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废话,直接上图。
还有意见的,私聊找我。
但我不一定会在QQ里
加好友的补一问“我和你谈书”
否则一律视为搔扰
我改名了
……
现在起,凡造谣生事严重的,我不建议告你诽谤罪,一纸诉书法庭见。
嘶,你这告不了
注:图中的稚瞳,就是你们之前口口声声说的那个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