色、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帅哥。
唯有夜晚,眼睛会迷离一些,心会疲惫一些,可能只有到了这时,最真实的自己才会展现出来吧。
也许那个形象并不完美,并不招所有人喜欢,可是我爱这样的我。
我觉得,一个完美的人是可怕的。首先,完美的人肯定很优秀,有清晰的规划,有极强的自律,同是也有很深的城府,你会看不清那个人本来的面目。
这就好比《延禧攻略》中富察皇后身边的两个婢女,明玉和尔晴,刚开始大家都不喜欢明玉,因为她的情绪流露太明显了,爱就是爱,恨就是恨,摆在桌面上。
反而是尔晴,温婉、贤淑、大方,总能左右逢源,颇得皇后喜欢。可实则非常心机,察言观色,为了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
后来尔晴如愿了,她嫁给了富察傅恒,成了皇后的弟媳。可是她快乐吗,也许有吧,可是快乐之后呢,终是抢了别人的东西,鸠占鹊巢的。
所以,我喜欢夜色,喜欢在大学校园操场上漫步、徜徉,看九州的月亮如霜。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夜色真好,风也温柔。如果可以,愿屏幕前的你也懂这句话的含义。
亲爱的别百度了,你脑子里所想的意思,便是这句话的意思。
因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又能说谁对,谁不对呢?文这个东西,本就不需要逻辑和理智。
城市亮了,星星便暗了。
好想未来真的有“夜色温柔”啊,坐在玻璃屋顶看星星,就好像和诗词里所有风花雪月的浪漫都有了联系。
若是有个男孩子陪我一起,便更好了。没有也无碍,我可以养一只乖巧的温顺的猫,最好它很黏人,它在我怀里撒娇。
它的眸子里映着漫天星辰。
我真的很喜欢黏人又乖巧的小动物,这大概是因为从小没有哥哥姐姐,然后后来是看着淼淼长大的,小孩子很招人喜欢的,就是太吵了。
阿令你大概也带过弟弟妹妹吧,他们经常半夜起来哭着闹着,就是要抱,在怀里才能安睡,弄得大人一个头比两个大。
半宿都没法睡,这一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它可以任性,贪吃,可以有很多缺点,别人家有的,我不许它没有。我会把它收拾得很干净,它也有自己的温暖的小窝。
但是我不想要不乖的小猫咪,听到了吗,我未来的小猫?
不过因为职业,我可能经常不在家。要是以后换到一个稳定的工作,再养吧。
“从一而终,师父说过的。”
七夕要倒计时了,我甚至都懒得打开某宝和某多,因为推送全是情人节送礼。
我能不能送礼,你那没有信息记录吗,真是,就没点b数?
我拎着那块洗得快要成墙壁色的淡粉毛巾,去浴室充了个凉。这大半年我都是冷水洗澡的,啊我是不是飘了。
毛巾上是消毒水味,我也不知道为何沾染了这种气息,大概是每个人体味都不同吧。
嗯像极了诊所快要下班时开窗通风后,室内淡淡的混合药水的味道。
我竟有些迷恋。
呼——好晚了,晚上十点三十二分,这座城市里,还有多少正在为了生活奔波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