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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绕的记忆

让他没想到的是,受害者黄玉琳并没有死,只是晕了过去。

几分钟后,受害者黄玉琳醒来试图开门逃走,还大喊救命。

惶恐之下,陈某再次把受害者黄玉琳推倒在地,用尽全身力气掐她的脖子,最终将她彻底掐死。

双方扭打和刀刺期间,受害者黄玉琳的睡衣被扯掉了一部分,暴露了一部分身体。

可犯罪嫌疑人此次是为劫财而来,加上作案期间高度紧张又没有开灯,根本没有在意受害者黄玉琳衣衫不整,也从没想到侵犯受害者黄玉琳。

受害者黄玉琳连续大喊大叫,加上双方还有搏斗,犯罪嫌疑人陈某此时非常心虚。

他拿着钱包就逃出屋子,仍然从消防带攀爬而走。

水果刀不知道掉在哪里了,因不敢开灯,他也没有去寻找,所以那把刀就留在现场。

作案的第二天,他就看到电视节目,所有频道大肆报道女主持人黄玉琳遇害案件。

他非常恐惧,立即逃回湖北老家乡下,直到被捉,前后一共15天。

犯罪嫌疑人陈某归案后,2个月还不到,一审就被判处死刑。

犯罪嫌疑人陈某辩解自己是入室盗窃,因受害者黄玉琳和他搏斗,才试图将她掐晕,没想到她会死,属于过失杀人。

法庭当然不予认可。

作者君犯罪嫌疑人陈某是两次掐受害者黄玉琳,显然是要致她死命,绝对不是什么误杀。入室抢劫杀人,在那个时候当然也是死刑。

犯罪嫌疑人陈某不服要求上诉,15天后被告知维持原判,当天就被拉到刑场处决。

作者君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陈某从被捕到枪决,前后只有不到2个半月。

这个速度,显然是比较快的。

该案就这样结束,却仍然留下很多疑问。

首先,受害者黄玉琳的绯闻情人——台里大领导,几个月后就被调离电视台,去了一个清水衙门。

似乎是平级调动,但从一个油水很足的地方,调到可有可无部门,显然是一种惩罚了。

至于调动原因,今天也有不同的说法。

其次,犯罪嫌疑人陈某既然是为了劫财,那他为什么不打开保险柜拿走十多万现钞,还是说他并没有带工具。

那么,桌上的大量昂贵首饰、手表、手机、相机,他为什么不拿走?

当时本市普通职工,年收入也有上万,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了区区5000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杀死一个大名人,简直是有毛病!

这种案子绝对是公安部督办,甚至可能是全国年度十大要案。

这种情况下,杀人犯很难脱罪,几乎等于自我毁灭。

还有,那栋大厦有钱人颇多,香港澳门商人就有不少,有的比受害者黄玉琳还有钱,大部分还是单身居住。

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什么不去偷他们?毕竟这些人名气比较小,就算出事也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影响,而且,犯罪嫌疑人陈某说自己被人逼债,走投无路才去持刀盗窃。

那么,为什么直到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他都没有用掉搞来的一分钱?

正常来说,他应该立即用这笔赃款去还债,尽量减少债主事后对他家人的骚扰。

事实却恰恰相反。

给人的感觉,犯罪嫌疑人陈某似乎不是为劫财而来,就是为了劫s或者杀人,拿走钱包和少量现金只是掩人耳目。

如果是劫s的话,受害者黄玉琳并没有被qj,甚至没有被侵犯的痕迹,显然也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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