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下午黄昏时刻,我们抵达了目的地,法国巴黎。
刚一下飞机,我们就去了一家餐厅准备先填饱一下肚子。
点菜中途,我点了一份鹅肝寿司,迎面而来是苏颖疑惑不解的目光

你不是不吃鹅肝的嘛?
啊……?

哦,是吴落落不吃鹅肝,怎么呆在这副身体里呆久了都忘了自己不是吴落落了。
好久不吃了,忘了什么味道了哈哈哈

我糊弄过去。
傍晚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吹风,吴世勋从我身后走过来,给我披上外套环住我。

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
有些热,出来透透气。

我半犹半豫的问到
世勋,你有没有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啊。
我心里咯噔一下。
是…………吗?你觉得我哪里不一样了?


比以前爱撒娇了,也比以前活泼了很多,而且…………

比以前更爱我了!
臭屁!!!


我说的是实话,以前你总是拒绝我的靠近,可现在不一样了,你答应和我结婚,和我一起度蜜月,知道吃醋,生气也会和我说,比起以前我更喜欢现在的这个你。
他说的诚恳极了,我的眼眶渐渐湿润了。终于听到他说他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那个过去存在的吴落落。

以后我们也会有一个孩子
哈???


落落,我看你今天很喜欢边啵啵,所以我们也要一个小宝宝好不好?

如果是男孩长得就像我一样帅气迷人,如果是女孩就长的像你一样漂亮聪慧。
那要是双胞胎呢?


双胞胎就更好了,不过我又怕他们和我抢你。

看今天边伯贤那个怂样,我决定了还是要个女儿比较好,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情人。
哼,吴世勋。要是以后你疼女儿忽略了我,我可是会生气的。


怎么会呢,老婆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的第一顺位。
有什么比被人坚定不移的选择更为重要呢!
那就好,不然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他的眼里闪烁着光芒,我知道他也很像要一个孩子,可是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能要一个孩子吗?如果哪一天我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不仅会不舍的他,更不会舍得孩子。
我踮起脚,勾住吴世勋的脖子,他惊喜地看着我紧接着回抱住我的腰,我认真的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
无论如何我永远都爱你

话完毕,我吻上了他的嘴唇。
两个人唇齿相依,吴世勋轻轻的吻着我,温柔又深刻,夜晚的风轻轻拂过,吴世勋身上充满了淡淡的清香味,好闻的味道扑入心肺,果然一见钟情的人真的会喜欢好久好久。
“或许我可以离开你独自生活,但我并不想有这样的尝试。我想,我已经习惯了你是我的唯一爱人。”

到这里,小说里的故事差不多就快结尾了,总线还会很长很长,这个作品真的是我脑洞最大的一篇了,希望大家多多评论支持,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