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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回忆

捡到系统后我竟然开后宫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估计这样的人设在小说里很多见吧?

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林浩明的父亲总是经常带着林浩明搬家,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林浩明十岁的时候。

那一天,他们搬到了这个无比偏僻的小村庄。

村庄里的人都十分的热情,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互相帮助,氛围十分融洽。

在那里林浩明也结识了自己的新朋友。

那是一个十分安静的女孩。

在林浩明12岁的那一年,墨紫菀问他:

“明,我们能做一辈子的朋友吗?”

男孩笑着说:“当然啦,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永远……

真的有那么容易吗?

不知不觉八年时间就匆匆过去了,林浩明已经18岁了,而墨紫菀也16岁了。他十分喜欢那个叫做墨紫菀的女孩,喜欢她的安静,喜欢她的相貌,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好感就像是一颗种子,将它种到土里,若是你一直给它浇水施肥,它变成长成名为爱的参天大树。

终于有一天他向她表白了。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没有回答,有的只是沉默。

墨紫菀也喜欢林浩明,但是她的母亲为了攀上当地土财主的关系,给她决定了一门婚事。在墨紫菀18岁生日那一年,她会嫁给一个比她爸爸年纪还大的男人。因此她明白,若是她答应了林浩明最后的结局只会令他更加伤心,但她又不愿意拒绝林浩明,他实在不想伤害到这个男孩。

没有回答,只是一片死寂。

在黑夜中女孩流着泪说:

“我们没有可能的……两年,再过两年,我就要和王富贵结婚了。”

“如果可以的话,那一天,你会来吗?”留下这句话,女孩渐渐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我不会来,也绝对不会有那一天!”

林浩明向着黑暗中大喊,但回应他的只有空旷的山谷中的回声。

“既然许下了承诺,哪怕是一生也要去遵守,既然说过会永远在一起,那哪怕拼了命,我也绝对不会放弃,而且,你喜欢我,我又怎会感觉不出来呢?”

依旧是没有任何人回答,只不过茫茫夜色的另一头,泪水划过了墨紫菀的脸颊。

第二天,林浩明找到了王富贵。

没有疑问的,他们两个吵了起来,最后名号名被王富贵的七个侍卫拖出去打了一顿。

“要么有钱,要么有实力,什么都没有,还想跟我谈什么要求,想屁吃吧你。”

要么有钱,要么有实力吗?

钱哪怕是白手起家也至少需要几年的时间,那么,就只能依靠实力了。

那一天之后,林浩明出发了,他要前往一个附近的城镇,争取进入一些稍微好点的宗门,好快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墨紫菀并没有送他,而是躲在房间中蜷缩的腿哭泣,身子忍不住的颤抖着。

王富贵因为经常克扣民工们的钱也被人们称为王扒皮,虽说仅仅只是个一个小村庄的土财主,但对于那种村庄的人来说,简直就是遥不可及的存在。一年半的时间,真的够吗?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一个劝林浩明能放弃能知难而退的借口罢了。

但是林浩明知道,墨紫菀也喜欢他。这件事情一定跟她的妈妈有关 ,有点智商的人都能想到,肯定是墨紫菀的那个妈妈为了巴结别人把墨紫菀当作礼物送出去,那么他就更加不能后退了。

………………………分割线出场…………………………

“明,你,又要走了吗?”墨紫菀不想看到男孩继续坚持下去,她宁愿看到他放弃。

“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呢,不拼尽全力去试试,又怎么知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就算无法证明我可以,至少,也能证明我不可以。”

“说什么大道理,还不是穷鬼一个。”这个时候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打破了好不容易才营造出来的气氛。

真恶心。

林浩明甚至都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免得脏了自己的眼。

“还有两个月,等我。”说完这句话,林浩明头也不回的走了。

路有点远,临走时,林浩铭的父亲又给了他100个铜币,那是家里仅剩的不多的存款了。

有些人他从来就没有否定过你,可是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

拦了一辆滴滴马车,到达了一个名叫群云真的地方,夜幕又降临了。(宁波市是系统分析出来目前最适合林浩明去的城市)

看了看自己的身后,只剩下影子还默默地跟着自己。

林浩明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

“走吧,接下来的路又只剩下你了。”

其实林浩明忘了,他还有个系统。

只不过现在她下班了。

“哼,系统也是要睡觉的好不好!”

………………………作者日常发牢骚……………………

累累累累累,课外补习作业真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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