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天的蝉鸣比哪一年都聒噪,教室窗外枝桠疯长,却总也挡不住烈阳。
十六七岁,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人家走马观花,他多观他哥几眼碍着谁了么,又不会少块肉,更何况他哥是木头,他有什么好怕的。
少年心思堪比六月天,暴雨倾盆的时候乌云罩顶,好像这一辈子都不会散了,雨一停,又立刻豁然开朗、艳阳高照起来。
屋内两个男生并肩靠在桌边,手指撑攥着桌沿,交错的鼻息带着轻颤和试探,他们吻着对方,青涩而迷乱,炽烈又安静。
少年的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
台下的掌声热烈而经久,就像一场盛大的祝福,无人知晓他们在一起,但人人都曾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样子。
他当初叫住江添,就是想把对方拉进热闹里来,既然进来了就不要再回去了,不管因为什么都不要回去,我喜欢你,所以希望你被簇拥包围,所以你走的路要繁花盛开,要人声鼎沸。
他猫着腰跑过去,本想偷袭一下跳到江添背上,但临到近处又刹住了步子,他迟疑了一瞬,最后只是在江添左耳边打了个响指,然后坏笑着缩到右边。
所以他们说过“我喜欢你”,但从没说过“我一辈子都喜欢你”,一辈子太长了,这话太重了,他之前想的是“我陪你走一段,到你不喜欢了为止”。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哪怕他自己都觉得已经面目全非了,却依然可以逗笑那个人,一如往昔。
就算他喝了酒、反应迟钝、不知所措,也会有肌肉记忆带着他像十八岁时候一样,追逐回应着他喜欢的那个人,就像深入骨髓的本能,我的骨骼说,我还是爱你。
飞扬的少年最动人心,奔跑的时候像是穿过了光阴。
因为太喜欢你,所以我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至于差点忘了,我17岁,这个年纪里整个世界都是我的,不需要犹豫也用不着权衡,我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三号路依然长得没有尽头,梧桐荫还是枝繁叶茂,人间骄阳刚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十七岁的我无所不能,十八岁则是我残忍的开始。
十六七岁的少年总是发着光。
他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人的寿命十年,他还在开端,将来那么长,远得根本看不到头,他只是在这段时间里喜欢上了江添而已,不知道会持续多久,他没打算说,也明白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未来是一条笔直的线,他只是在这个节点上歪一会儿,迟早都要拐回去的。这很严重吗?一点儿也不。
那天的学校安逸得一如既往,午休结束的铃声尚未响起,就连鸟都蜷在树荫里昏昏欲睡,从身后扑撞过来的人是这片沉静里唯一鲜活的存在。
元旦就要到了,他在最后几秒的时间里闭上眼,扣住盛望的指低声说:“望仔,新年快乐,我很想你,每天都是。”
十六七岁的年纪总是容易尴尬,某句话、某个眼神、某次接触都会让人收敛起来,不明就里、不知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