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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1章 唐人街探案 31

综影视:修修修修罗场啊

第三十一章

  陆国富还在接受调查,不过他账户里的钱却早已被粉团子转了几百道手,打给了不同的账户,就算是FBI亲自去调查,也只会发现是陆国富本人操作的这一切。

  因为陆国富的案子还没有完结,所以作为证人之一的宋倩还不能离开美国,至少还需要呆半年左右,在征求了她本人的意愿以后,中国领事馆安排她住进了使馆,时刻保护着她。

  ——毕竟不是所有美国人都觉得她是受害者,一些比较偏激的帮派分子就觉得她是杀人凶手。

  不过那毕竟是少数。

  或许是患有情感缺失症,加上小时候的经历,思诺对一切事物都抱着疏离的态度,会不自觉地带上伪装的面具,可对于宋倩,她反倒是多了几分耐心,这叫南歌有些好奇。

  之前在华盛顿区租好的房子因为枪击案变成了凶杀现场,所以南歌只能选择在唐人街买了一套小型公寓,虽然不大,但足够她跟思诺两个人住,反正以后上大学可以申请宿舍。

  好像每个国家的唐人街都差不多,区别只是在这里生活的华人口音不同。

  南歌的东方人面孔在唐人街显然多了几分优待,买菜的时候老板都会一边用粤语讲“恭喜发财”,一边给她多称一点。

  “谢谢老板!祝老板生意兴隆啦!”

  南歌笑眯眯地指着氧气池里的鱼:“我要这一条!鱼头拿回家煲汤正好!”

  晒得黝黑的老板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卷,乐呵呵道:“哇,妹妹崽,看不出来你年纪轻轻好会煮菜!这条鲫鱼这么大,买块豆腐回家炖汤喝,保管你眉毛都鲜掉啦!”

  南歌还没说什么,一边忽然窜出来一个矮小的黑色身影,接着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就响了起来:1

  “嘿嘿嘿嘿嘿!!兰利!是你!!”

  南歌转头,看到头上绑着发带,脖子上挂满了大金链子的卷发黑瘦男人,不是半年前在泰国见到的唐仁是谁?!

  “小唐?!你怎么在这里?!”

  南歌确实有点惊喜了,自秦风回国后,她就失去了唐仁的消息,不过听说他跟那家旅馆的老板娘阿香打算结婚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又来了美国。

  “啊呀!你不说我都忘了啦!我跟阿香要结婚啦,就在下个月啦?!到时候一定要来啊!”

  唐仁顺手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柬,上面满是喜气洋洋,烫金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名字:

  “新郎:唐仁。”

  “新娘:杨阿香。”

  原来唐仁在泰国凭借着“曼谷黄金劫案”搭上了曼谷唐人街教父闫先生,发了一笔财,唐仁更是收了个徒弟,简直是职场情场都得意,故此阿香提出要来美国发展的时候,唐仁也是相当膨胀,一口答应了。

  “我们酒宴就在威斯顿酒店办啦!请帖我都发出去啦!到系侯摆个五十几桌,把阿香的亲戚朋友都请来,大家好好HAPPY一下啦!”

  唐仁脸上的笑都要咧到耳朵根了,南歌沉默一下:“小唐,能问下酒店是谁定的吗?”

  唐仁脸上全是得意:“系阿香啦!她说这个酒店名字气派,就选这里啦!”

  南歌拍了拍唐仁的肩膀:“小唐,你不看新闻吧?”

  唐仁一脸嫌弃:“切!美国就这点不好啦!美国人讲话居然没有字幕!怎么搞得啦!我从来不看新闻的啦!”

  南歌叹一口气:“小唐,你俩还是换个地方办酒宴吧,那地方不吉利。威斯顿上个月发生了枪击事件,现在门口游行的人还一大堆呢。”

  这下轮到唐仁傻眼了。

  “砰砰砰——”

  卖鱼的老板深深吐出一口烟圈,神情十分忧郁:“妹妹崽,这条鱼你还要不要哦——”

  绿色捞网里面的大鲤鱼,不甘心地拍了拍尾巴。

  ......

  ......

  跟唐仁告别以后,南歌回到公寓里,却发现楼下多了一辆车,而公寓门口更是多了一位身穿黑色小西装的女警察。

  女警大约三十左右,看上去似乎是混血,高鼻梁,眼窝深邃,斜斜靠在墙壁边,两条大长腿撑在地上,有种成熟女人的独特魅力。

  她在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在观察她。

  身材纤细,黑色的长发只用一根简单的黑皮筋扎在脑后,一身米白的风衣,踩着牛皮小靴子,脸上还带着些少女的娇憨,最特别的那一双眼睛,望着你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内心平静的感觉。

  “你,好?”

  似乎是看到了南歌手里提着的菜,女警站直了身子,用着有些口音的普通话跟南歌问好:“我是陈英,负责保护宋倩女士的,你是这间公寓的,猪人吗?”

  要不是知道你这是口音,我都怀疑你在骂我。

  南歌抽了抽嘴角,跟她握了握手:“你好,我是Langley(兰利),怎么不进去坐坐?”

  干练的女警官摇了摇头:“宋倩女士不是烦人,她需要自己的,银丝......”

  好家伙,一句话俩音错了,听得南歌直磨牙花子,也不纠结这些,眨了眨眼道:“那作为朋友,陈小姐可以帮我拎一下这些菜吗?它们实在是太重了。”

  陈英顿了一下,十分豪爽地接过了南歌手里的大西瓜,入手还颠了一下,有些惊讶:

  这么重的东西,这个女孩子是怎么一个人这么轻松提回来的?

  ......

  ......

  买了这么多菜,当然是要在公寓里开火了,在外面的酒店里吃了快半个月的外卖和不地道的中餐,南歌觉得自己的舌头都要退化了,正好赶上小公寓的灶台安装完毕,她就赶紧去买了菜。

  也许是因为“雏鸟情节”,又或许是因为宋倩对男性产生了心理上的排斥,眼下她近乎是有些病态的喜欢跟着南歌,只要南歌有时间,她就会从使馆里面溜出来找南歌,似乎只有在她身边才会有安全感。

  这个倒是不难理解,加上宋倩眼下情况确实不太好,思诺对她也没有太大的抵触心理,南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炖一锅汤她跟思诺两个人也喝不完。

  打开公寓门,南歌看到思诺跟宋倩正坐在沙发上,对着什么低着头祷告,好奇地探了探头。

  “阻挡悲剧蔓延,低头亲吻您的左手换取被宽恕的承诺,黑色的知更鸟在森林里哭泣......”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万能的兰利......”7

段评

作者大大写的唐人街探案真的特别好看,后面番外篇也很好看

  ???!!!

  她们在干啥?!

  面前摆的别以为她看不出来是自己的等身娃娃像啊啊啊啊!!

  这么一副传销洗脑现场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再搞下去就要被屏蔽了啊啊啊啊啊!!!

  这是什么羞耻的现场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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