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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梅

柒梅的小日常

梅花镇上的梅花府上近日出了个大新闻——他们家的小小姐在定亲前夕跟人私奔了。

都说这小小姐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儿,如今不过十二三岁,自幼养在深闺里,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见过的男人屈指可数,除了亲爹亲弟就是家仆。现在家里仆人一个不少,弟弟呼呼大睡,亲爹愁到头秃,竟是一个嫌疑人都没能列出来。

头顶快秃了的亲爹梅花大侠思虑再三,最终一拍桌子:私奔个屁,这是拐卖幼女!

那么三更半夜从戒备森严的院子里拐跑良家小姑娘的究竟是何方妖孽呢?不幸遭重挨了几十下板子的家丁气若游丝地说,没看清。

实在怨不得这家丁。黑灯瞎火的,院子后门附近的巷子里连盏灯都没点起,得到消息急急忙忙追去的人只能隐约看到两道模糊的人影晃过去而已,就这光照水平,睁大了眼睛顶多能区分出个高矮胖瘦,还能看清楚长相的,那得是猫头鹰。

官府很给面子地在城里搜了三天,闹得人仰马翻人尽皆知,仍旧一无所获。县太爷搁下茶杯,两手一摊,表示无能为力。

民众议论纷纷,谣言四起,梅花大侠深感面上无光,遂书告示一则,广而告之,与之断绝父女关系。

告示贴得很醒目,醒目到蹲在街角啃馒头的少年也能一眼看到。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小半天,终究没敢上前跟围观群众挤一挤,总归路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把内容都念了个遍,他囫囵啃完剩下的半个馒头,像个没事人似的,转头就往小巷子里走去。

小巷子里租住的都是些穷苦人家,少年灰头土脸的,装扮亦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走在这路上显得相当和谐。他收好钥匙,缓缓推开巷子尽头的一扇木门,从容不迫迈步进去,转身闩上门,环视一周,挠挠头思索一番,果断打开屋子角落里堆放杂物的大箱子,噗嗤一下笑出声。

倘若梅花家的人在场,看到箱子里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小女孩,必定要按着太阳穴惊呼一声小小姐,架着人欢欢喜喜回家报信去。但少年不是梅花家的,他现在只想嗑瓜子看热闹。

“喂,你爹贴告示说跟你断绝父女关系哦。”

瑟瑟发抖的女孩子听到他的声音,顿时松了口气,手脚麻利地从箱子里爬出来,对他带来的消息理都没理。

没得到预料中的回应,少年很是纳闷:“你不难过吗?”

“我爹干出这事不稀奇。而且,我跑都跑了,还在乎这个?”女孩子异常地冷静,看不出任何失落之情,与刚才箱子里慌慌张张躲避搜查的小姑娘判若两人,“有这个空闲,你还不如想想该怎么出城,我们都在这躲了三天了。”

少年闻言偷偷翻了个白眼,仰天长叹。

他也想有多远跑多远,早早远离这个倒霉的是非之地,可出城哪有这么容易,尤其现在守城门的官兵还没有完全放松警惕。

毋庸置疑,屋子里窃窃私语商量着要逃跑的少年和少女,正是小镇里这几天的热门头条人物——少女是梅花家丢失的小女儿梅花十三,少年则是带她“私奔”的对象,自称伍六七。

伍六七心里那个苦,这是哪门子的私奔,他这是被人碰瓷!

苍天可鉴,他只是一位排名很低的刺客界小透明,平时四海为家接点散活混口饭吃,早些天刚好接了个任务,雇主讲话还挺委婉,说要让梅花家的小女儿从此消失。这倒是个简简单单的事,那天晚上,他摸着黑到了梅花家院子外墙根底,正想翻上去,这丫头从天而降,差点没把他砸死。

当刺客的,视力肯定要好。当时没灯光,但是女孩迷迷糊糊爬起来,刚好跨坐在他肚子上,这距离挺近,他借着微弱月光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下意识地动手去摸腰侧的刀。结果刀没摸着,反而摸到一条光滑微凉的腿,吓得他赶紧弹开自己那只手,满头的问号:“靓女,你在干嘛?”

“……私奔。”

夜黑风高,四处无人,的确是个私奔的好日子。他看看左,再看看右,八卦心起:“和谁?”

“你。”

噢,真是令人震惊,他都没来得及问上一句什么鬼,就听到院内传来几个家丁寻人的声音,紧接着这位看似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就俯下身来掐着他的脖子,咬紧了牙关在他耳边低声威胁:

“带我离开这里。我记住你的样子了,如果我被他们抓回去,就把你捅出来背黑锅。”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这是魔鬼啊!他今天出门是不是没看黄历?!

来人的脚步越靠越近,眼见留给他俩讨价还价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幸好之前提早摸熟了线路、找好了临时的落脚处,他翻身起来,拖着人就窜进旁边的巷子里绕来绕去,轻而易举甩开了那群追人的家丁。

月光幽幽,洒在石板路上,周围安静如鸡,暗杀的目标就在身侧,现在是最好的动手时机。可惜这刀今夜是注定出不了鞘了。女孩掏了掏小包袱,亮出一锭银子,很豪气地雇佣他,任务是带她出城。

死丫头,死到临头竟然想用钱收买,简直是对他职业的侮辱!——刺客少年伍六七本来打算这么厉声训斥的,但那锭银子实在是太沉了,他不由得闭上了嘴,顺带点了点头。

银子揣进兜里,稳稳的,他很谨慎地想了想,前头那位雇主貌似将这小姑娘视为情敌,只说了让她消失,没说一定要她死,如果他能成功带人离开这里,不也算是完成了任务?

两头收钱,两头不得罪,机智!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第二天他看见了好多搜捕的官兵,突然得知未曾暴露的自己在悠悠众口之中居然从“哄骗小女孩私奔的jian夫”变成了人人喊打的拍花子,而且还是武艺高强公然入室抢人的那种。

人生的角色转变真是猝不及防。

小少年淡定目送着前来搜查的各路官爷,轻轻拍了拍胸口,摸了摸凉飕飕的后颈,喝了杯水压一压惊。

闺阁里的大小姐该是什么样的绝代风姿呢?

伍六七啃着他的馒头,心想,反正不是他这位小雇主这样。

不会穿针引线,不会琴棋书画,没关系,可最简单的家务活也不会,这就很没天理。由于外头的官兵还得戒严几天,两人不好出门,他觉得不能总是自己出钱出力,就叫她留在屋子里帮忙干点活,万万没想到这丫头拿菜刀拍个黄瓜都能切到手指……由于不想吃血蘸黄瓜,饥肠辘辘的少年继续捧起手中的半个馒头,发出一声灵魂拷问:

“我的大小姐,您到底会什么?”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的大户人家养孩子这么敷衍的么?该不会是有个放养式的后娘吧?

小姑娘梅花十三嘴里含着受伤的手指,坐在桌子边上晃荡着两条腿,含含糊糊回答:“我会一点点功夫。”

扯淡,会功夫还能切到手?

见他满脸写着不相信三个大字,小姑娘有些气鼓鼓的,撇开小脸一声不吭,看样子倒沉得住气,不急着证明自己。

也有可能是不屑于跟他浪费口舌。

伍六七也不吭声,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做沉默大比拼,谁先说话算谁输。

“……所以说,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家?为了逃婚?”

还是败了。他捂了捂心口,这种尴尬式沉默真的太难顶,不如老实认输,随便找点新话题,满足下自己的好奇心。

“嗯,算是吧。”

这模棱两可的态度,绝对有隐情!

然而他没能撬出太多的信息,只知道小姑娘不喜欢包办婚姻,也不喜欢被亲爹后妈一个无视一个压制,更不希望一辈子就这样耗在后宅里,思前想后决定自己另觅出路,故而才在定亲前夕选择逃离。

说着说着,糟心话题正在试图无声无息地转移。其实他前两日闲来无事曾经去打听,那个定亲对象长得还挺俊……这个事实还是不要告诉她了,反正那货今后跟她不再有任何关系,看上去人品也不咋地。

又问:出了城,打算去哪里?

答曰:去找师父,学武艺。

伍六七有点懵逼。这个师父貌似是梅花家的客人,只来过一次,两个人恰好遇见。也许是他孤陋寡闻了,他去过好些个大户人家,也没有见过让异性客人往后院走的,那么,到底是后娘不安好心,还是那位梅花大侠的头上有点绿?

大人不教不理,怪不得这丫头对男女大防没什么清醒的认识。

看来小姑娘逃得很及时,这些经由她后娘挑选的世家子弟,必然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与聪明正直的他相比,不知差了多少个档次。

梅花十三云里雾里听了小半天,一时没能想到该作出什么回应,她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把“我丑我自豪”这五个字表达得如此清新脱俗,直叫人叹为观止,且略感措手不及。

少年正坐在长凳上,翘着二郎腿,背靠着桌子的另一边,捏着没吃完的馒头侃侃而谈,想必一时半会也看不见她的表情。她干脆跳过了这个环节,转而盯着自己受伤的手,陷入沉思。

私奔这个说辞,其实属于临时起意。那天夜里,她按照原先拟定的计划,摸着黑爬上高高的院墙,凭借着柔弱的月光,大半个小镇在她视野之下,几乎一览无余。

高低起伏的建筑房屋、弯弯绕绕的大小巷子,哪一个都不认识,她觉得自己有点迷糊,连城门在哪个方向也分不清。

脑袋越来越晕,之前为了应付几个仆人而喝下那小丫鬟端来的茶水,应该是个错误的决定。

可仆人们已经快找过来了,退回去重来的可能性为零,被抓回去就是任人宰割,不死也得掉层皮。没有退路,还不如赌一把,拼一拼。夜深人静,一点细微的声响都会变得十分引人注目,她绑好绳子,咬着牙仔仔细细慢慢往下,然而手脚无力,技术不精,掉下去不说,还砸中了个不明物体。

当时她昏昏沉沉的,看不太清,听见嗷嗷叫,以为是条狗,结果是个人。那人似乎并非家里巡夜的家丁,来路不明,身上还带着刀,在黑暗中仍能摸到这里,应该对附近的路十分熟悉。

来者或许不善,却是目前她能否顺利逃离牢笼的唯一希望。

头顶笼罩着一层朦胧的阴影,她猛地抬起头来,只见早已结束了自言自语的伍六七定定地站在她前方,投来的目光晦暗不明。

对上那双眼,她没由来地有些心慌,好像自己方才所思所想被人洞悉了一般。不过那只是一瞬间的错误直觉,论对峙,她自认不会输。

“不必担心,”伍六七却不接她的招,并且翻了个白眼以示无语,嘴上特地停顿了一下,似乎意有所指,“就那点伤,死不了的。”

哦……这是嘲笑吗?这是嘲笑吧!

双臂用力一撑,坐在桌子边上的小姑娘稳稳地落到脚下的长凳上,挺直了腰杆,个头马上比眼前的少年高出了几寸,气场也随之暴涨,大有“老娘今儿个就一拳打死你”之势。

可小姑娘显然无意内讧,转头便跳下凳子,去收拾砧板上的残局。少年紧随其后,抢在她前头将菜刀收起。

他自觉很占理,不然这大小姐洗个刀再把另一只手给划了,场面未免太过血腥……且滑稽。

东西是问邻居借的,再沾点血恐怕会引人生疑,他看邻居都出了门,放开胆子出去打了点水,蹲在井边准备清洗。

小姑娘竟也悄悄跟了过来,蹲在一边安安静静。

虽不知道她跟来是何目的,但是浪费食物,实在可耻。少年沉思片刻,抓起一小块井水洗过的黄瓜,方向一转直接喂到旁边那位罪魁祸首嘴里。

喂一块,吃一块,实属意料之外……这小孩怎么突然变这么乖?刚刚虎着脸与他对峙的彪悍妹子去哪儿了?

伍六七默默看了看天上的云,摸摸自己的肚子:

唉,看把孩子给饿的。

搜寻数日,风波正在渐渐平息。两人商议,决定趁着今日镇上赶集,彼时人满为患,方便浑水摸鱼。

既是浑水摸鱼,必定需要考验演技。守城门的官兵可不是傻子,看到与搜寻令上长得相似的大活人从眼前走过,岂能不生疑虑?

伍六七拍拍胸口,这些小小问题,难不倒机智的他。有道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当然,不是真的要去摸黑爬城墙,他一个人还可以,再带个小的,肯定不行。但若要光明正大地隐藏身高和长相,他确有一计。

至于成功与否,一半靠智力,一半靠运气。

小雇主点点头,提出个要求:在出发前,她要沐浴更衣。

什么毛病?伍六七刚想反驳,却见小姑娘自行搬了柴火,要去烧水,惊得他赶紧把活揽到手里。若是任由这大小姐胡来,把人家厨房给点了……妈耶,他怎么赔得起?

他老老实实按要求蹲在浴室门口,背靠门板,一边望风,一边安慰自己,收钱就要办事,顾客就是上帝,应该的,应该的,这就是服务宗旨,必须贯彻到底。

什么?水声?哦,这肯定是上天的考验,心静自然凉,千万不要发挥自己的丰富想象力。

木门毫无预兆地从里面打开,背后陡然少了必要的支撑力,倒霉的少年一个后仰摔了下去,差点当场去世。

幸好他没有昏迷。美人出浴,虽说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而额前的几缕碎发还在往下滴水,昭示着之前发生的事情。也不知这姑娘用了什么方法,竟将一头长发的发色改变,同样是披头散发,乍一看却跟之前的小姑娘有了不少差别。不愧是大小姐,有点小缺点又如何,看这气质,旁人无论怎样都学不到一丝一毫。

啧啧啧,如此时机,如此美景,错过了哪里还有第二次。

倒地装死的伍六七稍作回忆,他刚才应该没有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否则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小姑娘显然被吓了一跳,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不仅没发脾气,还很好心地将他扶起。

这些只是小插曲,无须多提。计划照常进行,他将外套脱下罩在小姑娘身上,用膏药掩盖她眼下的泪痣,弯下腰背起人,堂而皇之踏出门槛,一路往城门去。

计划很简单。背着人,就看不出具体身高,披着外套谎称有病,可以遮挡部分容貌。他踩点的时候见过很多前来镇上看病的人,基本上都是这种打扮。

关于身份问题,说句实话,年龄大点,可以假扮夫妻,年龄小点,说是兄妹大家都会信。如今这不上不下的,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着实令人忧心。

好在这小姑娘长得比同龄的女孩子要瘦小些,少报几岁都没问题。

正午时分的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小姑娘趴在他背上,微微抬起头,偷偷摸摸观察着周遭。他心里明白,估计是这小孩一直被拘着不能出门,此时此刻实在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罢了罢了,做戏做全套,他默默停了下来,往她手里塞了串糖葫芦,叮嘱了一句不准吃。

无论生不生病,小孩子出门就喜欢在手里拿点零食或者玩具,这总没错的。毕竟等下可能要飙演技,人设需要塑造得更加立体,道具也需要保持完整性。

但是估算出了点问题,他们的运气似乎有点好过了头。当时正值交接班时期,那位官兵大概是急着下值,只问了些不痛不痒的寻常问题,又粗略看了两眼来验证真实性,略作记录,就给他们放了行。

伍六七暗自吐槽,也是多亏了那些坊间传言,一直形容那个肇事者的形象是什么牛高马大、凶神恶煞的壮汉,府里的家丁好像也这么说过,这才让他这个未成年弱鸡没怎么被怀疑。

城门外依然摆了两排小摊,来往行人也不少,他们不敢放松警惕,一直走到回过头去再也看不见城门,才停下脚步,坐下来暂行歇息。

对于小姑娘静悄悄把糖葫芦都吃完了的惨痛事实,辛辛苦苦背着人走了老远累了个半死的少年当场就表示了强烈谴责和严正抗议……虽然他无意欺负小孩子,只是吓唬一下而已。

小姑娘俨然是个路痴,大抵是因为头一次离开家出远门,一时半会还分不清南北东西。正巧他知道那地方怎么走,于是回过头来,板着脸提议:

“相逢即是有缘,虽然我很忙,但是大家相识一场,这样吧,你把你剩下的钱给我一半,我就勉为其难带你去。”

哎,看那迷茫的模样就知道这孩子不会让人省心,然则俗语有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本来打算全讹了的,如今看在熟人的面子上,五折就能获得一条龙服务,多优惠,多贴心。

当前方的灌木丛变戏法似的窜出来一群黑衣人时,伍六七真的震惊了。

卧槽!有刺客!

……不对!老子也是刺客!

做个兼职竟差点忘了自己的老本行,惭愧,惭愧。

他拍拍胸口顺顺气,惊讶之余,还有点好奇,脑海里突兀地飘过一句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呃,这样比喻好像不太合适,同行互殴乃是人之常情。但是说实话,他确实很想知道这堆人刚才是如何完美地挤在那个小灌木丛里的。

这个技能值得学习。

身后的小姑娘扯了扯他的衣袖,小声提醒:“应该是梅花家的人。”

来杀人灭口的?那就不奇怪了。中间这个蒙了面的领头羊的声音身形他也记得,好像是梅花家的管事,由于看管不力,惨遭当街革职,被老板炒了鱿鱼,难道是……因此怀恨在心?

不至于吧?要请这么多个帮手,多贵啊,花那么多钱,还要自己辛苦出力跑东跑西,只为出口气?不划算呀。

被认出的管事慢悠悠上前几步,不疾不徐,眼中全是戏,话语间却洋溢着惊喜:“姑爷啊,可找到你了!”

……姑你妈呢?

哪来的戏精?

伍六七毫不犹豫地拔出刀。既然已经断绝关系,又何必来瞎攀什么亲戚?最重要的是,那个称呼是莫大的污蔑!他像是那种对小孩子下手的混蛋玩意儿吗?

岂有此理!

深呼吸,算了算了,不气不气,别中了敌人的奸计。

之后是如何打起来的,就有点一言难尽。单独一个人出来混,怎么可能是真的菜鸡?真功夫是有一点的,然而他某天一觉睡醒,突然顿悟,不想再跟别人拼来拼去争个高低,轻轻松松随心所欲多好啊……唉,是他懈怠了。人家人多势众,现在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不能再继续隐藏实力。

眼瞧着对方处处下死手,明显是来灭口的,自然不能放他们活着回去。否则行踪暴露,将来死的就是自己。

少年转了一圈,确认地面的人数,不时地补上两刀,顺便在旁边一棵大树后找到了他的小雇主。刚才情况太混乱,这小孩又是主要目标,他不擅长近身保护,觉得施展不开,头脑一热就一脚将人踹了过来……

万幸的是,黑衣人们确实有点蠢,没在后方留个人。现在小姑娘貌似没事,他皱着眉伸出手,想把人揪出来仔细看看,万一有什么伤,还是要趁早治。

然而小姑娘战战兢兢躲开了,空气里仿佛飘荡着尴尬二字……他讪讪收回手,一边深刻反省。是因为她从来没见过杀戮的血腥,还是被那一脚给踹怕了,抑或是说,开始觉得他是个坏人,心生戒备了?

似乎都有可能。

可他本来就不是个好人,防着也是应该的,正常,正常。

伍六七不喜欢钻牛角尖,马上就自己想通了,喊了小姑娘一声,也不多勉强她,自己径直起身往林子里去。

小姑娘似乎很擅长克服恐惧,立马追上来,抓着他的衣角说,有血。

杀人可不就是有血么?喔,好吧,这话指的是他身上的伤口。

一人战一群,受点伤在所难免。活着就是胜利,反正血不怎么往外流了,他倒是不怎么在意……

然而最终还是输给了小丫头的固执。多亏了当初为了演戏应付官兵而准备好的医疗物资,不然这荒郊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真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小姑娘自告奋勇说给他上药,他一口回绝,这丫头还不死心,非要蹲在一边看……也不是不行,可她真的不怕吗?

应该是怕的吧,人的眼睛不会说谎,特别是小孩子。伍六七思考片刻,缓缓抬起手,挡住她的双眼:“害怕就别看了。”

可小姑娘不承他的情,还一巴掌用力拍开那只挡了她视线的手,抢了他手里的药,脸上那恶狠狠的模样与“私奔”当夜初见时如出一辙:“我才没怕!”

哎,是是是……说这话前能不能把眼角的泪花先擦擦?

别以为他不知道,相处几天,他又不是傻子。这丫头擅长表面伪装,内心波澜越大,外表越是沉静,这会儿都凶上了,那肯定是真的怕了。

一片好心反被凶,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他干脆偏开视线——真是没眼看了,爱咋咋地吧。

或许这就是代沟,其实小姑娘的想法并非完全如此。

她记得自己莫名其妙的就躲在了树后面,看着伍六七和那群人杀成一片,脑子乱得像浆糊,身体僵得像棵树,手脚发冷,动弹不得,就这么傻乎乎地愣在原地观望到最后,直到伍六七过来抓她,她看着那人满手的血,瞬间联想到刚才的厮杀,一个激灵就下意识地往旁边挪。

啊,真不是故意躲开的。

这一激灵过后,脑子也不糊了,四肢也不僵了,神智也回笼了。她用力锤了锤麻掉的双腿,看了看前方的惨况,脑海里突然闪过某些画面,手脚并用爬起来追向那个身影。

师父很好,后娘很坏,年幼的梅花十三对于身边人的评价是相当单纯直白的,唯独伍六七此人,她不想,也无法用好坏二字作论断。如果非要用文字来形容的话,她觉得他很……怪。

没错,就是很怪。这个伍六七,会频频带来外界的各种消息,嘲笑调侃她的处境,又利用年龄阅历上的差距,变着法地打击她的信心,嘴上一直不留情。没办法,形势所逼,人是自己选的,虽然当时是迫不得已,但也没必要处处嫌弃。

可同样是这个人,给她买遍了附近的小吃,给她讲街上的趣闻轶事,跟她细心说明那些她所缺乏的生活常识……那锭银子根本不足以支撑他做出这些事,只能说,要么是太闲了,要么是出于可怜和同情。

她在那个院子里生活了十来年,其实相当于坐了十来年的大牢,所谓衣食无忧,只不过是维持着让她活着的条件而已。那些知晓内情的家丁、丫鬟,个个投来的目光都泛着可怜与同情,而伍六七的眼里,有关心、有愉悦、有傲慢、有不屑……独独没有那些高高在上的怜悯。

这样很好,挺有趣。

头一天在林间过夜时,此人从怀里摸出个香囊系在她脖子上,念念有词说这是大师开过光的,辟邪。哪位大师?佛曰:不可说。她猜,里面装的应该是些驱赶蛇虫鼠蚁的草药,干嘛说得这么玄乎。

伍六七摸摸鼻子,一本正经:“你不懂,天机不可泄露。”

看吧,就是个有趣又让人琢磨不透的怪人,她一直觉得这个人挺矛盾的。要说他是个坏人吧……几天相处下来,他对她还真说不上坏。可要说他是个好人,那也不对……从他挥刀砍人时就能明白:动作上偶尔会有所慌乱,可他的眼里始终是一片清明,时刻保持着理智。就算是落于下风,也没有杀红了眼的样子。

冷静又娴熟,他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她猛地想起,伍六七曾经是说过的,他是个来杀她的刺客。

只不过当时的她并不相信。

刚出狼窝,又入虎穴?梅花十三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她年纪小,但她拎得清。敌方人数众多,来势汹汹,伍六七明明可以独善其身,却依然遵守承诺,不惧危险护她周全。这是她的幸运,她没有理由、也绝不会对此指指点点。

敌我相拼,生死就在一瞬间。眼睁睁地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逝去,是一种残酷的体验。那些人到底该不该死?没人知道,谁说了都不算。

她追上去,扑到他面前,看着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心底蔓延着莫名的恐惧。

害怕就不要看?她确实是害怕,可她怕的不是猩红的血、不是狰狞的伤,她只是……怕他死了,就像刚才那十来个人一样,因为一道或几道致命的刀口而流血倒下,再也没能站起来。事到如今,闭上眼睛不过是在逃避和欺骗自己,亲眼看着反而更加安心。

伍六七偏偏跟她作对:“该往哪个方向走,你知道的吧?”

“不知道。”

“我不是说过吗,就向那……”

“我记不住。”

女孩低着头,不再说话了,而少年也一直沉默着,没像往常那样骂她笨。过了一会她才发现,这人半躺着,背靠树干,歪着脑袋,已经闭上了眼睛。

她屏住呼吸,掐着手安静地观察——胸口还有起伏,没死。

可能是睡着了,也可能是昏迷……她不懂怎么照顾病人,喊了两声没反应,就坐在一边等他醒。

入了夜,寒风已起,她将脖子上挂着的香囊取下来,塞回他怀里,再翻出包裹里的外套披在他身上,然后紧挨着靠在一旁,特别冷静地想:如果没事,很快就能醒了,如果有事,她应该想办法去寻求帮助,先尽量把人藏起来,能找到师父的话就最好。如果他一直醒不过来,那就是……他要是死了,她该怎么办呢?嗯……该怎么办,还怎么办吧。之前那段对话确实提醒了她,就算没人带路,她自己也可以去。伍六七一开始就告诉过她的。

可是现在她不能离开,她要等身边这个人醒过来。

夜晚虽冷,但困意更甚。她本想打起精神留意附近有没有豺狼虎豹这些猛兽,结果还是不习惯熬夜,迷迷糊糊就失去了意识。

小姑娘不是被太阳光晒到自然醒的,也不是被鸟叫声吵醒的,她是……被掐醒的,就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

那个昏睡得像头死猪、怎么喊都喊不醒的伍六七,不知何时竟真的醒了过来,正缓缓收回那只掐她脸的手,恶作剧般地朝她笑。

……不行,更困了。

伍六七又动手捏她鼻子:“给我起来!要走了!今时不同往日,我背不动你!”

最后这几个字听起来颇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她不情不愿揉了揉眼,发现那只香囊又回到她脖子上了。

看来是她睡得太沉,错过了香囊成精的吉时。

人嘛,总有点起床气,然而不情愿归不情愿,她仍快速粗略地收拾好东西,背起行囊迈步就走。小姑娘心中很清楚为什么要尽早赶路——这里离案发现场太近了,再晚一点,天一大亮,那些刺客的同伙、或者是附近的村民,就有可能找过来。

到那时候可能就走不掉了。

昨天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她实在搬不动自己的死猪同伴,于是很干脆地选择了无视,这会儿突然想起来,真有点后怕,不由得走快了几步。

幸好后来平安无事,伤员也恢复得挺好,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只过了两天,他们就远远地看见了目的地。

伍六七在一丛挂着“闲人止步”牌子的竹子前停下,叉着腰,看了看她,朝林子深处抬了抬下巴,笑眯眯的:

“我的任务完成了。”

这如释重负的笑容,看在她眼里就略微有些不是滋味了,至于更具体的感觉,她说不准。

“嗯,谢谢你了。”

“哎,说谢谢还不如多给我几个钱,”他看着她,还是笑,开玩笑似的,“你看,你现在差不多就是找到你师父了。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今以后,你师父就是你的父辈,他肯定会护着你,外头那些人,都不用怕……”

师父会护着我,那你呢?会有谁护着你么?她突然很想这么问,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伍六七不知她心中所想,只是收敛了笑容,接着说道:“不过你得乖一点,当师父的都喜欢听话的徒弟,他让你干活,你就要尽量做好,不能敷衍了事。要是实在不想干,就直接拒绝,跟他讲清楚原因,千万别凶人家,听到没?现在都讲究一个尊师重道,不一定非得刻意讨好他,但也注意点别出什么大错,不然他不开心了,你就该遭罪了。还有,那也别太依赖他,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

这人啊,沉默起来安静得不行,讲起道理又长篇大论的。那些话明明是善意的叮嘱,她听着又像是在吐槽她这些天来的所作所为,啰啰嗦嗦的,听到最后却莫名的有些想哭。

对了,那只香囊也该还回去了吧?她想起这一茬,就打算动手去解,伍六七眼明手快一下子按住了她:“那个你留着吧,上山的路还挺长的,留着有用。”

她不知该怎么回复,乖乖地点了头,又听见他说:“那我先走了。”

说走就走,真的一点都不含糊。伍六七轻轻推了她一把,转身沿着原来的路一步步返回。

她朝着上山的方向走出了好几步,转过身来,望着他独自一人迈着悠哉悠哉的步伐一点点远离,目光逐渐坚定,随后头也不回地向山上跑去。

其实梅花十三不知道,那个少年在第十三步的时候悄悄回了头,却只能见到她奋力向远方奔跑的背影。

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此乃人生四大喜。伍六七真心想不到,自己竟然能遇上其中一种。

然而他现在不太能笑得出来,这是个鬼的喜。

人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不是说一句“好久不见”,就是问“你这些年来怎么样”。

而他这位分别数年的“故知”一脚把他踹到边上去,说:“我是来杀你的。”

这谁顶得住啊?

唉,真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遥想当年,他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也说过这么一句一模一样的话。掰着手指数一数,大约就在五年前吧。

他不禁抬头望了望天。咦,似乎就是在这样的下弦月夜,就是在这种巷子里……

为什么要杀他?他揉揉肚子,眼也不眨地盯着前方挥刀的姑娘。当初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模样也有细微的改变。夜晚光线不强,但他仍然一眼就能认出来,毕竟从认识那天起……噢,等等,他好像明白了,这该不会是来灭口的吧?

毕竟他知道她的黑历史,按古往今来的套路,在得知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时,要么马上死,要么成为好兄弟,一起保守着秘密。

想想以前的自己总是逗她玩……看来好兄弟是当不成了,难道只剩死路一条?

不不不,他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那把短刀一到面前就巧妙地拐了个弯,直击巷子尽头,打下个人来。

伍六七愣了一下,他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什么情况?难不成那个才是她的目标?他成工具人了?

对方倒是一点也没辜负他的期盼,趁他分神,迅速将另一把短刀架到他脖子上。

啧,妙啊,不得不说,这一出声东击西用得好——他悄悄在心里夸了两句,马上就被先发制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就你这样,还第一?怎么当的?”

“哎,此言差矣……”看样子这姑娘没打算要他的命,否则刚才就可以直接划破他颈动脉了,哪用得着在这跟他废话?伍六七一颗心落了地,挑着眉用两根手指捏紧了凉飕飕的刀锋,将那短刀慢慢推离,“这属于一时没注意。”

姑娘呵了一声,没说话。

他也不说话,背靠着墙,坐在原地,学着眼前人的模样,仰着头去看月光。这个月亮一点都不亮,令人失望,他慢悠悠把目光移到姑娘身上。

“看我干嘛?”

被当场抓包,伍六七面无表情,看起来完全不心虚:“你好看呗。”

嗯,刚刚他可真被吓到了,现在心脏还怦怦直跳呢,这不得趁现在多看两眼,收点精神损失费。

姑娘不理他,转过身灵巧地跃上高高的围墙,他扶着那堵墙站起来,继续堂而皇之地看,不过这会儿距离比刚才要远,看得不太清晰。

词汇匮乏的脑子里只有四个字——亭亭玉立。

“我一直有个问题,”他摸摸粗糙的墙壁,一时嘴快,“你以前连树都上不去,那你是怎么攀上你家院墙的?”

当初在林子里过夜,他让这丫头爬树上去,结果她不会,好不容易上到一半却掉下来了,又把他砸了一次,幸好他早有心理准备,好歹勉强接住了人,也不枉摔这一记。

“……当然是用梯子,你是不是傻。”

居然……很有道理。

五年以来第一次,他问出口的问题把自己给蠢笑了。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小姑娘笨拙地挪动着某张不知哪来的梯子、一级一级小心翼翼往上爬的场景……说实话,也挺逗。

可能是脸上的表情太蠢,也可能是笑点过于意义不明,姑娘向他投来的目光像是在看弱智,他完全不在意,甚至笑得更欢了。

童年生活的阴影是无法彻底抹去的,想要以一颗平常心直面那段过去、不为它所困,绝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听刚才这回答的语气,她应该是做到了。

他想起还在梅花镇上的时候,自己蹲在墙角听到的那些知情的或不知情的民众的议论,大半都在说这孩子有多可怜。那些评价他一直不敢苟同,也一句都没有转述过。平心而论,他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怜的,世上身世遭遇悲惨的人多如牛毛,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惨法,每个人又有不同的活法。若是因此自怨自艾、轻易屈服于现状、连反抗都不曾有过,那才叫做真正的可怜。可这个小姑娘并不是这样的,她从不埋怨什么,也从来没想过退缩,她一直都在勇往直前。

在他心里,梅花十三不是可怜的孩子,她是个十分勇敢的孩子,单凭那股勇气和那颗坚持到底的心,就值得敬佩。

月夜中,他目送那道身影远去,没有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回答再长,不过短短几句话,如何能描述五年的时光?时间太短,个中酸甜苦涩也只有亲历者才知晓,一句问候,如何能弥补五年的疏离?

——下一次的相遇不会太远,有什么话,以后可以慢慢说。

伍六七摘下那只刚扎到墙面上不久的梅花镖,如是想道。

直觉是个奇妙的东西。不知为何,它总是准得一比,而且很难解释。

伍六七换了身不知哪来的衣服,四处打量着这间屋子,悄悄叹了口气。

屋子里没有什么家具,很是简约,有一张休息的小榻,榻上有张小小的桌子,而他目前就坐在床榻的一边,面前的小桌子上正摆着寥寥几样东西。

一壶茶,一壶酒,外加俩杯具。

这是要干嘛,死亡二选一?他抬起眼皮望了望坐在另一边的梅花十三,没敢问,默默地给自己倒了杯茶。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再喝点酒,他怕出事。

一杯热茶下了肚,他感觉身子暖了些,顺带着胆子也壮了些:“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梅花十三挑挑眉:“那你为什么会掉湖里?”

那可真是说来话长,他长话短说:“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姑娘显然不信,但没有追问,也没有质疑。

他又倒了杯茶,低着头细细啜饮,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刚刚那个人,怎么没一起来?”

“谁?”

“哦,就是跟你一起在桥上说话的那个。”他很淡定。

梅花十三笑了笑:“你都把人吓跑了,还问我?”

“我可没恐吓他,”伍六七放下茶杯,振振有词,“你捞我上岸之后,我就只是看了他一眼,谁知道这人这么胆小。”

人是自己跑掉的,关他什么事,他明明这么和善。

面前的姑娘托着腮帮子,把玩着另一只空杯子,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看得他忍不住又强调了一遍:“我真的没有。”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梅花十三将那杯子放正,目光炯炯,“跑了就跑了,不是什么熟人,我也不是来主持公道的。”

……噢,不熟,但是认识,将来有变熟的可能。

伍六七不着痕迹地扯了扯嘴角,想继续问点什么,随即又意识到那不是他该问的,赶紧闭了嘴,极其自然地转头去看别的地方。

这屋子地处隐秘,从选址到内部装饰,都不像这姑娘的手笔,倒像是她那师父的。可据他所知,她师父今天一早就出了远门,带他来这里也不像是那人的意思。既然如此,那应该就是姑娘自己的主意了。

他想,此地不宜久留,万一日后害她被师父责怪,就不好了。

而此刻窗外的光亮在逐渐减弱,那是夜幕降临的征兆。

天气本来就比较冷,太阳下山后天一黑,温度下降得更加明显。他不动声色思考着稍后离开这里的措词,拎起那只茶壶准备继续倒水,手上突然一空,茶壶已被横空夺走。

那只酒壶同时挪了挪位置,在桌面发出细微摩擦的声响,瞬间刷满存在感。他抬起头望了望小桌的另一边,有点搞不清状况。

“水都凉了,”他听见梅花十三淡淡地说,“你喝这个吧。”

他没动:“你该不会是在里面放了什么料,想毒死我吧?”

不然怎么会处心积虑要他喝这个。若不是放了点什么东西拿他来做试验,难不成还能是想着把他灌醉了再觊觎他的美色吗?

……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能哦。

伍六七内心戏不断,面上却是岿然不动,镇定自若地看着这姑娘亲自动手将那只空的小杯子满上,再慢慢推到他面前。她唇角微微勾起,大大方方承认道:“是啊,放了点料。”

如此直接,真是令人始料不及,要是再问,倒显得自己太磨叽。

没有半分迟疑,他将那杯子端起,一口气喝下,预备着躺下来装个死,却又听见姑娘在一旁问他:“怎么样?”

“还行。”

姑娘轻轻叹了口气,又把那空了的杯子给满上,继续托着腮帮子看他:“别喝那么快。”

一点一点地抿着喝,确实能尝出点不同,有种隐隐约约的熟悉的香气,但他对酒没什么研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总而言之两个字:

“好喝。”就是有点上头,特别是在那如炬的目光之下。

伍六七本以为她不会满意这个回复,正绞尽脑汁想着再多说两个字,一抬头却看见姑娘对他露出了一个笑颜,一时不备,差点被那笑容晃花了眼。

天色已暗,形势不妙,他故意咳了两声:“你偷拿你师父的酒给我喝,不怕被他骂?”

“这可不是师父的,我哪敢偷他的酒,”梅花十三将那杯子挪回自己面前,一边往里倒酒,一边罕见地解释了一大堆,“这个是我自己酿的。毕竟师父说,当刺客不能光是会武,脑子也要跟得上,别的东西不一定要学会,但是要多了解,长长见识……刚好有一本书里面教了怎么酿酒,我一时兴起,就偷偷学着弄了点,失败了好几次,最后弄了一小坛没来得及开,埋在这附近了。”

见他不吭声了,她又补充:“有两年了吧,今天到了这里我才想起来,就挖出来看看。不过我师父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我没跟其他人提过,你别说出去。”

意思是假如哪天她师父发现了,她就要来找他算账了……伍六七秒懂,一句吐槽的话都还没说,又见这姑娘将那只杯子端起来,没给他,反而放到了自己嘴边,惊得他几乎要伸手去抢——那杯子他刚才喝过的!

姑娘混不在意,一小口一小口地把这一小杯喝完,还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几缕微光,仔细端详着他的脸色,末了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状似安慰:“你脸都红了,不能再喝了。”

……那是喝的么?那是被你撩的!

伍六七死死地盯住那只在黑暗中泛着微光的杯子,心想这丫头果然是在拿他试毒,只觉烦闷又无可奈何,站起来就要走。

“你认得出去的路?”

就这一句话又把他堵在原地。这地方来时就弯弯绕绕的,现在天黑了,他真的未必走得出去。

梅花十三沉默了许久,也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刺客在黑暗中行走自如是基本功,所以就算现在屋内没点灯,就算窗外微弱的光无法到达那个方位,她也知道伍六七在哪里。

“别气了,你想走的话我带你出……”

剩下的几个字她没说,并非是双方心知肚明有默契,而是因为伍六七突然伸出手来,轻轻地捧着她的脸,手指开始一点一点描绘着她的五官。

这可不正常。她暂时不出声了,却也没把他推开。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那动作十分温柔,她并不反感。

那根手指在她的唇角处停下,细细摩挲着。她知道他的气息越来越近,直到唇瓣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她才明白过来。

这个就是亲吻。而眼下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她也是知道的。

其实她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在这一个吻结束时,她试探性地开口:“伍六七?”

“嗯,是我。”

答非所问,却莫名有种安抚的力量。她刚松了口气,又马上察觉到这个吻仅仅只是个开始。

接下来的事情不出所料,就像是打开了某个宣泄的开关。她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种急切又青涩的渴望,但她不喜欢这狂风骤雨般的亲近,便报复性地咬了回去。

血腥的味道在唇齿间弥漫开来,不知是对方的血,还是她的。直觉告诉她,这很不妥。相处间一直以来的融洽让她差点忘了,眼前这个人是个嗜血的刺客,此时此刻流血只会令他更加兴奋。

很遗憾,她也是。

黑夜似乎能激发人的负面情绪,因为视线不甚清晰,各自都不用顾忌对方的表情,自己便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心中所感。

与白天时相比,现在的伍六七有些不一样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她无法言明。

当这一个吻终于结束,伍六七将她搂在怀里,凑到她耳边,声音有点低:“你到底加了什么料?”

她实话实说:“梅花。”当初酿酒时,山上那株梅花刚好开了,她就随手摘了几朵放了进去。

只听前面两个字,似乎是要叫人误会的,而伍六七显然没有听她继续解释的意思。

算了,看这趋势,也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在愈演愈烈的亲吻中,她如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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