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就像烤炉一样,从地面往脚上袭来一股股热气,我额头的碎发也沁出细细的汗。
我摸了一把汗浸过的手臂,耷拉着脑袋从座位间穿过,找到位子坐下后,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董思成“同学,你的钢笔掉了。”
循着声音转过头去,一个阳光大男孩正看着我。
董思成“你的英语怎么样,笔记借我抄一下吧。”
他话语突然的转变让我愣了一下。
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可以说来到这个班级两个月了,我还没有见过这个男生,怎么就?
他可能看出来我的疑问,轻声开口。
董思成“分班前一天我住院了,这两个月一直在医院,所以这位同学可以借一下英语笔记吗?”
边说着两手并拢交叉,眼睛不住地眨呀眨,活脱脱一只小奶狗。
天生不爱与人打交道的我破天荒的把英语笔记递了出去。
没想到他像得了宝物一般,双手捧了过去。
董思成“谢谢你同学,我叫董思成,认识你很高兴。”
林素“我叫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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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的铃声响起,我刚想背着书包走出教室。
董思成“林素。”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大步走到我的跟前。
夕阳的余晖映照着,刚好照在他身上,一层光晕萦绕着,显得更加温柔。
我微微侧过头
林素“怎么了,董同学?”
董思成“没什么,就是借了你的笔记,怎么也得请你喝个奶茶吧。”
有些人的出现,可能就是为了证明你的生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我呆呆被这个大男孩拉着去了奶茶店。
董思成“阿姨,要两杯原味奶茶,加冰”
本来只是闲聊了几句,却发现原来我们都喜欢着同一个歌手,都喜欢着同一个插画家....
那一刻像是躲在阴暗缝隙中的种子,突然开出了美丽的花。
朋友,这个我从不敢奢求的字眼,可以真正的出现在我的字典里嘛?
生活就是这样,在还不认识的时候是理所当然的陌生人,在遇见之后,好像你的身边总会出现他的身影。
这之后的每天清晨,我几乎都能在上学的路上遇到董思成,他有时放松地听着mp3,有时又火急火燎地吃着肉包。
柒晴(作者)文笔不好,写文总是喜欢莫名的感慨,感谢大家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