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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击者,让他哑口无言

世间浮华不及你

早上八点,锦江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故意伤人事件。

  李某和王某因财务纠纷发生矛盾,事发当日李某埋伏在了单位停车场,趁王某不备将其捅成重伤,因两人所处位置是地下停车场的监控死角所以并没有拍到两人发生争执的场面,李某拒不认罪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桶伤王某的,就此一案,锦江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法官:“李某你认罪吗?”

  李某“:我为什么要认罪! 我没罪!我都说了是他要杀我,我处于本能的自我防卫才捅了他的!”

  法官:“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自己是无罪的吗?”

  李某:“这………我当时在地下停车场的监控死角监控又没拍到我,我没有办法证明啊。”

  法官:“现在由被告人辩护律师发言。”

  顾霖:“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迫于无奈才将被害人捅伤。”

  法官:“现由原告辩护律师发言!”

  君熠臣“:我方当事人在案发时处于弱势,李某身材高大,而我方当事人身材比较瘦小,在这一方面李某占据了比较大的优势,虽然事发地是在监控死角,但是我们找到了本案的目击者,负责地下停车场保洁工作的保洁员张大姐!”

  顾霖的神色有些许紧张,他万万没想到这案子还有目击者,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平静。

  李某心想完了,怎么还有目击者?他目光呆滞的看着张大姐。

  李某有些许激动

  法官:“现在由目击者讲述一下案发经过!”

  张大姐有些紧张,毕竟她第一次在这么严肃的场合讲话,而且还有这么多人,她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君熠臣看到有一些紧张的张大姐,便出言安慰。

  君熠臣:“张大姐,您不用紧张您就把你那天在停车场看到的听到的,说出来就好。”

  张大姐听到君熠臣的话,仿佛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便朝君熠臣点了点头。

  张大姐用她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说道:“俺记得很清楚,那天嘞,是中午十二点多,俺本来快要下班了,俺就听到有人吵架,俺就过去瞅瞅,结果走过去一看啊,吓死俺了,俺就看到这个人把一个又瘦又小的人按在地上打,还拿出水果刀捅了那人好几刀流了好多血啊,捅人的那个人走了以后俺就报警了。”

  李某情绪十分激动地说道:“你肯定是记错了,我没有捅他!”

  听到这话张大姐有点儿气愤:“你可拉倒吧,俺告诉你俺那天看的可清楚嘞,就是你!你长嘞这壮实,力气可大,把那人按在地上捅了好几刀,我可记得啊!哪人比你矮一大截呢!你可别胡说八道嘞!”

  顾霖:“就凭她的一面之词,不能认定我方当事人有罪,这太牵强了!”

  张大姐是气不打一出来,虽然她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她也是明白一些事理儿的,做人要讲诚信这道理她是知道的,要是在平常她早就开口怼人了,但她也知道在法庭上是不能这样说的。

  法官:“现在由原告辩护律师发言!”

  君熠臣:“虽然张大姐的有些证词有些无法让人信服,但我还有一些强有力的证据,这是被害人遇害后,停车场出口监控录像拍到的,监控清楚拍到李某离开现场的照片,并且他手里拿着的就是凶器,而且由警方提供的资料中凶器上的指纹就是李某的,而且现场的血迹都是被害人的!李某和王某也只是普通同事关系!”

  顾霖:“这又说明不了什么!就算是普通同事关系借钱也符合常理吧!”

  君熠臣:"被告人律师你说的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据我了解,被告人李某平时花钱就大手大脚,前不久他还贷款买了一辆轿车,没钱还贷款就向同事借,借了钱又不还,是公司出了名的老赖,我方当事人不肯借给李某钱也是情理之中!"

  这时旁听席也有人站了起来,他们都是李某的同事

  同事甲:"君律师说的对!"

  同事乙:"老李可是我们公司出了名的老赖!欠钱不还,还特别狂,我们去讨债他却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老王不借给他钱也是情理之中,他一气之下还捅了老王,要我说这种人就活该吃牢饭!”

  此人话音刚落就有一群人附和道。

  "是啊,借了别人钱不还,还这么嚣张,活该坐牢!”

  “这种人就是活该!”

  “他一个欠钱的人还有理了,现在欠钱不还的都是大爷啊!”

  法官:"肃静!被告辩护律师你还有什么问题?”

  顾霖知道这场官司他是输定了,他不甘心,瑞锋是锦江市权威的律师事务所,今天没想到被初出茅庐的名一给打败了。

  顾霖:“没有问题”

  李某知道君熠臣已经拿出了有力的证据,况且还有目击者证词,这次想赖也赖不掉了,他在心里暗暗感叹道冲动是魔鬼啊!

  法官:"被告,你现在是否认罪?"

  李某:”我认罪!”

  法官:“现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重伤,判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入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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