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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她的故事

一个普通女孩的自我养成

纵横二次元多年,事实证明,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腐女。观览从一次元到三次元的种种耽美cp。

 

究其缘由,大概是在当年初中的时候,《偷星九月天》可谓火爆一时,我和当年同处于青涩纯情时代的闺蜜,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到底是九琉cp还是九十cp争执不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为此拿出一本本漫画仔细钻研。

 

后来因为某个契机,没错,就是黑白皇戒指出来之时,当我看到封面逐渐往不可控的方向狂奔而去,当我看到琉星和十月越来越gay之时,当我在贴吧上逐渐痴迷于十琉的各类同人文之时。

 

从此我毅然而然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越走越远。

 

哦吼,完蛋!

 

不过嘛,总归还是年少无知,对于百合这种完全没有了解,甚至一开始不知道有此类性别取向的存在。

 

如今想想,总是无奈叹气,明明耽美小说蒸蒸日上,业内无数大佬的作品,总是能具象化那个世界的存在,也让同性这个群体被大众所熟知。

 

而《撒野》的猫丞丞与兔飞飞,《杀破狼》的顾昀大美人与小长庚,《海洛因》中的顾海与白洛因,等等。市场之大,与之涉及的歌曲、同人文、广播剧、动漫,乃至电视剧,数不胜数。

 

可是,与之相反,关于百合的文章,却难以火爆、难以搜寻。

 

想来也不奇怪,耽美之间灵魂与肉体之间的碰撞更具有荷尔蒙的快感,而百合通常更加讲究女生之间的细腻情感,涉及到另一方面的少之又少。所以即使在小说或是动漫中有所提及,要不是以橘里橘气一带而过,或是作为番外而出现。

 

第一次对此有所涉及,则是在《1930来的先生》中,原是为了金爷爷与白杨小可爱而去的,没想到偶然在番外见识到了三桥牌大姐头郑美容与风韵犹存美艳大明星秦浓这对别具一格的相陪相伴。

 

当然,酒后小妖精秦浓终究敌不过大姐头,被收拾得服服帖帖。

 

不过,因为故事的开始是在小说中的结束,倒也没有太多的惊心动魄与跌宕起伏,总归是平淡相守,却温暖的让人泪目,没有其他人,她们两就组成了一个家。

 

当然,如正常人一般,没有什么不同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废话是不是很多,以上皆是我的心路历程,也正因此这些东西,我在思想上过于开放。

 

圈内有句话,一个腐的很大几率上也有弯的成分存在,只不过有一些人很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那个让自己变弯的人。

 

很不巧,她出现了。

 

我们两是高二认识的,实不相瞒,我这人脸盲极其严重,那段时期人又处于自闭内敛的阶段,所以在高二的几乎整个上学期,我完全不知道班里还有这个女生的存在。

 

咳咳,现在每次一提及,她都要把我狠揍一番,唉~真开心。

 

第一次相识的契机,是因为舍友,学生时代嘛,总是喜欢成群结队,恰巧在相邀的几个人里,她也在。缘分呐,果真妙不可言。

 

咳,颜控本人在此,独偏爱干净之人。漫长十几载,能让我觉得干净的人,除了L先生,就是她了。

 

我爱叫她“白甘”,人如其名,白白净净,脸蛋嫩如凝脂,眼睛圆溜溜的,稍微带点棕褐色,鼻子挺翘的弧度也是恰如其分,好像一只兔子,白白嫩嫩的,身娇体软。

 

认识这几年,每次的见面,大脑总是跟不上身体的速度,自个就靠过去了,所以不要和我说什么同极相斥的狗屁理论,我喜欢她,就没法控制,爱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她人缘好,身边自然是不缺朋友的。所以初识的时候我的每次靠近总是不顺利。

 

我也讨厌对人上下其手,可唯独对她,没有办法控制。可就是这么恰巧,她不太习惯别人的触碰。

 

唉,每次听到别人这个词总是那么不爽。还好,现在也不可能是别人了。

 

不然......不然我就捏她的脸!

 

咳,又偏话题了。正因为如此,一开始她的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每次我都被灰头土脸的轰回来。

 

当然,也不是没有怨气过,憋屈的我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对别人温柔可爱的模样,直恨得牙痒痒。

 

不过因为我对于感情这方面一向心大到不行,又对同性之间的感情毫无经验。

 

当初年少无知的我一直认为情不自禁的心动与靠近只是因为......我想交朋友了?!

 

嗯,我只想抽当初脑残的自己一巴掌。

 

于是,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在遭受无数次挫折与胖揍之后,终于......成功让她无计可施了,面对我的搂搂抱抱举高高、每日必备的摸小手手,从咬牙切齿到逐渐麻木的状态。

 

果真优秀如我呢!欧耶!

 

说实话呢,我性格温和,懒得计较各种小事,所以对于同班同学之时,笑脸迎人是常事,且得益于我的亲近之人都是班级里的大佬与纪律委员,所以即使在班级中的各处矛盾濒临爆发之际,不处于任何小团体的我依然能够如鱼得水。

 

纵然如此,我对待她可谓是特殊到极点。

 

连班级里的同学,都能感受到我对于她所产生的情绪波动,能看到每次见到她之时我眼睛所亮起的光芒。

 

日常的我确实是在笑着的,也不假,不过扪心自问,看到她时,和她说话时,能碰碰她的时候,我的嘴角总是忍不住往上翘,眼睛恨不得眯成一条缝,不舍得挪开半分。

 

休闲时光,即使隔着同桌,也忍不住掰开他的头,能与她笑眯眯的对视,高三一日的疲累就仿佛烟消云散一般。

 

咳,因为此类事情发生过多,我的同桌每每都恨不得抽我一顿,估摸是他的直男雷达产生感应了吧。

 

我果然是喜欢我家白甘的。

 

我喜欢帮她拍照,看到她的时候,我手也不抖了,腰也不酸了,可谓是张张精品。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我家白甘好看啦。细细数来,我的手机相册里已存着她的照片上千张。

 

事先声明,我觉得不是变态,人家控制不住嘛。

 

日积月累,我也靠着我的拍照技术获取了无数次邀约她的机会,懒惰如我,也会因为能帮她拍照,甘愿起个大早赶高铁就为了能接上她的机。

 

当然,最终还是为了能与她耍上个几天。

 

我甚是满足啊。试问,在毕业之后,能每天坚持不懈的与她聊天,一聊就停不下来,毫不疲倦、毫不厌倦。

 

一想起能与她一起约会,就开心的合不拢嘴,一整天心情好好。

 

我怎么这么喜欢她呢?

 

大学后,某次契机我开窍了。其实知道自己喜欢女生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在脑中过滤一遍我与她一起经历的种种,及我的种种反常行为之后,我就坦然的接受了。

 

我也并没有因此有所避讳,我喜欢她就是喜欢她,没什么可躲躲藏藏的。

 

我脱单的闺蜜们在解决完自个的单身问题之后,总是操着老妈子的心对我苦口婆心。

 

“你看看你,这都单身多少年了,啥时候找个男朋友好照顾你啊!”

 

“可是我有喜欢的人啊。”

 

“谁?!哪位臭男人?!”

 

“才不是那群油腻的臭男生呢,侬~她,很可爱吧。”

 

......

 

“你认真的?”

 

“你觉得我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耍你们?”

 

D小姐也是见过世面之人,在深吸几口气,就接受了多年来和她一起馋帅哥的亲闺蜜被掰弯之后。

 

“要我们帮你追她吗?”

 

“不用啦,我心里有数的。”

 

是啊,我心里太有数了。喜欢归喜欢,我却不能自私的拉她下水。

 

没错,故事就到此为止了。不能再继续了呢......

 

如果她是弯的,她的家庭却没有办法承受,伤害的是她;如果她是直的,这件事本身就会引起她的困扰,我们两的相处也就不复存在了。

 

所以......只要是朋友就好了。反正我一向很享受单恋嘛。

 

这也是我的自私吧,我只是想能与她再多相处一会,能多一会也是好的啊,

 

她那么好,一定会有那个对的少年出现的,能和她做异性情侣该做的事情。

 

当然,如果那个是渣男,他就死定了!

 

她以后必是要安心回来,找个稳定的工作,与喜欢的人结婚生子的,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将她的人生带上不归路。

 

毕竟,这就是现实,这个社会不承认,如果她与家人闹掰了,我连帮她签手术单的资格都没有。什么都没办法给她的我,凭什么为此坦白?

 

所以,能与她聊天,看着她笑,偶尔的邀约,帮她拍照,不经意之间的肢体接触,然后继续默默的喜欢着她,就很满足啦。

 

这场无疾而终的单恋上苍注定没有办法实现,也许正因为如此,在那么多小说之中我们才会格外偏爱happyending吧,即使跨越万水千山,我也要和你在一起。恰如蓝湛对于魏婴的“问灵十三载,少年终归来”,总是让人温柔得触及心底。

 

何为耽美?

 

一种耽于世俗的美。

 

何为百合?

 

一种被百般阻挠的天作之合。

 

白甘,你不必喜欢我,只要我知道我喜欢你便好。

 

这就是我与她的故事,也许终其一生都无下文,不过,现实不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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