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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 玫瑰纹身 一

剧痛的止痛剂

周六上午,亚历克斯起床时,李慧已经离开了。

草草地洗漱完,套上衣服,少年卡着约定的时间,赶到了彼得常去的快餐店。好友已经在靠窗的座位等他了。

“嘿,老兄,这儿!”彼得一直盯着门口,亚历克斯左脚刚迈进快餐店,他就站了起来,用力地挥舞着胳膊,生怕亚历克斯没能注意到他。

“今天都干吗?”少年一屁股坐在棕色人造革座椅上,抓了一根薯条,叼在嘴里。

“我有个好主意,兄弟,你先等等,我太激动了,我有个特别的主意,你肯定想不到。”彼得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了备忘录。

“你知道我脑子不大行。11月13号,给老妈送货,不是,啊,这一条!我打算去搞个纹身。”

亚历克斯皱了皱眉头,白了彼得一眼,嘬了一大口可乐。

“整那玩意儿干嘛?你也要混帮派了?”

“不是,不是,我马子怀孕了。”

“你马子叫啥?”亚历克斯戏谑地问道。

彼得一下子愣住了,他呆滞了片刻,努力地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他尴尬地笑了两声,刚刚还在兴奋地舞蹈的眉毛却耷拉了下来。

“伙计,别这样,别拿我开玩笑了,你知道我是认真的。”

“所以为了让苏菲高兴,你要去搞个纹身?”

彼得坐直了身子,两手交叉撑在油腻腻的桌子上。“不是,不全是!我就是太高兴了,兄弟!我要做爸爸了,一个孩子,亚历克斯,你能想象吗?一个小号的彼得!”

“你带她去医院做过检查了?男孩还是女孩?”

“我不知道,干,我希望是个女孩儿,苏菲想要个男孩,我不管,要是个女孩,我就把她当公主那么宠。”

提到那个还在肚子里,连眼珠子都没发育出来的孩子,彼得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我要给她起名叫麦当娜!但苏菲那个蠢货说我取得这个名字,蠢得不像话。我问过我妈,我妈说,麦当娜也没什么不好的,她能唱能跳,她的孙女说不定以后就是个巨星。但苏菲不乐意,我说可以换嘛,毕竟她是孩子的母亲,我也不想让她觉得不高兴。”

“我就说,要不叫海伦怎么样,我妈的歌厅里有个海伦,那姑娘漂亮的不像话,简直不像个真人,当然我的孩子一定比她好看多了。”

亚历克斯倚着座椅靠背,挥了挥手,打断了彼得的絮语。

“这跟纹身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看了场电影,记不住名字了,这无所谓。电影里那个男人,跟我一样,脑子不太好用。你一直知道的,我总是会忘记很多东西,用力记也记不住,偶尔记住了也会很快忘得一干二净。”

彼得的母亲原本是个脱衣舞娘,生他之前,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所以彼得生下来,就傻乎乎的。他总是比其他孩子慢一些,反应慢,说话也慢,很多简单的东西,他都需要很久才能学会。在学校里,他也总是受欺负的那一个,直到亚历克斯有一次看不过眼,揍了欺负他的孩子一顿。那一天起,他就像个跟屁虫一样,粘在了亚历克斯的身后。

“电影里说,如果把东西纹在身上,就再也忘不掉了,就算忘了,看见纹身,我就能想起来。”

彼得的脸上挂着挤出来的笑容。

“我妈妈常说,我一辈子都得靠她养活。你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吗?”

亚历克斯没有回答,他咬了一口汉堡,放在了一边。

“我有点儿担心,亚历克斯。”彼得的双手更加用力地交握着,紫色的青筋暴起。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低下了头,额头轻轻磕在了油腻的桌面上,他的声音变得很低很低,脸上木偶一样的笑容在渐渐扭曲,“如果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怎么办?我这样的人,跟个废物似的。”

“如果哪一天,我忘的事情越来越多,把我的女儿都忘记了,我该怎么办?亚历克斯,我不想一辈子都是妈妈的孩子。”

他猛地从桌子上抬起头来,尽管眼圈微微有些发红,彼得的嘴角依旧在用力地上扬。“所以,我要把她的名字纹在我身上,丹妮卡,我昨天查的,晨星的意思,我写在手心里了。”他翻开左手的手掌,亚历克斯看到,他的掌心有个原子笔写的名字,有几个字母的边缘,微微渗着血迹。

“我昨天录了一盘磁带,都是我写给丹妮卡的歌,给之前一个搞音乐的朋友寄了过去,说不定哪一天,我就是个有名的Rapper了,能赚一大笔钱,我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在我女儿身上!”

“哥们,等着瞧吧,我肯定是个好父亲!”似乎是觉得亚历克斯不相信,彼得用力地拍了拍胸脯。

亚历克斯笑了笑,他喝光最后一口碳酸饮料,招呼服务生来结账。彼得抢着要付钱,亚历克斯也并没有阻拦,两人勾肩搭背地走出了小小的快餐店。

按照导航地址,两个少年穿过M区深深浅浅的小巷,来到一家不起眼的店面。一个带着七八个耳钉,穿着鼻环,满脸纹身的怪人坐在店里。踏进店面,怪人一开口,亚历克斯吓了一跳。那人的舌头上都穿着环儿,而且他的舌头从中间剪开,如同蜥蜴的舌头一样分着叉。

“纹身?”怪人盯着彼得,又转头看向亚历克斯。

彼得挺了挺胸膛,却紧紧拽着亚历克斯的胳膊,“我纹!”

怪人突然笑了,一撇脑袋,长长的脏辫甩出一道潇洒的弧线,“跟我来。”

柜台后,居然有向下的台阶,亚历克斯跟在他身后,一步步往地下室走去。

小店的地下面积很大,大约有地上店面的两倍。四处摆着各式各样的工具,五颜六色的电线搅在一起。一张医院常见的手术床摆在屋子的正中央,怪人打开亮得刺眼的手术灯,一边用酒精洗手,一边同彼得聊天。

“你想纹什么,我给你设计还是已经有打算了?”

彼得突然结巴了,“我……,我想纹朵玫瑰,还有,还有一个人的名字。”

“水手那种纹身啊,纹哪儿?”

“胸……,胸口行吗?”

怪人回过头来,笑了,露出一口磨得尖尖的牙齿。

“纹胸口疼啊。”

“我不怕疼!”彼得豪气干云,怪人被他这一嗓子吓了一跳,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男孩儿秒怂。

“要不,换个地方也成。”

“左胳膊吧,胳膊不疼,左手不耽误事,而且一撸袖子就能看见。”怪人洗完手,托着一大托盘的工具,放在了手术床边。他冲彼得努了努嘴,示意他去床上坐好。

“啥名字?”

彼得听话地伸出左手,“就这个。”

“女人还是老妈?”

纹身针扎下去,血了渗出来。怪人拿了一条毛巾擦掉流下来的血水。麻药劲儿不够,彼得疼得抽搐了一下,更多的血流了下来,“我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怪人砸了咂嘴,“年轻可真好,看见我脸上这个名字了吗?”他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找了块酒精棉,吸掉伤口处不断溢出的血。“我最重要的人。跟别的男人跑了,三年了,我还傻乎乎的等着她回来。”

“她为什么跑了?”亚历克斯开口问道。

“我怎么知道,我要是知道女人都在想什么,早不干这活儿了。”

“你不后悔吗?她背叛了你,你还把纹身留在脸上了。”

“后悔管屁用,洗又洗不掉。”

“再说,我也不怪她,即使她离开了我,我依然爱她,那是我自己的感情。感情,最没办法的事啊。她离开我,我还是觉得她可爱的要命。懂吗,小子?”

“就想起她,我都从心里觉得又高兴又难过。高兴那么可爱的人居然爱过我,难过我没能留住可爱的她。”亚历克斯忽然觉得,这个怪人没有看上去那么可怕了。

“你身上的纹身,都是这么来的吗?爱一个人,就纹一个。”

怪人看了少年一眼,开心地笑了。他的笑声奇怪的十分憨厚。

“我怎么可能爱过这么多人啊。我就爱那么一个人,结果还把她搞丢了。不过这每一个纹身,都有一段故事,你要是想听,给钱我就告诉你。”

怪人忙完了,收起托盘。彼得看了看左胳膊上的玫瑰,和玫瑰花蕾中的“丹妮卡”,招呼亚历克斯给他拍张照,他要发给怀孕中的女友。

少年拍完,放下手机,叫住了转身准备离开的怪人。

“我也想纹一个人的名字。”他说。

亚历克斯从贴着胸膛的外套内衬口袋里掏出一张薄薄的硬纸书签,递了过去。

“我最重要的人,可以吗?”

怪人接过书签,他灰色的瞳孔里闪现了一道奇异的光芒。

“你也纹在左臂?”

“胸膛,我不怕痛。”少年很坚定,“书签上那个名字,我要纹得一模一样。”

薄薄的书签,一面用清丽的花体字写了一首并不是十分规范的小诗,另一面是两个娟秀的中文小字:“李慧”,那是他最重要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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