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如山!勿上升!小学生文笔不喜勿喷。
中午睡了一觉,起来之后感觉好多了。
其实仔细想想,我和他就是没缘分而已。怪不得旁人。
齐鸳大学去了上海,而我跟着何健来了北京,我考前玩命上了清华。他去了中传。即使是齐鸳不在的这几年,我也没能让他喜欢上我。
再后来,我当了律师,他去说了相声。在他还没什么知名度的时候,我常常抽空去看他。有时候一天的事情挤到半天做完,只是为了给他送点吃的。
我以前是不会做饭的,因为他倒是练了一手好厨艺。
印象里他放过我一次鸽子,那天雨很大,我本来说好了等他下班去给他送晚饭。开车并不安全,可我又怕他等的着急,于是打着伞走着去的。可是他早就回去了。还是在我问起的时候,他才想起和我有约的。
从那个时候我就该知道他不喜欢我了吧……可惜了,当时太年轻,想不到那么多。想到了又怎么样呢?终归是舍不得放手的。
再后来。因为工作调动,齐鸳回来了。
那天何九华很高兴。他和齐鸳即使那么久没见,也依旧是挂念着彼此的。不像我对他,一厢情愿。
我依然装作不知的对何九华好。妄想着能让他看看身后的我。可那天去送零食的时候我看到了齐鸳,拿着一份买的点心递给他。旁边的秦霄贤想拿一个,被他拍开了手。幼稚的说:
“小鸳给我买的,不给你吃。”
我以前也常给他带吃的。都是自己一点一点做的。可他吃的不多,大多数都被他分给了师兄弟们。
那一刻我才明白,他不是不懂我的心思,他只是不喜欢我而已。
就算没有齐鸳,那个姑娘也不会是我。
所以,在一次饭局上他把齐鸳以女朋友的身份介绍给我们的时候,我并没有惊讶。反而举着酒杯,顶着几个早就看出我喜欢何九华这件事的师兄弟们担忧且同情的目光敬了他们一杯。
我默默告诉自己,我拿得起放得下。所以我决定答应做他们的伴娘。
也算是给自己这十多年的青春一个交代吧。给我的青春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